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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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15時19分)今天警械使用條例完成三讀了,有關修正的重點有兩項,第一個是第四條增加第二項,在危害警察人員或他人生命或身體情況急迫的時候,可以逕行射擊;另外有關第十條之一「警察使用警械致人死亡或重傷爭議事件」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這二個重點對警察以後的權益能夠充分的確保。但是相關的配套也要進行,比如必須強化警察的專業訓練,讓警察在緊急的情況底下,可以妥為因應,維持治安以及自身的安全。 |
另外我手上這張表,各位很清楚,其實蔡政府執政之後,治安非常的敗壞,譬如去年槍擊案件高達100件,創歷史新高,也就是每3.65天就有一件槍擊事件,所以真的要能確保警察的自身安全與全民的治安安全,最重要是要把整體治安的情況改善。我在這裡也要代表國民黨要求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拿出具體的方法,讓治安全面澈底解決,才能夠真正確保民眾的人身安全以及警察的人身安全,謝謝。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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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0-6-2 |
speakers | ["游錫堃","邱顯智","張其祿","游毓蘭","管碧玲","陳椒華","邱臣遠","江啟臣","羅美玲","王婉諭","曾銘宗","洪孟楷","江永昌","謝衣鳯","李德維","鄭天財Sra Kacaw"] |
page_start | 42 |
meetingDate | ["2022-09-30"] |
gazette_id | 1118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8701_00003","1118701_00004","1118701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2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討論事項 警械使用條例增訂第十條之一至第十條之三條文;刪除第十二條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四條及 第十一條條文─完成三讀─ |
agenda_id | 1118701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