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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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10時31分)秘書長好。今天應該是本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有關司法院相關法案的最後一次會議,所以我們排了解凍案,也修正行政訴訟法草案。 |
就立法院委員會來說,相較於監察院和考試院,司法院是常常來立法院接受委員審查的。當然,畢竟是跟你們有關的法案,所以你們一定要到。在審查界線上,像監察院、考試院大概都屬於內部的組織或者作用法,故其法案量比較少,到立法院的次數也比較少;但司法院就相對來得多,何況審查法務部相關的主責法案時,立法院也會想聽司法院的意見,所以司法院來到立法院的次數非常頻繁,甚至是三院之最。 |
我剛剛看到秘書長在回答有關自由心證、濫用自由心證或法律的錯誤見解,可否作為法官的懲戒事由時,我覺得秘書長似乎有很多意見想表達,我想界線應該在捍衛法官獨立審判這個標準上,所以我想再多聽秘書長的意見,待會兒我也會說明這幾年來我對司法改革的一些想法。 |
今天雖然換了會議室,但這六、七年來,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包括司法院,大家都花很多精神、心力在司法改革的法案上。從刑事訴訟法沒收體制的大變革開始,到今天審查的行政訴訟法大修,包括商業事件審理法、包括勞動事件處理法、包括大家花很多心思討論的國民法官法、少年事件處理法等。就我的經驗來判斷,就這幾年法律大修、制度大修來說,我們可以算是交出亮麗的成績單,但有一些基本的問題還是存在,譬如人民對司法的信賴,譬如案件是否拖太久?還有其他很多很多!所以我想今天先讓秘書長來講一下,對於濫用自由心證,你們目前自己掌握的狀況,或者你們自己判斷的事實,或者在這個部分你要作什麼樣的說明,我想聽聽你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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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黃委員世杰):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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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所謂濫用自由心證,我們必須要強調,有沒有濫用在外界來看當然可以批評,可是這帶有相當個人的或是主觀的看法,我們是這樣理解這件事情。因為如果法官認定事實違反經驗法則、論理法則的時候,當然是違法的,也可以藉由上述來糾正。至於能不能作為評鑑的事由,法官法第三十條第二項第一款:「裁判確定後或自第一審繫屬日起已逾六年未能裁判確定之案件,有事實足認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審判案件有明顯違誤,而嚴重侵害人民權益。」,在這個條款裡面不無可能會包含比較廣的範圍,比如程序上的重大違誤等等,會不會包括認定事實嚴重悖離的這種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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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秘書長,抱歉!我打斷你的回覆,你最後的結論就是有沒有濫用自由心證,當然濫用自由心證有沒有到法官的懲戒,大家還要再具體地判斷,但是所謂的濫用自由心證,你認為有這樣意見的人就是個人的主觀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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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不是這樣說的,不是每一位都這樣,而是在個案中有沒有濫用,應該是一個案件、一個案件來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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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委員春米:我想這個問題在這邊也沒辦法說清楚,而且真的很多個案有很多主觀意見,但是我之所以會在前言這麼說,就是因為司法院算是監察院、考試院、司法院三院中最常到立法院來備詢,也最常受到立委直接監督、接受直接民意的挑戰或質疑的機關,這個問題存在已久了,到底可不可以再用比較有效率的方法讓大家知道?這個問題我就講到這邊,因為我的時間快要結束了。 |
今天也很難得看到法官學院的院長,據我瞭解是張昇星法官,張院長以前應該是在中部地區服務的法官,我對張院長的瞭解大概都是來自媒體的投書。我想要來談一個問題,我記得我在司法官訓練所的時候,對於受訓學員的要求就是儀容要端莊,有一次應該已經休假了,我穿著短褲被我們的主任糾正,我想那個時候非常重視法官的儀容,所以穿短褲被糾正。後來我到地院服務,我記得那時候我們最擔心的是有沒有被關說,那時候的氛圍就是司法有沒有獨立、會不會被上級或相關的不當外力影響,但是我可以在這邊跟大家說,我在當法官的7年當中,從來沒有受到任何外力的關說,這是我引以為傲的。現在我們喊司法改革這麼多年了,可是在立法院裡面、在這個委員會裡面,還是常常在討論包括我自己在乎的案件拖延太久、審判太久,很多案子都是我在當立委之前接到的案子或執行的案子,到現在都還沒有結案,更何況是一般案子,這也是長期以來的問題。 |
我最近在想一個問題,到底民眾對我們要什麼樣的法官有沒有一個具體的想像,司法院在訓練法官、培養法官,甚至今天在座的很多廳長應該都是在法官審判的過程中被大家所信任的,所以才能夠到司法院來從事行政的工作,但是到底有沒有一個具體的標準,就是要培養什麼樣的法官特質,基本上人品要端正、專業素養要夠、審判獨立不能夠亂來,這些都是很必備的,但是如果我們要的是一個溫暖的法官,在司法院的養成過程當中,有沒有這樣的訓練?讓大家會互相打聽哪一個法院的法官很受人敬重、哪一個法院的法官大家都很想向他學習、哪一個法院的法官我們想要跟他接近。在這幾年裡面,整個法官制度、整個團體的養成,到底是否足以得到人民的信賴?我想這個題目有點大,今天法官學院院長雖然不是司法官訓練所的所長,而是負責後來相關的培訓課程,但是既然司法院派了院長,對院長有什麼想像?他的行政能力要非常強還是要有地區性,還是怎樣?每個法官都是獨立審判的,每個法官都負責人民是否信賴法院的重要決定,司法院也要站出來告訴大家我們要培養的法官是什麼樣的法官,對法官要求的條件是不是可以讓人民信服,對於這些問題是不是要更具體、更廣泛地討論?我知道司法行政現在的法案討論、制度的變革花很多時間,但我們還是要回到原點,人民的案件在司法救濟中有沒有被拖延?我去法院開庭,法院是不是可以讓我信賴?我想我們還是必須回到原點來檢視。因為今天是這個會期最後一次會議,所以跟秘書長分享,我看今天因為解凍案的關係有很多廳長、首長都來列席,所以我想在這邊再提醒一下,人民需要什麼樣的法官,我希望秘書長跟司法院都可以再深度思考一下,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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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謝謝委員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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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預計下會期應該會來審四合一法律專業人員任用條例,這個問題請法務部和司法院都好好思考一下,也歡迎周春米委員下會期熱情地來參與法案的審議和討論。現在休息5分鐘。 |
休息 |
繼續開會 |
發言片段: 8 |
主席:不好意思,我們有一些程序問題,跟大家報告一下,因為剛才會場內有助理經PCR確診,所以我們立刻清場,請院方來做消毒,大概需要20分鐘的時間。因此,現在休息20分鐘,請大家先離開議場,謝謝。 |
休息 |
繼續開會 |
發言片段: 9 |
主席:繼續開會。 |
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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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5-36-21 |
speakers | ["黃世杰","江永昌","陳歐珀","曾銘宗","鄭運鵬","林思銘","周春米","邱顯智","湯蕙禎","劉建國","游毓蘭","溫玉霞","陳以信","賴香伶"] |
page_start | 277 |
meetingDate | ["2022-05-25"] |
gazette_id | 11184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8401_00007"]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及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司法院主管預算凍結項目共17案;二、併 案審查(一)司法院函請審議「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民眾黨黨團擬具「行政訴訟 法第二百七十三條及第二百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周春米等27人擬具「行政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林思銘等19人擬具「行政訴訟法第二百七十六條條文 修正草案」、( 五) 委員溫玉霞等16 人擬具「行政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六)委員黃世杰等16人擬具「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七)委員江永昌等22人擬具「行 政訴訟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三、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行政訴訟法施行法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司法院、行政院、考試院函請審議「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繼續併案審查 (一)司法院函請審議「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二)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法院組織 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併案審查(一)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法院組織 法第九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及(二)委員葉毓蘭等16人擬具「法院組織法第九十條之二條文修 正草案」案;七、繼續併案審查( 一) 司法院函請審議「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二)委員黃世杰等16人擬具「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三)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 「行政法院組織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繼續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少年及 家事法院組織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繼續審查委員湯蕙禎等 18 人擬具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18401_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