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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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12時9分)院長、各位同仁。鐵路法的修法有關監理的部分,本來在交通部裡面就是由鐵道局在負責監理臺鐵,這次的修法希望把權責明確化,換而言之,還是由鐵道局來監理臺鐵,根本性的問題就是「請鬼拿藥單」,鐵道局下面有6個組,其中監理組才多少人──30幾個人;臺鐵有多少人?臺鐵有1萬5,000人,有運、工、機、電,四個體系等於是四大王國,彼此的聯繫還會出現問題,我們給30幾個人一項重責大任,叫他們監理臺鐵1萬5,000人,你說這個會不會出事情?所以根本的問題是你們要不要持續這樣的監理制度?是不是應該要引進一個外部的監理單位來監理臺鐵?這才是臺鐵改革最核心的問題。沒有錯,在這部法中有關以後檢查的事務可以委外處理,天啊!現在大家最關切的議題,在兩次的大事故、中間還有大大小小的事故,這是解決臺鐵的態度嗎?你委外之後,你們30幾個人都沒辦法監理了,要如何委外監理?
所以我們一再地呼籲,應該要有一個外部的監理單位,痛定思痛,而且應該要讓家屬來擔任及加入,因為淋過雨的人會有很強烈的意願要來幫大家撐傘,這才是大家最核心的一個問題。
發言片段: 1
主席:報告院會,登記發言的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三案。
三、(一)本院交通、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5會期第3次會議報告決定:交交通、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二)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1次會議報告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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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5-14
speakers ["游錫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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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5-27"]
gazette_id 1118101
agenda_lcidc_ids ["11181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報告事項
agenda_id 11181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