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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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11時23分)我的第一個問題,在發言之前要特別拜託列席的官員針對問題回答,不要講委員說的很有道理、我們都虛心接受、會儘快辦理,這種話就省略了好不好?
第一個問題要請教司法院,民眾非常關心的問題,其實剛才賴士葆委員也提了,因為是法務部部長來回答的,所以出來的結果是這樣,因為判刑本來就不是法務部的事情。所以請司法院回答一下,第一個,剛才問對於重大的傷亡事故,尤其像是「殺警」的情況之下,法務部回答說它會求處重罪,那司法院呢?你的回答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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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司法院黃副秘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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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我想這些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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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針對問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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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謝謝委員,重大案件如果起訴,司法院都是有列管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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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不是,針對問題回答,因為我只有5分鐘,你不針對問題回答,等你講完時5分鐘就過了,但是還是沒回答,所以我前面才特別拜託你們針對問題回答。他剛才講得很清楚,像法務部提到求處死刑,但他講說不是他們負責審判,我想也是這樣,那司法院怎麼回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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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我想如果依照這些證據和具體的情形,法官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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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沒有啊!你現在連嘉義的殺警案也不是判處死刑,是改成無期徒刑啊!對法官來講,當然這牽涉到司法院和法務部,因為你的死刑不執行,我的理解是到目前為止還有3名殺警的死刑犯在。剛才部長也講得很清楚,我們都是法律人,可以省略掉這些拖延的時間。剛剛已經講得很清楚,他沒有辦法執行的原因,要不就是特別上訴的情況;要不就是有再審、大法官解釋的案件,這全部都是在你司法院職掌的範圍之內。所以法務部已經要求你儘快完成程序,它的部分才有辦法執行,你們現在的方式,不管是再審也好、大法官的解釋也好,這些林林總總在司法院掌控的範圍之內,你沒有完成的情況之下,它就是不能夠執行。
我請問你,這些加害人、這些被告他知不知道這個程序?他當然知道啊!最起碼他的律師也知道嘛!知道這程序,難道不知道用這程序去拖延嗎?他知道啊!現在老百姓要看到的、社會訊息上需要的,就是對這些違法的人,就該給他應有的懲罰。如果說要「教化」什麼的,基本上沒有人會反對,可以教化的人我們要付出心血去教化他,但也絕對不是你今天外役監條例提出來的東西。我要講的一點,當初我提出修外役監條例的時候為什麼執政黨要擋?為什麼?我當初提修正案的時候,像性侵,像你們今天修正版本出來的,當初我們講的多費心、多用力就是不准。先回到司法院的部分,司法院今天應該要很明確的告訴全民,這些拿再審、非常上訴或者是大法官解釋來拖延時間的案件已經多久了?對於法官來說,判了最後也不執行,那他何必背負這麼大的責任呢?這樣不是對他們也很不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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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其實剛才陳玉珍委員有垂詢,我補充說明,最早他們聲請的是100年時,事實上最早聲請的都結案了,現在還繫屬的是105、106年,106年他們才聲請的,之前的都結案了。我們還是要說明,執行其實是法務部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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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不是,他講了執行的部分,必須再審、非常上訴等等的問題要解決掉,就算是105年聲請的,現在已經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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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其實中間有空窗期,不是說每一件都接著聲請。所以事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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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難道你不能知道到底是不是拖延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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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如果說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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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不管這是加害人本身或他的律師也好,用這個程序上面去拖延,讓死刑無法執行,你難道不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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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如果大法官審查認為這是非常清楚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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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你的時間有多少嘛!同樣一個案件,他透過這個聲請、那個聲請,還有別的,難道你沒有這些資料可以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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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目前比較多,有三十幾位都是所謂最高法院更二連身,那些我們大概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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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你剛是講105年到現在為止,你看時間到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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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大概今年底,這34位已更二連身的大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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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我現在要請教的一點很簡單,民眾知道這些歹徒殺警,殺警後死刑可以不用執行,這個你是不是應該要給民眾一個交代?如果他透過程序來拖延讓法務部沒有辦法執行,這訊息給全民的意思是「殺警」是沒有關係的。給交代這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辦法,你不覺得會比你講要讓警察隨時可以開槍有意義嗎?你為什麼要散布一個錯誤的訊息?這是第一點,因為時間到了,我要先把問題提出來,但會後請用書面回答,我要求不要再寫作文了,針對問題回答。現在民眾最起碼看到3個殺警案,不管是有再審、非常上訴或其他情形,司法院什麼時候可以把這個案子終結出來然後送交法務部,讓法務部在執行時沒有其他的理由?可以做到嗎?可以,謝謝!
第二個我要請教部長高端的案件,全民覺得很奇怪,中華民國明明是一個法治國家、民主社會,怎麼會搞到今天高端連續移送了9次?多久了?你今天可以說這東西我們會去關注,需要關注這麼久嗎?如果是別的一般上市(櫃)公司的話,一旦發生,哇!那就不得了了,不管是搜索或是其他等等你們是統統都來,現在高端買了500萬劑沒人打,然後它的價格定為絕對機密、定為30年,等到全民發現國家機密保護法不是這樣規定的,然後你們就回過來說這個講的是保存,現在行政官員到底把全民當成是什麼?全民是塑膠嗎?所以我要請問部長,移送9次的案件,你知道我們在質詢金管會的時候問到他們為什麼不移送,結果金管會說它已經移送9次了,我先把題目講完,因為我的發言時間到了,但希望在我題目講完之後,部長能夠很快地回答,今天高端的異常交易,你到底是辦還是不辦?辦還是不辦?這個部分你今天一定要回答、要給全民一個交代。
另外,再講到外役監條例的部分,很奇怪,前三名的部分,像第三名是槍械犯,你為什麼會讓槍械犯能夠透過外役監的方式呢?沒有錯,它是中繼站,可是中繼站的目的是讓那些能夠更生的人、能夠感化的人,能有一個機會,但今天如果你讓它變成是一個中間的、過渡的,像累犯也還在裡面,不是這樣子嗎?
槍砲彈藥的部分回到實際面,就今天的科技,要去印一支槍枝的製造資料需要這麼辛苦從國外進來嗎?沒有耶!你用3D列印就可以,網路上還有教,對於這個,內政部到底是知道還是不知道?你今天寫的報告跟現在的科技也都完全兜攏不上,你的報告是用傳統的方式來看今天市場上槍枝氾濫的情形,與市場實際情形已經有一個脫勾的情況之下,你怎麼能夠解決問題呢?
在此要特別拜託能夠針對我問題來做回答,好不好?今天外役監條例,能不能把貪污也好,或是槍砲相關的全部都把它排除掉,也就是說,今天外役監應該是一個更生人的中繼站,但它不是一個放任違法的情況可以一再、一再的發生,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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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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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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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關於高端的部分,你辦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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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只要違法,我們都要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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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所謂依法辦理是10年、20年、30年,還是現在就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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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現在有分案偵辦當中,到底辦的速度快或慢,或是有什麼原因,我會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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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我們都是法律人,我們都知道檢方的案件其實有所謂一段的期間,超過那個期間的話,那就是遲延,這些其實是行政事項,你是管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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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我會要求高檢署馬上去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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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貴敏: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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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李貴敏委員。對於李貴敏委員剛才所提的第一個問題,請司法院在7天內以書面回覆。
接下來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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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36-2
speakers ["林思銘","陳歐珀","曾銘宗","黃世杰","游毓蘭","江永昌","陳玉珍","陳以信","賴士葆","邱顯智","李貴敏","林德福","鄭天財Sra Kacaw","陳椒華","張其祿","高嘉瑜","洪孟楷","劉建國","周春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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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09-29"]
gazette_id 1118701
agenda_lcidc_ids ["1118701_0001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法務部矯正署署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內政部部長、內政部 警政署署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長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面對槍聲四起及員警因犯罪案件犧 牲,臺灣司法如何全面因應及防範」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8701_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