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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9時54分)請教梁董事長,你們有賣防疫保單嘛?有吧?據我所知,有效保單大概四十九萬張、將近五十萬張,有二十七萬人次在審查中,你要不要告訴我你們的暴險金額大概多大?暴險金額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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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兆豐產險梁董事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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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董事長正德:其實這部分我們都有定期提供到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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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我知道啦!那你在國會場合講啊!我公開質詢你,你要公開回答啊!好歹要跟我說暴險金額是多少吧?就是你可能的最大損失、可能會賠多少嘛?就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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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董事長正德:我們是有依照確診率去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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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估算出來多少?大概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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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董事長正德:是用確診率去估算,如果確診率是10%的時候,滯留的賠款大概是40億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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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4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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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董事長正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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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其實你們賠款金額是很少的,我看了一下,居家隔離人家給到5萬元,你是1萬元到2萬5,000元;確診差不多都5萬元;住院人家是賠2,000元,你賠1,000元,所以你比起來相對低啦!所以你說暴險金額是40億元,我幫你算了,你剛剛說確診率10%,我給你算20%好了,算50萬元,50萬元乘上20%,乘以平均理賠的大數據3萬6,000元,所以大概是36億元,你說40億元,差不多是這個數字,確定了嘛!好,我就是要瞭解這個數字,請回座。
部長好。我想在談娛樂稅之前,我先談一下今天的兩個題目,一個是娛樂稅,另一個是納稅人的權利問題。稅務要打官司的話,你們有什麼可以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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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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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賴委員好。我們是租稅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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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一個稅務官司有時候一拖可能是10年到20年,真的!有些人一輩子走了還在打官司,其實刑事訴訟法有速審制,期限是8年,但是你們有人打到10年、20年還在打官司,為了縮短時間,你贊不贊成成立一個專責的稅務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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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目前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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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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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就有稅務法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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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為什麼時間還這麼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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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因為這是由司法院在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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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請問打官司的案件一年有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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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司法院今天有代表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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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請司法院一起來,沒關係。時間暫停好不好?
請問一下,平均一件稅務案件要打幾年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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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馮法官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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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法官浩庭:因為我今天手上沒有帶這個資料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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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你記憶中大概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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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法官浩庭:因為目前稅務事件主要是看金額,如果是40萬元以下是走簡易訴訟,在地方庭;如果是40萬元以上是高等庭,高等庭還可以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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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所以大概多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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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法官浩庭:其實要看案件的複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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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老百姓的勝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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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法官浩庭:因為昨天在審查行政訴訟法草案的時候,我看到一份資料有寫,大概是12%到14%,我是憑印象的,抱歉,因為手上沒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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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我告訴你,我掌握了一個數字,如果錯了請財政部長糾正,我掌握的數字顯示臺灣老百姓稅務訴訟勝率不到千分之五,基本上都是以官方的意見為意見,大概都判老百姓輸啦!所以我希望你們判快一點,好不好?判快一點,因為有人拖了10年、20年。請回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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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法官浩庭: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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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請教部長,我看了很難過了,像德國或其他國家老百姓的勝率動輒一半,我們是千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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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關於法院的判定,據我瞭解就是剛才法官所說的,是12%左右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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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那也跟其他國家差太多了,其他國家都是一半,照道理講,如果接近40%、50%還合理,但是為什麼老百姓提告卻總是輸呢?就算12%也是輸得很慘,12%比88%,我覺得儘量不要讓老百姓搞到上法庭,真的,請問一年全部總共多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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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一年訴願的案件大概是1,079件,訴願之後未上訴的有8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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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上法庭的總共有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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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上法庭的總共有25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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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255件,如果搞個10年就二千多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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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也不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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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我會去查啦!不要講不會啦!回到今天的娛樂稅,我們都知道娛樂稅法最早是民國31年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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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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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距離現在已經80年了,中間有一次修改,拿掉了一、兩個,你現在很矛盾喔!你剛才回答其他委員講的,訂得很高,地方卻訂得很低,那你為什麼不把上限再往下降呢?又看到這裡面電影、藝文、表演等等都要課娛樂稅,結果現在因為疫情,政府發放藝Fun券,鼓勵你去看電影、藝文表演等經濟、文化、娛樂,這不是矛盾嗎?能不能解釋一下?這還要課娛樂稅嗎?你剛剛講的是一條牛剝兩層皮耶!營業稅課5%,娛樂稅的話,地方政府算是客氣啦!因為它怕得罪人,你訂的是30%到60%的重稅啊!這是重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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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委員,我剛剛已經回覆了吳秉叡委員的質詢,雖然法定稅率這麼高,但是實際上很少超過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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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因為這個題目他剛剛已經談過了,我就簡單的問你,既然地方政府把稅訂的那麼低,你可不可以乾脆就把上限往下調,可以不可以?第二個,奧運有的項目是否應取消?就這兩個問題具體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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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法定稅率上限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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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可以調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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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我們可以來綜合檢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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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你去看看其他縣市都沒有這麼高喔!重稅啊!30%到60%,調低可以吧?最少調低一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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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實質上沒有課到這麼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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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我知道啊!但是你不要訂這麼高嘛!何必這樣子呢?落人口實嘛!財政部太苛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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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也沒有所謂太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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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太苛了!不然你就不要訂這麼高啊!地方政府不買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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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我們希望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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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我剛剛聽到嚇一跳,你訂30%人家取1%,那是訂假的啊!你乾脆訂100%好了!對不對?所以這個有問題嘛!從民國31年到現在已經80年了,難道不應該大幅度的修正嗎?請你回答一下,可不可以大幅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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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我們可以比較綜合性的去評估整體的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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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一個報告?1個月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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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我想不是那麼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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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3個月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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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因為這個還是涉及到整體稅制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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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部長,娛樂稅一年只有十幾億元,都是地方稅,地方不願意得罪老百姓,不願意去剝兩層皮,除了5%的營業稅,還要plus30%到60%的娛樂稅,現實就是這樣子啊!另外,奧運項目是不是都要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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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關於奧運,根據我的瞭解,目前應該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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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有啊!原來有,後來有幾項你們就拿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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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署長慈美:報告委員,像我們的職業籃球、職棒都有申請免徵,現在都沒有在課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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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我知道,你們現在就是訂在那裡,然後再取消,表示政府的恩寵,這個東西擺明了就是高高在上嘛!官好大啊!我要強調兩件事情,第一個是項目太多,第二個是稅率訂太高,地方政府都不買單,你就知道了!我剩下的發言時間不多了,再請教另外一個問題,像貨物稅也是一樣,這是在民國35年訂的,已經快80年了,喝個飲料就要課8%,輪胎要課10%到15%,其他飲料要15%,還有電冰箱,在35年那時候是戰亂時期,所以課貨物稅有道理,可是現在電冰箱、電視等家庭電器用品課13%,臺灣這麼的潮溼,除濕機要課15%,烤箱課15%,你們都是這樣子,財政部都是只入不出,真的是很摳門,只要課了稅就不願意讓其他部會去減,就是玩這種把戲。部長,你已經講過你可能在12月要回學校,你可以在任內做一點好事嗎?就是通盤檢討娛樂稅跟貨物稅,可以嗎?可以提出一個報告嗎?你如果不回答,我就會提出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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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關於這個部分,因為貨物稅涉及到統籌分配稅款的問題,所以還是要通盤的來考量整體的稅制,我們會認真的思考委員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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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可以提一個報告嗎?給你4個月可以吧!請你們寫一個娛樂稅和貨物稅的通盤檢討報告,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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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但是不一定會有具體的方案,因為這個還是要整體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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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4個月還不夠,那5個月呢?如果你不同意,我們就寫提案,我現在只是口頭跟你講,如果你同意,我就不寫提案,可以嗎?那給你半年的時間好了,你可能要回臺北大學,剛好就是在你回去之前,在半年之內提出一個通盤檢討的報告,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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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到年底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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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好,就是一樣嘛!就是在年底之前提出一個通盤檢討娛樂稅以及貨物稅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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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因為貨物稅還涉及到能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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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沒關係,你們就寫嘛!最後,你知道現在的地方稅法通則,有一位當過立委的教授,大家也很熟悉,他就是曾巨威,他有提出來,現在地方稅法通則就是在地方稅裡面最多加30%,可是幾乎全部都涵蓋了,連地方議會自治條例通過的加稅部分,你們也是訂30%。最近花蓮縣政府關於砂石是從1塊錢提高到7塊錢,經過議會同意,宜蘭縣政府也有這個問題。除了宜蘭縣、花蓮縣,雲林縣可能也有這個問題,過去在李進勇當縣長的時候就準備這樣做。對於地方稅法通則,可不可以除了立法院通過的地方稅以外,其他的統統尊重地方政府的自治條例?只要自治條例通過了,他們要怎麼加,統統給他們,這樣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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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委員,這個還有適法性跟合理性的問題,我們部裡面有一個地方稅的審議委員會,因為這還涉及到適法性、合理性、適當性的問題,那地方政府也不可能違法去訂相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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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怎麼叫違法呢?這是地方自治,地方議會都通過了,怎麼叫違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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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就是適當性跟適法性的問題,這是兩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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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這簡單來講就是你們要不要把這個權力下放給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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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另外要跟委員報告一點,地方政府加徵30%是說中央如果有規範課徵的稅,可以加徵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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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對,有的中央沒有規範,你可不可以就那一部分採曾巨威教授的概念?他寫了一個社論,我有仔細讀了,就是除了中央規定的地方稅,其他的就放給地方政府,授權地方政府,這個大方向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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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我想這個部分還是要回歸到我剛才講的適當性跟適法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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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這個地方稅跟你們沒有關係啦!其實部長不必怕得要死,以這一部分來講,真的除了你們規定的地方稅,像娛樂稅就是地方稅,地價稅、房屋稅是地方稅,增值稅也是地方稅,除了這些有明定的之外,其他各縣市愛加什麼稅,只要地方議會通過,就給它做了,放一定的權力給地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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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根據我的瞭解,我們那個地方稅法的審議小組對大部分的稅,基本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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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你們的上限就是30%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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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也有部分委員都認同是這樣子,不過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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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有沒有超過30%?你們那個小組有沒有同意地方稅增加30%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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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過去曾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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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所以有嘛!這樣才對,這個部分要擴大,讓地方政府的權力比較大一點,你也可以不要跟人家要那麼多的稅收嘛!對不對?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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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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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郭委員國文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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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5-20-17
speakers ["羅明才","黃國書","曾銘宗","何欣純","邱顯智","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沈發惠","李貴敏","林楚茵","鍾佳濱","張其祿","江永昌","陳椒華","江啟臣","林奕華","洪孟楷","高嘉瑜","費鴻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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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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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娛樂稅法」2案:(一)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8人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9人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如 經院會復議,則不予處理);二、審查「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6 案:( 一) 本院委員曾銘宗等 20 人、委員何欣純等16人分別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2 案、(二)本院時代 力量黨團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納 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委員翁重鈞等19人、委員陳明文等19人分 別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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