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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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11時48分)主席、各位同仁。這次院會要處理「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涉及的就是我國輪班公務員的健康權和加班的合理補償。非常清楚,大法官釋字第785號解釋所提出的,你要保障一個基層公務員的健康權,最起碼要有一個工時的上限,加班的時數限制到底到哪裡應該明確表示出來。
我們可以看到考試院這次的版本還是在做空白授權,我覺得這真的是莫名其妙!大法官就是反對你用空白授權,應該要有工時的上限,結果現在的版本還是空白授權!三年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跟考試院在這個議題上,根本就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它說各職種的工時差異太大,所以無法訂定工時的上限,你是消防員、你是警察、你是海關、你是其他機關的公務員,職種差異太大,所以沒辦法訂出工時的上限,是這樣嗎?是這樣嗎?消防員、海關人員、獄政人員做不一樣的工作,但是他作為一個人,他的生命、他的健康、他能夠承載的工時上限,難道沒有一致性嗎?難道沒有一個最低、合理的標準嗎?因為職種差異,所以沒辦法訂出工時上限,這是睜眼說瞎話!我必須要講,過去被大法官宣告違憲、後來立了一個法之後又被宣告違憲的所在多有,今天這個法其實在大法官釋字第785號解釋中已經講得非常清楚,即便是最基層的公務員,國家也應該要珍視他的生命及健康,一個國家如果連最基層公務人員、輪班制公務人員的健康、生命都沒辦法珍視的時候,請問這個基層公務員為什麼要為這個國家奮戰、奮鬥?所以這是非常糟糕的!
希望各位委員在投票的時候,拜託大家能夠想想,這些基層警察、消防員為了我們的生命在赴湯蹈火,我們應該給他們一個最起碼的保障,這是一個國家對這些基層公務人員最起碼的態度。
發言片段: 1
主席:賴委員香伶聲明對上午的表決與民眾黨黨團意見,列入公報紀錄。
請賴委員香伶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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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5-14
speakers ["游錫堃","蔡其昌","邱顯智","賴香伶","李貴敏","陳椒華","范雲"]
page_start 210
meetingDate ["2022-05-30"]
gazette_id 1118101
agenda_lcidc_ids ["1118101_00003","1118101_00004","11181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公務員服務法─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18101_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