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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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11時)蔡部長,對於一個外役監殺警致死的嫌犯,以法務部立場可否要求檢察官從重量刑、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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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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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委員好。檢察官本於職責,對於這種重大的殺警案本來就會求處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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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可否求處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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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這要由他自己判斷,但是這個案子確實是有求處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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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可是外界一直質疑,雖然現在我們沒有廢死,法律上有死刑,但因為執政當局的政策,形同廢死,死刑確定之後,執行卻拖拖拉拉,這個部分請你解釋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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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法務部在批准死刑執行必須要依照法律的規定,要審核幾個法律程序有沒有完結,第一個是大法官釋憲;第二個是有無提起非常上訴;第三個是否有提起再審,以上這些程序都是我在批准之前要審核的事項,這些都不是法務部在決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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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請問在你的任內執行了幾個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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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像大法官釋憲是憲法法庭在決定的;非常上訴是最高檢;再審是法院,都不是法務部決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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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對,我知道。請問你任內執行了幾個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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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兩件、兩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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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好。另外我想問一個外界所關心的問題,金管會移送多次高端案,你們到現在為止只列為他字案,已經一、兩年了耶!外界覺得你們的檢調根本是配合執政當局、護航高端,請你解釋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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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個案情形是由地檢署在處理,分為偵案或是他案都有一個分案規則要遵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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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你難道沒有權力督導一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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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會請高檢去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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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你要督導一下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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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我會轉達給高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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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這個是外界矚目的,金管會移送次數有人說5次、6次,有人說9次,送了這麼多次,到目前為止不動如山,而且還是他字案。他們舉了很多例子,金管會都認為有問題了,金管會是何等專業的單位,他們都認為有問題、有內線交易,在高端核准之前、拿到EUA之前,就有人大買、股價暴漲,從二十幾元漲到幾百元,光從股市就賺了700、800億元。金管會用專業的知識移送給你們,就我所知道的次數,媒體寫6次,也有人說是9次,到現在為止你們不動如山!外界覺得檢調在包庇高端。雖然是檢察總長的事,可是你們法務部要概括承受哦!蔡部長,你要督導一下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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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我會轉達高檢署,他們是上級單位,直接來督導,我是負責檢察行政,但我會將這個訊息轉達給高檢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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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對,你要督導一下。最後一個問題,我問你很簡單的問題,現在鏡電視的事情吵得滿天飛,總統、院長介入關說,這是陳椒華立委所播放的錄音帶,當事人說是總統交代的,所以行政院長一定要辦。結果現在又發生一件事情,有人發檢舉函給NCC官員,NCC官員將這個檢舉函交給鏡電視,這是臺灣的水門案啊!這麼大的事情,檢調難道不應該介入嗎?至少查一下,如果沒有,可以還蔡總統清白啊、還院長清白啊!因為替他們做事;如果有的話,這個國家完蛋了,這是世界級的醜聞啊!國家的最高領導人居然介入個案的關說,在一、兩個月內換了4個董事長,財務也不健全,還硬要讓它上去,而且還搶黃金位置的臺,這樣的事情,你們今天都沒有看報紙啊!請問你們有沒有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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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還沒有接到通知有沒有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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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去瞭解一下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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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不過我想我會把訊息轉達給檢察機關跟調查局,讓他們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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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去瞭解一下!去瞭解一下!外界高度關心這個問題,這個關係到我們國家領導人的誠信問題,如果屬實,而且錄音帶寫了,要不然就是講那個話的人吹牛,那也是一個答案,沒關係,你們就調查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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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我們把它查清楚,到底有沒有這回事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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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外界都高度質疑這是現代臺灣版的水門案,官方拿到檢舉函還交給當事人,可以這樣幹嗎?我請問你,是不是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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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事實的部分我們還是由權責單位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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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不是!到底可不可以?報紙寫得這麼清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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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不能從報紙來做判斷,還是要交給權責機關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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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但如果是事實,可以嗎?譬如人家把檢舉函交給你,檢舉我這家公司,結果你把檢舉函交給我,請問你可以這樣做嗎?請問你可不可以這樣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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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當然我們基於檢舉要保密的情況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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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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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該怎麼做檢調機關應該自己有一個分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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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照理講,任何檢舉函到了公家部門,公家部門有保密的義務,要保護檢舉當事人,結果現在都不是耶!你是大部長,我對你算是尊敬,你做得也四平八穩,很穩!我很擔心有人搶你位置,所以你要做得好、做得公正,做得公正,你的位置就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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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向來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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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對,現在這個案子,我希望你去瞭解一下,這是外界高度矚目的一個案子,你們檢察官可以自己立案,對不對?只要是社會重大事件,你們就可以立案,對吧?可以自己立案,可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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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告訴、告發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就可以來發動偵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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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對嘛!你們可以發動偵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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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但是要有相當的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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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現在證據已經這麼多了,媒體揭露這麼多了,風風雨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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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有沒有證據或是要分案,我們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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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你不要讓人家感覺你碰到總統的案子、行政院的案子,你就不敢碰,你不能這樣子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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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尊重檢調機關的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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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士葆:不能碰到非民進黨的案子就主動偵辦、積極偵辦,碰到民進黨的案子就縮起來,不能這樣子喔!因為你這個人很公正,所以你應該要求底下的人要公正處理,一把尺在那裡,好不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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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謝謝委員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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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陳委員以信代):請林委員思銘質詢,在林委員質詢之後,我們是不是要處理臨時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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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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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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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36-2 |
speakers | ["林思銘","陳歐珀","曾銘宗","黃世杰","游毓蘭","江永昌","陳玉珍","陳以信","賴士葆","邱顯智","李貴敏","林德福","鄭天財Sra Kacaw","陳椒華","張其祿","高嘉瑜","洪孟楷","劉建國","周春米"] |
page_start | 447 |
meetingDate | ["2022-09-29"] |
gazette_id | 1118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8701_0001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法務部矯正署署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內政部部長、內政部 警政署署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長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面對槍聲四起及員警因犯罪案件犧 牲,臺灣司法如何全面因應及防範」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8701_00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