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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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4時41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相信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我們也知道投下選票是民主國家公民最基本的權利,讓人民有知的權利,知道自己支持的究竟是怎麼樣的人,更是選賢與能的必要條件,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一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但是長期以來我們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卻是一部跛腳的法律,直轄市和縣市議員與候選人沒有被全民公開檢視的機會,更不要說基層的鄉鎮市,不夠陽光透明的結果,更是讓影響臺灣政治生態深遠的地方議會成為黑金政治的溫床。 |
還好今天立法院朝野政黨一起作出正確的決定,把權利還給人民,讓直轄市和縣市議員與候選人都要接受全民公開的檢驗,這是反對黑金、保護民主非常重要的關鍵,而且這次修正的規定會在公布日馬上實施,年底的選舉就可以適用,讓民眾可以有好好檢視候選人的機會,也減少黑金候選人掌握地方政治的機會。 |
不過,我也要在這邊特別強調,今天的修法不是終點,因為鄉鎮級的公職人員候選人,包括鄉鎮市長和代表,還是沒有財產申報的規定,當然更不說上網公開。因此,時代力量會繼續推動修法,希望陽光可以一層層地照下去,讓每一個人民選出來的公僕,都有被全民檢視的機會。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 |
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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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0-5-14 |
speakers | ["游錫堃","蔡其昌","劉世芳","邱臣遠","陳椒華","張其祿"] |
page_start | 459 |
meetingDate | ["2022-05-30"] |
gazette_id | 11181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8101_00006","1118101_00007","1118101_00008"]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第六條、第八條及第二十條條文─ 完成三讀─ |
agenda_id | 1118101_00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