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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9時43分)部長好。今天的解凍案有30案,你認為每個都要解凍嗎?答案應該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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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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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委員早。我們身為業務單位,當然是拜託委員多多支持我們,因為文化部的預算本來就已經不夠了,本來就比較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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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但是我們還是要看到目前為止的執行狀況,當然有幾案到時候再討論,但我今天在質詢時想拿出來討論的是關於國際影音平臺凍結了6,000萬元,我認為它不應該解凍,有幾個原因,第一個是預算執行率未達標,從文化部提供資料來看,於110年6月9日決標,由中央社執行,全部的經費是7億7,500萬元,執行期程為期一年,到5月底為止,經費執行了80%,共6億2,000萬元,再解凍6,000萬元,我看也花不完,解凍完卻花不完,我覺得是很麻煩的事。
還有執行效益未達標,這部分上次很多委員質詢你,你說是因為訂績效的問題,可我還是要念一下,110年8月30日開播到111年5月9日,網站使用總人次為47萬7,601人次,app下載數是5.5萬次,app使用總人數是11萬2,338人,當時文化部跟中央社簽訂採購契約的KPI,其約定的會員人數跟app下載數要達到100萬人次,這部分跟簽訂的契約差距很大;網路社群媒體的觸及人數要達1,500萬人次,當然差距也很大。
我覺得這部分不能說因為當時你們訂定績效有問題,所以我們都不能監督,因為我們站在立法委員的立場,當初給你預算就是用你訂定的KPI做相關的檢視,所以現在有這麼大的落差,以及執行率的部分,我認為KPI的部分要再檢討,請問上次講完到現在,你們檢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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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的確我們需要檢討,我們會跟新的接手單位共同討論,我簡單說明一下,當然我們承認有很多地方要做檢討,委員的指教我們都虛心接受,而且非常感謝委員的指教,通常一般臺灣的電視,包括現在的公共電視,每年預算制度對於媒體的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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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可是它現在不算是媒體呀!TaiwanPlus現在還不算是媒體,它是一個平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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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媒體就是要製作節目,製作節目通常大概要兩年到三年的規劃,所以像美國的公共電視今年通過的預算不是明年的預算,而是後年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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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部長,你現在不要跟我講這個,KPI是你訂的,不是我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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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所以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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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這個KPI是你訂的又不是我訂的,所以我們是用文化部訂的標準來檢視執行成果,我認為是你們要檢討而非檢討我們,因為我們是來監督你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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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跟委員解釋所謂執行率的問題,關於指標的問題,我說這是文化部的錯,我們要檢討改進,但是節目製作部分希望委員能夠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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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想我們當然都願意幫忙,但是一年歸一年嘛!今年是看今年嘛!要是團隊越來越上軌道,未來就看他的表現,但以今年而言,我用你訂定的KPI檢視,的確是有檢討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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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有,我認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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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當然也不贊成造假,所以這是真實呈現,我們才有辦法再來做相關營運的後續檢討。但是再來因為有提到要讓公視營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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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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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因為新的董事會成立了,當然還是要尊重新的董事會,可是您有提到,開一個頻道這件事情是在標案裡就寫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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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的,標案裡面就有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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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部長,我就問你標案中寫開頻道的法源是什麼?其實說實在的,很多事情我不一定會反對,但我反對先斬後奏,我反對在重視民主制度的情況之下,我們不走程序、不走法律,我沒辦法接受,我們不一定不贊成國際影音平臺未來可能可以在公視開頻道,但是沒有法源啊!就像之前國際影音平臺沒有法源,到現在它還是沒有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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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其實就像客家電視台或台語電視台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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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有法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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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沒有,所以它現在用標案來解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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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沒有,台語台的法源是來自國家語言發展法,那是標案,這些頻道都有法源,客語台有客語台的法源、原民台有原民台的法源,台語台有台語台的法源,請問TaiwanPlus要成立頻道的法源是什麼?部長可以回答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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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公視本來就可以辦國際傳播這種業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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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公共電視法第三十六條節目製播的原則並沒有跟國際影音有關,所以我沒有說反對你做,但請走法律程序,所以我絕對反對今年公視做了,你就給它頻道,因為法源、法律的部分沒有完備,這叫於法無據,公視去標其他台都有法源,成立這個台也要有法源,你說公視可以做,但公視法第三十六條關於節目製播原則的規定,哪一項與國際影音節目有關?你要做就要回去修公視法,如果修完了,大家覺得要做,我們照法律程序來做,我都不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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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現在就是因為法源還不是很完備,所以用標案的形式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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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不行啊!因為法律不完備,所以用標案來處理就是一個大問題,部長擔任過公視總經理,請維護公視的獨立性,今天站在文化部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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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跟獨立性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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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怎麼會沒關係呢?文化部要你開一個頻道,你就開一個頻道,這怎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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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像客家電視台也是每年要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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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客家電視台有客家電視台的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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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它每年還是要用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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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沒有這個法源,你成立國際影音平台這個頻道沒有法源,於法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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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法源只要跟NCC申請到頻道的執照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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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跟NCC申請營運計畫變更是一個方式,但是會不會過不知道,還要經過董事會。就像我剛剛講的,現在公視做頻道都有法源,但是TaiwanPlus要做頻道沒有法源,我說真的,你當初也是搞運動出身的人,你不能因為覺得這事件該做,就可以跳過所有的法律先做,這不就是行政獨大嗎?雖然我們站在不同的立場,你過去是走運動出身的人,怎麼可以站在文化部這個角色之後──就算你覺得該做,也要法律完備再做,這是民主法治下該做的事,法律都完備了之後你要做,沒有人會反對,但我反對的是在沒有法源之下就要先做。還有我認為文化部已經介入到公視裡面了,這個我絕對不贊成,所以請部長回去思考一下,我們在談該做的事情之前,程序正義、法律完備這些前提都是我們要共同守護的價值,請部長回去思考。
你本身也是公視出身,所以我對於公視的部分、公廣集團有些期待,現在大家一直看到華視出包,但我看到更大的問題是,我現在講的不是只有你,歷任都一樣,我覺得文化部不負責,你們和華視雙方講好要結婚了,要把人家娶過來也好,或是有婚約,然後卻把人家放在一邊不管。華視要進到公廣集團,當初也答應要附負擔,要百分之百把它公共化,結果請問這段時間這麼久以來,大家有做到嗎?雖然過去沒有做到,但是李永得部長是媒體出身的人,我對你在這方面是有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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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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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解決華視公不公、民不民的問題,要不然對我們來講,你就要用公廣集團、公視法的規格去要求它,但是我們又不給它任何的附負擔,結果因為它還有民股,就讓這個問題一直惡性循環,大家一直在指責內部的問題,當然我們要檢討。但是我覺得最應該譴責的搞不好是文化部,因為要把人家納入公廣集團,結果我們有對華視負責嗎?我認為是沒有的,部長要不要回應一下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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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公廣集團所謂的定位裡面,的確對華視來講是非常不公平的,也因為不是很清楚,所以造成內部工作人員以及整個節目的呈現上,甚至營運上也造成一些影響,所以我們也瞭解這個問題的確需要有魄力、決心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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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是啊!所以我們等待你的魄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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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新董事會成立之後,我們會跟董事會好好來溝通,基本上,有一些法律層次的部分,文化部可以來協助,但是有一部分是內部管理機制,所以有法制的問題,也有體制的問題。什麼是體制問題?就是公視頻道與華視頻道,包括臺語頻道,還有客家頻道,甚至未來的TaiwanPlus頻道中間的關係到底是什麼,是整個公廣體制上的問題,這個要董事會好好去討論。有關於需要修法的部分,或者一些資源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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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當然他們有獨立性,但是文化部不能不管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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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們會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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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積極度要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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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所以新董事會成立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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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要解決我剛剛講的公不公、民不民的問題,一定要讓它做好公共化的轉型,前提是你要買回民股,附負擔的部分要能夠落實,這是一體的,我真的要拜託李永得部長,因為你瞭解,所以我希望這個部分你能夠有魄力,在新董事會成立之後,我希望可以進一步去討論這些事情並解決它。我還有一個要求,華視這幾年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不斷地空降,空降有專業就罷了,我聽到是有些空降的又專業度不夠,讓原來的華視員工覺得不服氣。所以我真的希望不管公視、華視都要回歸到專業用人,空降如果有專業還勉強可以接受,但是空降又不專業,我想就沒有人可以接受這樣的狀況。現在在重組所有經理人的部分,我希望文化部能提醒公視、華視董事會,在用人上回歸專業,我覺得這是現在拯救華視非常重要的第一步,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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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沒有錯,我非常同意委員所講的,所以我特別去瞭解,公共化16年總共換了10任總經理,平均一任總經理不到兩年,像這樣的頻繁變動其實對整個政策、節目以及同仁的工作環境來講,是會有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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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尤其華視還有商業台的部分,所以你必須要懂它的運作,這個部分你可以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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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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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找一個穩定又專業的經理人,我覺得是現在華視非常迫切的,拿掉一些所謂的政治酬庸,我沒有說以前一定有,但我覺得也有啦!可是我們就把這些都拿掉,回歸專業用人,讓華視能夠在低潮狀態之下提振士氣,好不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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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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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委員奕華):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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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2-15
speakers ["林奕華","萬美玲","鄭正鈐","張廖萬堅","黃國書","何欣純","林宜瑾","吳思瑤","范雲","吳怡玎","賴品妤","陳椒華","邱顯智","高虹安","高金素梅","陳秀寳","楊瓊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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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5-25"]
gazette_id 1118502
agenda_lcidc_ids ["1118502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或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30案;二、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 擬具「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黃世杰等18人擬具「水下文 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陳秀寳等18人擬具「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七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七)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七條、第十三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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