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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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永昌:(13時15分)主席、各位同仁。公務人員對於法定上班時間之外應長官要求去執行職務的超勤工作,它的內容跟法定上班時間的服勤相同,國家對於這樣的超勤依法給予加班費及休假,這是屬於給付性措施的法定補償,不是恩給,是公務人員依法應該有的權益,這不是工會或勞團的說帖,這是釋字第785號解釋的理由書,是一般國民有工作就要有適當補償的合法觀感。我們瞭解加班要有補休或加班費,行政機關必須要有更多的人力和財力才能做到,如果人力沒有辦法,需要長時間訓練才能補足,那麼加班費的經費預算更該即時編足,不要讓政府一直被批評是「嘉獎拗加班」的慣老闆。
人事行政總處今年3月30日就已經說了,因應釋字第785號的經費評估,其中總共換算需要66億元,行政院不認為值得66億元,考試院又執意去延續「嘉獎拗加班」的陋習,今天立法通過之後,未來可能再聲請釋憲,若干年後又發生可能會宣告違憲,那時候我們再來審視勤務特殊的公務部門沒有做到人力充足,超勤補休沒有領到加班費,卻不得不繼續嘉獎拗超勤,持續在政府沒有負起責任的痛苦深淵當中,該情何以堪?
所以我認為我們還有下一步,立法院可以用預算督促內政部補足人力,要求主計總處、人事行政總處廢除1萬7,000元的超勤加班費上限,財政部要看各地方政府是否編足加班費,納入中央對地方補助款的公式。我們的終極目標還是要廢除保障法第二十三條「嘉獎拗加班」的但書,我們希望第一百零四條未來一定要加上落日條款。以上。
發言片段: 1
主席:報告院會,上午會議進行到此為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後續討論事項。現在休息。
休息(13時17分)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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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5-14
speakers ["游錫堃","蔡其昌","邱顯智","賴香伶","李貴敏","陳椒華","范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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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5-30"]
gazette_id 1118101
agenda_lcidc_ids ["1118101_00003","1118101_00004","11181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公務員服務法─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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