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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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12時15分)我先請問警政署關於警用配備的問題,尤其是剛才提到的電擊槍。根據警政署資料顯示,每年訓練4小時,訓練比率百分之百,請問這個資料是怎麼來的?是每位員警都有受過電擊槍的訓練,而且訓練比率是百分百嗎?是如何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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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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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跟高委員報告,關於射擊槍,自李承翰案發生後採購了四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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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4,529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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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對。配發到各基層單位,並要求他們訓練,且在今年9月底之前每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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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這個訓練是不是紙上訓練?也就是說,多數員警根本沒有使用過電擊槍,有超過9成的員警未使用過電擊槍,即使訓練,也需要34,584個卡匣才能達到每人至少訓練一次的資格,但是警政署提供的資料是每個員警都已經訓練過4小時,而且訓練比率是百分百。請問這些員警都有實際射擊過電擊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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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跟委員說明一下,每一支射擊槍有2個卡彈,還有2個射擊訓練彈,訓練彈的部分,明年我們編列二千七百多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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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2,247萬元。所以你之前提供的資料百分之百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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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是參加講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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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只是參加講習,大家一起上課,但是他們根本沒有實際使用過電擊槍,是不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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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有部分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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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部分是多少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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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因為訓練彈的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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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所以是多少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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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詳細的數字我還要瞭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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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所以這個數字就是灌水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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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但是明年以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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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你跟我們說訓練比率百分之百,結果有9成的員警都沒有用過電擊槍,甚至卡匣是現在才要採購。 |
我現在再問你一次,明年採購之後會確保每個員警至少都有發射過電擊槍的訓練嗎?因為如果沒有使用過、沒有訓練過,說實話,很多員警也不敢使用、不敢發射,所以即使有這個設備給他們,他們也不知道怎麼用、也不敢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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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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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那這個東西買了要幹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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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我們明年編列二千多萬元,就是要讓每一個外勤實際使用的員警每一個人至少要實彈射擊過一發的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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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好。剛剛提到數字顯示電擊槍使用次數,3年僅個位數,原因就在於多數員警根本沒有實際使用過,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另外,現在警察的裝備、配備已經非常多,大家也都發現電擊槍無法隨身配戴,很多是放在派出所或巡邏車上,就像你剛剛所說的,所以在遇到危機的第一時間,身上根本沒有電擊槍,再要去拿的時候又緩不濟急,這也是一個主要問題。現在包括臺北市政府、臺南市政府因為殺警案,都要求每個員警要配備電擊槍,議會都有編列相關預算,可是實際上員警根本沒有地方放電擊槍,到時候這些電擊槍要如何使用?警政署如何改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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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跟委員報告,不是每一個人個別攜帶,因為電擊槍也不適合每一個人攜帶,所以是每一部巡邏車有一支電擊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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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但現在就是有一些地方政府開始研議每個員警都要配備一支電擊槍,現在的問題是遇到緊急狀況時,員警還要再回到車上拿電擊槍,根本已經來不及了,遇到這個狀況,警政署現在有沒有什麼措施能夠讓員警使用電擊槍?相較於警用手槍,對員警而言,是不是要優先使用電擊槍?還是怎麼樣?就是在使用的順序及配備上,警政署如何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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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第一個,我們希望在110受理報案的時候,就去詢問能不能更詳細地,比如有沒有精神疾病或是有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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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我是要問你,遇到突發狀況,你講的東西,事前資料這些,跟我所遇到第一線的突發狀況完全不一樣。現在我就問你,遇到突發狀況,如果警械使用條例通過,他有手槍,又有電擊槍,但電擊槍在車上,他身上的是手槍,所以他應不應該立刻使用手槍,還是要去車上拿電擊槍,那就來不及啦!我的意思是,員警同時有這兩樣東西,到底應該先用哪一個?會不會到時候輿論又說:明明有電擊槍,為什麼不用,你要用手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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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如果執行特定任務的時候,或是突發狀況,我們會做任務的分配,什麼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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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遇到那個人,你根本就不知道他是誰啊!現在的狀況就是,你根本不知道他是什麼狀況的情況之下,你身上就只有手槍,電擊槍在車上、在派出所,又不是每個人隨身攜帶的東西。到底對警政署來講,第一時間遇到緊急狀況,是優先使用電擊槍,還是手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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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第一個,剛剛提到的,應該要建立嚴謹的敵情觀念,提高警覺,跟對象保持適當的距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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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所以之前發生事情的警察都沒有這樣子的觀念,都沒有保持距離嗎?當他發生突發狀況的時候,不是說他事先去瞭解其精神狀態什麼的,這些都不是當他遇到時,第一時間的臨場反應所應該做的。現在我只是想要確認,警政署給員警的訓練,當他遇到突發狀況,在第一時間到底要用手槍,還是電擊槍?電擊槍不在身邊,身上只有手槍,所以他是不是應該使用手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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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事實上我們可以用的也不是只有手槍和電擊槍,包括警棍,還有其他的配備都可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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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現在就是其他的工具可能無法制伏歹徒,所以他需要使用手槍或電擊槍的時候,到底是怎麼樣去選擇?你們的依據、判斷標準到底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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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看現場的狀況,當然如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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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現場就是已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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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如果未達受到脅迫而有生命危險,當然我們儘量不使用致命性的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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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副署長,現在高委員的問題很清楚,如果遇到突發狀況,要先使用電擊槍,還是先用手槍?一台車放一把電擊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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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應該要看現場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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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想這個問題,她問得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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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現在大家都在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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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你用書面回答清楚一點,好不好?你這是答非所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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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對啊!為什麼大家覺得員警需要配備電擊槍,因為大家可能認為電擊槍的傷害比手槍來得小,而且又能有效制服歹徒,所以大家開始呼籲是不是員警都要配備電擊槍。問題在於,電擊槍其實並不是員警隨手可以使用的槍械,可能他身上只有手槍,但是遇到兇惡歹徒時,他根本來不及去拿電擊槍。所以使用標準上,就是遇到兇嫌的狀況,到底電擊槍的使用狀況是如何?對員警來講可能也是一個負擔,你們如何衡量、給員警一個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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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謝謝委員,其實我們也正在研訂電擊槍使用的時機、程序及注意事項,警政署在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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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這個標準趕快訂出來,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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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好,我們有在訂定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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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警械使用條例已經要通過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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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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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其實大家對這個也會有疑慮啊!就是他應該隨身配備的是電擊槍,手槍放車上,需要的時候再去拿手槍,還是他隨身配備的應該是手槍,我是不知道對員警來講,怎麼樣才能夠即時防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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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高委員,妳的問題我就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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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堂安:我請署裡針對教育訓練,以及適用時機等部分,甚至於有必要,我們做個SO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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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我是怕到時候,是不是員警也會被質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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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內政部訂出SO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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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或是他認為手槍殺傷力太大,不敢使用,所以大家才認為應該先使用電擊槍,但問題是他身上又沒有電擊槍,由於他不敢使用手槍,才會造成他遭受到這麼大的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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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高委員,你的問題已經很清楚了。 |
現在你們就回去訂SOP,以書面答復,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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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另外關於防彈背心的部分,之前被質疑女警也必須穿男用的防彈背心、是M尺寸,而女警人數逐漸增加,超過8,700人,卻沒有女用防彈背心,這部分你們有改進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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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跟委員報告,我們也正朝這個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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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你們自2006年就開始研議採購女性防彈背心,現在是2022年,你們還在研議喔!是要研議到哪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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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現在女性員警越來越多,我們一直希望打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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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我們總統也是女性,你是不重視女性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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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高委員,時間超過很多了,我想這部分還是以書面答復,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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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好。希望你們能夠儘快針對女性防彈背心的需求,提供我們一個時程表,看是在什麼時候以前,今年以前可以採購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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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順家:這個我們儘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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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以書面答復妳,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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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這對女性而言當然會有影響,對他們防護裝備的完整性是有影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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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7天內回答高委員,說明大概的期程是多久,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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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好。最後針對外役監的部分,大家也有很多質疑,關於外役監的遴選標準,我希望法務部能夠建立一個公開透明的方式,到底什麼樣的情況可以到外役監,而每個月是不是定期公布到外役監這些人的名單,讓大家知道他是因為怎麼樣的表現,或是他之前的犯行等等,大家一起檢視到外役監這些人的名單,是不是能夠經得起社會的檢驗?過去我們也希望法務部提供資料,符合到外役監的規定,滿2個月或累進處遇,就可以到外役監的這些資料,到底是什麼樣的情況,執行逾2個月就可以到外役監,但矯正署都不提供而說事涉個資。我覺得這關係到公眾的權益,大家也很想知道外役監是不是黑箱作業,或是外界所質疑的,長期以來就是特權人士才能去,問題在於到底標準何在,你們能不能公開地看是有怎麼樣的一個機制,讓大家一起檢視外役監的名單,以及可以去外役監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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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我想由於時間的關係,你都以書面回答,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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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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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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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高委員,是不是都以書面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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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這個大家也很關心,外役監不應淪為少數特權人士的避風港。好不好?謝謝,也謝謝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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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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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36-2 |
speakers | ["林思銘","陳歐珀","曾銘宗","黃世杰","游毓蘭","江永昌","陳玉珍","陳以信","賴士葆","邱顯智","李貴敏","林德福","鄭天財Sra Kacaw","陳椒華","張其祿","高嘉瑜","洪孟楷","劉建國","周春米"] |
page_start | 447 |
meetingDate | ["2022-09-29"] |
gazette_id | 1118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8701_0001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法務部矯正署署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內政部部長、內政部 警政署署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長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面對槍聲四起及員警因犯罪案件犧 牲,臺灣司法如何全面因應及防範」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8701_00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