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485

發言片段: 0
邱委員顯智:(12時56分)主席、各位同仁。大法官釋字785號解釋認為基層輪班制公務員在加班之後,應該至少要有一個合理的補償,而什麼叫做合理的補償呢?非常清楚,要嘛應該要加班費,要嘛應該要補休假,結果在大法官解釋之時,實際上的作法是什麼?實務上的作法既不給加班費,也不給補休假,然後用一種嘉獎的方式來作為所謂的補償,而導致一個狀況,即一個消防隊整隊幾乎每個人每年都有好幾百支的嘉獎,請問這樣叫做合理的補償嗎?
其實是非常清楚的,大法官解釋認為實務上這樣的狀況是非常不合理的,這等於是叫大家來做白工,也等於叫大家付出自己的勞力之後,結果什麼都沒得到,只有得到「疲勞」兩個字,當然會影響他身體的健康。所以在這個狀況之下,我們已經講過非常多次,反對這種用加班換加獎的方式,如果是你,你願意嗎?這是非常簡單的!你加班後,搞了老半天,他說他給你嘉獎就好了。長官你願意嗎?各位長官也不願意嘛!消防署的長官、警政署的長官、矯正署的長官,你們願意嗎?你們當然也不願意嘛!長官都不願意了,結果基層是給你們記嘉獎就好了。其實我們非常清楚,如果你現在沒辦法解決,是不是應該訂定一個落日,最起碼往這個方向走?不是說10年、20年、30年後,我們還在搞這一招,還在用加班的方式換嘉獎!
所以在這個地方,我們是覺得各位在場的委員,真的是請大家想想看,如果今天這些基層公務人員是你的兄弟姐妹,我們願意讓大家就這樣被糟蹋嗎?加班是非常簡單的,原則上不可以加班;如果你要加班,你要有一個上限;如果你要加班,你要給人家合理的補償,現在的狀況是一個無上限的加班時數,加班時數1,000個小時也可以,2,000個小時也可以,為什麼?因為加班只要嘉獎就好了,根本就不用給加班費,所以這樣的制度,真的必須要痛定思痛去改進,而不是再把這些過去被大法官宣告違憲的條文拿出來,重新再來放一遍,還是違憲!
發言片段: 1
主席:現在表決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條文。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發言片段: 2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4人,贊成者2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4人,贊成者少數,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
發言片段: 3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1年5月30日 下午1時01分16秒
表決議題: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十三條
     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4  贊成人數:2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4
贊成:
陳椒華  邱顯智
反對:
林楚茵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蔡適應  李昆澤  黃世杰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洪申翰  莊競程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趙正宇  邱泰源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發言片段: 4
主席:現在表決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發言片段: 5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4人,贊成者58人,反對者2人,棄權者4人,贊成者多數,第二十三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發言片段: 6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1年5月30日 下午1時02分39秒
表決議題: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十三條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4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2  棄權人數:4
贊成:
林楚茵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蔡適應  李昆澤  黃世杰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洪申翰  莊競程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趙正宇  邱泰源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反對:
陳椒華  邱顯智
棄權: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發言片段: 7
主席:請宣讀第二十三條之一。
第二十三條之一  (不予增訂)
發言片段: 8
主席:第二十三條之一依協商結論不予增訂。
請宣讀第一百零四條。
第一百零四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三十日修正之第二十三條施行日期,由考試院定之。
發言片段: 9
主席:第一百零四條照考試院提案條文通過。
全案經過二讀,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請宣讀經過二讀之條文。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413
meet_id 院會-10-5-14
speakers ["游錫堃","蔡其昌","邱顯智","賴香伶","李貴敏","陳椒華","范雲"]
page_start 210
meetingDate ["2022-05-30"]
gazette_id 1118101
agenda_lcidc_ids ["1118101_00003","1118101_00004","11181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公務員服務法─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18101_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