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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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臣遠:(16時8分)主席、立院各位同仁,大家好。非常高興今天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能夠完成三讀,這次主要修正內容是為了強化以及擴充國軍的國防法律專業人力,明定國防部得設置國防法務官,辦理國防法律事務,並由考試院辦理考試,以及訂定相關辦法。
本條條文修正主要原因是由於102年政府把非戰時的軍事審判改由一般的司法審判,導致軍法體制遭到嚴重的破壞。又,近來國防法律事務日漸繁雜,從一般法律業務、懲罰事件,到國際軍事行動法的諮詢,以及涉外軍購等等領域,均需要專業的法律人才妥善規劃,並提高各主管機關,還有相關官員適切的建議,使得國軍各項政策都能夠依法執行。
另外,國防法務官之甄選委由現行國家考試機制,可以廣納民間優質法律專業人才擔任軍官,提升國軍法律專業的質量。本席希望透過這次的修正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之下,能夠有效地提升國軍各項法律事務的執行效率,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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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報告院會,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七案。
七、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黨團擬具「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0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鍾佳濱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四十四條之三及第四十四條之十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葉毓蘭等18人、委員林奕華等18人、委員黃國書等20人、委員莊瑞雄等21人分別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1人擬具「災害防救法增訂第三十七條之三條文草案」、委員羅美玲等20人擬具「災害防救法增訂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林靜儀等19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5、2、1、1、2、3、3、3、5、5、4、5、5、5會期第8、9、4、7、4、1、8、11、4、10、13、5、5、9次會議報告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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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5-13
speakers ["游錫堃","蔡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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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5-24"]
gazette_id 1117502
agenda_lcidc_ids ["1117502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3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同意權之行使事項 總統咨,茲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2項規定,提名李鴻鈞為監察院第六屆監察委員並為副院 長,咨請同意案─同意─
agenda_id 1117502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