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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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17時34分)主席、各位同仁。這幾年來我們常常接到幼兒園內發生教保人員虐待與不當對待幼兒的案件,然而現行的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中並沒有規範教保服務人員不得對幼兒有身心虐待、體罰等不當管教行為。因此,若是幼兒園中發生教保服務人員不當對待幼兒的行為,就必須要依照兒少權法第四十九條不得對兒童身心虐待這個規定來進行裁處。但是我們知道這樣的法規範當然是嚴重不足,這樣的作法會導致如果有些教保服務人員不當對待孩子的行為比較輕微或者難以認定,在具體的構成要件上也沒辦法符合所謂的不得對兒童身心虐待的狀況,而沒有符合身心虐待的程度,就沒有辦法去進行裁罰。因此在這次的修法,時代力量在審查的過程中透過修正動議和附帶決議,成功增列教保人員不得有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及其他對幼兒之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並要求教育部完善不當管教的定義類型,這樣的類型更加的精細、更加的細緻化,當然有助於這些法規範在將來發生這些行為之後得以適用。
今天很高興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終於三讀通過,我們依然會持續的監督法律的施行和推動修正,期待這次法案的修正能夠照亮孩子的未來,讓家長們安心生養,讓每個孩子平安長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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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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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5-14
speakers ["游錫堃","蔡其昌","吳玉琴","邱臣遠","邱顯智","林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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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5-31"]
gazette_id 1118105
agenda_lcidc_ids ["1118105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18105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