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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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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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11時51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審公務員服務法,有關部分條文要保留真的是非常遺憾,為什麼照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85號解釋,時至今日,三年來對於相關公務機關有輪班、輪休制度值勤人員的合理工時服務上限竟然定不出標準?以考試院版本來講,只說應保障輪班、輪休人員之健康,「健康」二字是用這樣空泛的語言、空泛的立法可以落實的嗎?我想公務同仁願意擔任國家重要的一線工作者,以輪值、輪班的方式來守護國人的安全、生命、財產等職責,就是希望國家也能相對看到他們付出之後,給予一定的休息和相當的保護,這是對勞動條件最基礎的保障。但是連勞基法都不如的修法態度,相信非常多基層員警、消防人員還有相關執勤人員的心裡面都在想:我們甚至比勞基法還不如!為什麼?以應保障輪班、輪休人員之健康為出發點,請問工時的上限要訂在哪裡?我想大家都知道,過勞也好,很多工作者在值勤中猝死的案例也好,都涉及到其工作是否影響到他的健康,特別是輪班、夜勤、做二休幾或做三休幾等,這些在很多公務機關裡是做不到的,做不到就讓它繼續這樣下去嗎?當然不行,所以才會有釋字第785號的出現,而它的出現,我相信不管是民眾黨版、時代力量黨版都已經很清楚的在既有正常工時之外,整個加起來應該要有一個合理工時上限範圍,我們是明定一般加班上限要以60小時為上限,這已經超過不管是現行勞基法的46小時或者第八十四條之一等的工時能夠合理推算出來的結果,而這部分目的是希望他們能夠有健康的身心來執勤,不至於到最後又引發職業疾病或是相關過勞的案例,我相信現有的版本裡,除了考試院版本之外,職責之所在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完全沒有發揮其正常角色及責任來幫這些值勤、輪班制的公務人員制定出應有的合理工時上限。 |
所以希望等一下投票,我們能夠本於保護服公職者的健康權,及服公職應該受到國家最基本的法制保障來通過民眾黨版的版本,也希望大家一起不分勞工、公務員,都有一個健康的職場,謝謝。 |
發言片段: 1 |
主席:宣讀第五條。 |
發言片段: 2 |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 |
發言片段: 3 |
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 |
發言片段: 4 |
主席:現在表決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條文,請按鈴7分鐘並發放表決卡。請按鈴。 |
(按鈴) |
發言片段: 5 |
主席:現在表決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條文。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
(進行表決) |
發言片段: 6 |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1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10人,贊成者少數,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 |
發言片段: 7 |
表決結果名單: |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1年5月30日 下午12時04分35秒 |
表決議題:公務員服務法第五條 |
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 |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1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10 |
贊成: |
陳椒華 邱顯智 李貴敏 |
反對: |
林楚茵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蔡適應 李昆澤 黃世杰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洪申翰 莊競程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趙正宇 邱泰源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
棄權: |
曾銘宗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溫玉霞 徐志榮 謝衣鳯 翁重鈞 |
發言片段: 8 |
主席:現在表決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
(進行表決) |
發言片段: 9 |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1人,贊成者58人,反對者6人,棄權者7人,贊成者多數,第五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
發言片段: 10 |
表決結果名單: |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1年5月30日 下午12時06分04秒 |
表決議題:公務員服務法第五條 |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 |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1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6 棄權人數:7 |
贊成: |
林楚茵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蔡適應 李昆澤 黃世杰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洪申翰 莊競程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趙正宇 邱泰源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
反對: |
曾銘宗 李貴敏 溫玉霞 徐志榮 謝衣鳯 翁重鈞 |
棄權: |
陳椒華 邱顯智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
發言片段: 11 |
主席:現在進行第十二條,請宣讀條文。 |
發言片段: 12 |
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 |
發言片段: 13 |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 |
發言片段: 14 |
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 |
發言片段: 15 |
主席:現在表決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條文。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
(進行表決) |
發言片段: 16 |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2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7人,贊成者少數,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 |
發言片段: 17 |
表決結果名單: |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1年5月30日 下午12時14分37秒 |
表決議題: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二條 |
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 |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2 贊成人數:7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7 |
贊成: |
陳椒華 邱顯智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
反對: |
林楚茵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蔡適應 李昆澤 黃世杰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洪申翰 莊競程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趙正宇 邱泰源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
棄權: |
曾銘宗 萬美玲 李貴敏 溫玉霞 徐志榮 謝衣鳯 翁重鈞 |
發言片段: 18 |
主席:現在表決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
(進行表決) |
發言片段: 19 |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2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7人,贊成者少數,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 |
發言片段: 20 |
表決結果名單: |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1年5月30日 下午12時15分59秒 |
表決議題: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二條 |
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 |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2 贊成人數:7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7 |
贊成: |
陳椒華 邱顯智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
反對: |
林楚茵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蔡適應 李昆澤 黃世杰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洪申翰 莊競程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趙正宇 邱泰源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
棄權: |
曾銘宗 萬美玲 李貴敏 溫玉霞 徐志榮 謝衣鳯 翁重鈞 |
發言片段: 21 |
主席:請問院會,對第十二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十二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
全案經過二讀,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經過二讀之條文。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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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0-5-14 |
speakers | ["游錫堃","蔡其昌","邱顯智","賴香伶","李貴敏","陳椒華","范雲"] |
page_start | 210 |
meetingDate | ["2022-05-30"] |
gazette_id | 11181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8101_00003","1118101_00004","1118101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公務員服務法─ 完成三讀─ |
agenda_id | 1118101_00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