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303

發言片段: 0
鄭委員麗文:(10時12分)謝謝主席。最近的風波已經非常嚴重的影響到主委以及NCC這個單位的威信,最主要就是鏡電視的經營權及請照過程中爆發出太多爭議及醜聞。依據當時NCC給鏡電視的公文,也就是在今年2月11日給鏡電視執照的公文,在公文第4頁提及保留許可廢止權相關事項,換句話說,你們是有附條件的。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發言片段: 2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發言片段: 3
鄭委員麗文:第三項提到「該公司取得執照後,精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即鏡週刊所屬公司)董監事及經理人不得參與該公司任何營運」,換句話說,在營運及相關交易上必須切割清楚。
發言片段: 4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剛才報告是這樣。
發言片段: 5
鄭委員麗文:在主委報告第3頁當中也提到,你們給執照許可之後,「禁止與該公司其他集團共用人力」、「禁止該公司股東或及其所屬公司有不當利益輸送」、「若有違反若干附款要求,最嚴重者本會得廢止原處分」,這些就是你們要撤照鏡電視的相關規定和條款。從年初到現在都已經快要年底了,相關爭議延燒將近一年,NCC也的確在今年8月24日對鏡電視進行訪談,對於相關問題希望他們能夠加以釐清,而後在9月2日NCC又繼續去函要求鏡電視做相關補正和回覆。
請問一下主委,主委你在這邊回答問題,不能在國會殿堂說謊,這是您的憲法義務,請您據實回答,您知不知道NCC 8月24日與鏡電視的訪談是由董事長與總經理私自處理回復內容,完全沒有讓其他董監事與財務長知道,而且回覆內容也沒有經過董監事的同意,當場就將書面資料交給NCC,事後所提交的書面資料內容統統沒有經過董監事會?後來在9月2日,你們又行文要求它,包含要求董事長、董事會、財務長必須補正回覆相關事項,但董事長鄭優與總經理蔡滄波再次擅自扣留你們的公文,都沒有讓董監事知道,而且私自處理了回覆的內容。在這個過程當中,NCC的承辦人曾要求他們必須有所有董監事的簽名或者是正式的董事會決議,結果他們還是一樣,繞過董事會,沒有讓董事知道,也沒有讓監察人、財務長知道,自行回覆了NCC、欺瞞NCC!請問主委,你知道嗎?
發言片段: 6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所講的這些應該是指負責人變更案的部分。
發言片段: 7
鄭委員麗文:對。
發言片段: 8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一家公司的代表……
發言片段: 9
鄭委員麗文:針對相關董監事變更案,你們要求他們說明嘛!
發言片段: 10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委員,你自己也學法律,很清楚代表公司的就是董事長與總經理。這件案子我們還在審,他們是擬任人選,至於就他們內部有沒有經過董事諮詢來講,屬於公司治理範圍,對於委員所提的部分,我們會繼續調查。
發言片段: 11
鄭委員麗文:所以你的意思是你不清楚嗎?你們不知道嗎?
發言片段: 12
陳主任委員耀祥:公文經過什麼流程我並不清楚,我們是以公司正式回覆的書面資料為主。
發言片段: 13
鄭委員麗文:主委,我剛才已經跟你講了,你知道的要講喔!你是不知道還是故意忘記?你在這邊說不知道,那我可以跟主委講……
發言片段: 14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基本上,這件案子是這樣,鏡電視……
發言片段: 15
鄭委員麗文:如果你不知道,那我跟你講,也在這邊向大家報告,就在這幾天,本席同時接獲來自NCC內部吹哨者以及來自鏡電視內部吹哨者所提供給我的資料。兩邊不約而同提供給我的資料幾乎一模一樣、完全一致,所以我認為它的真實性是非常高的。裡面首先就揭露了這件事實,也就是我剛剛說的。我為什麼這樣講呢?因為在9月12日,剛剛提到被欺瞞的其他3人,包含董事、監察人與財務長發現了這件事情,就是發現他們被騙、發現他們完全被蒙在鼓裡,所以在9月22日已經由3位、也就是董事、監察人、財務長自行以公文回覆NCC,提供NCC想知道的相關內容,所以你們應該拿到雙胞了嘛!一是董事長與總經理給你們的、沒有經過董事會而且是自己編造的檔案,另外一份是董事、監事與財務長3位告訴你們,你們被騙了,他們根本都被蒙在鼓裡、都不知道。所以我認為你應該已經知道這件事了,因為9月22日他們就回函,今天已經是10月5日了啊!
發言片段: 16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可以說明一下嗎?
發言片段: 17
鄭委員麗文:難道公文還沒有到你那裡嗎?
發言片段: 18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可以說明一下嗎?基本上,公司的回覆我們當然有收到,董監事等3位以個人名義發給我們的文,業管單位……
發言片段: 19
鄭委員麗文:所以你們收到了?
發言片段: 20
陳主任委員耀祥:他們有收到。
發言片段: 21
鄭委員麗文:OK,好。這裡面……
發言片段: 22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對於這樣的東西,我們當然要對一下到底發生什麼事,而且裡面還涉及開董監事會議的問題。
發言片段: 23
鄭委員麗文:是。在這裡面他們已經很清楚地表達,我這份就是他們提供的資料,在鄭優先生不適任鏡電視董事長的相關說明裡頭,第二點與第三點講得非常清楚,8月24日,有關你們的訪談,他們是如何被蒙騙;9月2日,NCC再次去函要求說明時,他們還是被蒙在鼓裡,完全不知道,所以等於是董事長與總經理造假。
發言片段: 24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我再……
發言片段: 25
鄭委員麗文:對不起!這份資料裡也有講到,這是第一點,你們一定要調查清楚,非常嚴重啊!因為有欺瞞的情形。
發言片段: 26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補充一下。針對董監事會議,我們請他們到會陳述時,除了董事長與總經理外,對於其他董事與監察人,我們也請他們到會陳述意見,他們都在場。後續補件部分,的確……
發言片段: 27
鄭委員麗文:我要講重點,這裡的爭議很大,主委也承認,但更重要的是我剛剛一開始講的,你們發給執照時是有附條件的,就是要求他們與鏡周刊之間的紛紛擾擾必須處理乾淨、切割清楚。
發言片段: 28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
發言片段: 29
鄭委員麗文:在他們發現被騙後自行回覆NCC公文的第四點中,基於NCC當然是要了解他們經營控制權之間的問題到底處理了沒有,所以他們在第四個問題中的第三點回答提到,我按照公文講的念給大家聽,他們說:本董事會就前董事長裴偉及精鏡傳媒公司(也就是鏡周刊)與本公司之間的關係人交易一再要求查核,但是都沒有辦法釐清,雖然他們董事會就公司治理戮力制定規範,但經營團隊沒有確實執行,本董事會也無法掌控。
為什麼呢?重點在這裡,他們說是因為:本公司的經營團隊大部分成員都是裴偉時期所聘,或與裴偉有其他牽連關係,簡言之,裴前董事長及精鏡傳媒公司時至今日仍在許多方面與本公司牽連甚深,尚未切割。請問一下,這是不是已經符合要撤照的條件?
發言片段: 30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們會去了解,把這件事調查清楚。在要不要廢止許可的部分,會經過委員會討論,好不好?
發言片段: 31
鄭委員麗文:剛剛我釋出的鄭優先生不適任相關文件講得更清楚,其中提到鄭優視法規與NCC的指示於無物,明知或可得而知與精鏡傳媒公司往來交易頻繁,至今未確實依循主管機關、也就是NCC的要求,與精鏡傳媒公司進行切割,包括人資系統、財務系統都是共用的。人資系統還完全由精鏡傳媒掌控,鏡電視完全沒有管理權限耶!
發言片段: 32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這部分讓我們查清楚好不好?
發言片段: 33
鄭委員麗文:當然要按照程序,但我必須在此請教主委,如果按照董事、監事還有財務長3人公文白紙黑字的回覆,等於是該公司將近一年都沒有把NCC的要求當回事,鏡電視都沒有與鏡周刊切割,裴偉仍舊是後面的黑手,掌控所有支配。如果屬實,是不是就應該撤照?
發言片段: 34
陳主任委員耀祥:相關案子讓我們查清楚,這個部分……
發言片段: 35
鄭委員麗文:好。那請問一下,你們什麼時候會處理?大概多久要處理?
發言片段: 36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我們立即在處理、已經開始處理這個問題,這家公司一定要先召開合法的董事會,就公司的意思……
發言片段: 37
鄭委員麗文:他們馬上在十月中就要開了。
發言片段: 38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關於公司的意思表示到底是什麼、董事長要聘誰、總經理是誰,對這些東西我們一定要弄清楚。
發言片段: 39
鄭委員麗文:當然要弄清楚。
發言片段: 40
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到最後他們真的都沒有辦法符合我們對行政處分的要求,在最終、最慘、最嚴重的情況之下就是廢止執照。
發言片段: 41
鄭委員麗文:好,所以主委今天也講了。
發言片段: 42
陳主任委員耀祥:但這是本會合議制要處理的問題。
發言片段: 43
鄭委員麗文:當然,這些我都同意,這是有法定程序的,中華民國是有國法的。
發言片段: 44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我們是法治國家。
發言片段: 45
鄭委員麗文:我只是要問,從今年初處理到10月了,到底要處理到什麼時候?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大家都很關心,是1個月之內會處理,還是1年之內?差很多喔!
發言片段: 46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基本上,第一是有處理程序,第二是還有其他綜合考量的問題,比方說一家公司成立……
發言片段: 47
鄭委員麗文:你可不可以告訴我,預告一下你們的行程、你們的時間表?
發言片段: 48
陳主任委員耀祥:比如說聘請了450個員工等等,這些都是我們會綜合考量最後要不要廢止其執照的問題。
發言片段: 49
鄭委員麗文:你不要告訴我你們要考量哪些,我知道你們要考量很多,但已經從年初到現在了。
發言片段: 50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有辦法跟委員講一個確切的時間,因為……
發言片段: 51
鄭委員麗文:1個月之內?年底之前?
發言片段: 52
陳主任委員耀祥:隨時都可能有資料出現,這個問題我沒辦法把握。
發言片段: 53
鄭委員麗文:你不能說隨時啦!他們已經違反你們的規定高達1年啦!
發言片段: 54
陳主任委員耀祥:但對於委員剛才講的內容,我們也是最近才掌握到這個問題,所以我們應該處理……
發言片段: 55
鄭委員麗文:這不是最新資料啦!從你們發給執照時,他們的董事長叫陳建平,到現在董事長叫鄭優,已經換第4個啦!主委,這個問題還不夠嚴重嗎?有哪一個電視台在1年之內換4次董事長的?
發言片段: 56
陳主任委員耀祥:陳建平絕對不是裴偉的人,否則今天不會造成這樣的情況。
發言片段: 57
鄭委員麗文:我知道啊!所以他才會被換掉嘛!我的意思是你們要關心的是他們經營有問題、內部紛爭非常嚴重,又與鏡周刊無法切割,所以是陳建平被切割,不是裴偉被切割。
發言片段: 58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依法處理,如果……
發言片段: 59
鄭委員麗文:時效很重要啦!
發言片段: 60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在行政處分上,我們要考慮相關……
發言片段: 61
鄭委員麗文:因為時間關係,我最後只是要對主委講,希望NCC在風風雨雨之下,一定要秉公處理。
發言片段: 62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
發言片段: 63
鄭委員麗文:要秉著你們的良心,在最短時效之內還給全民真相,在整個審照過程當中,臺灣到底還有沒有公平正義?因為對照之下,過去的中天,大家都認為它是因為政治不正確、因為監督政府,所以無端被撤照;相對地,鏡電視卻好像因為幫政府為事、作政治打手,即便充滿爭議、不符規定,也可以拿到證照,相較之下,難怪會坐實大家對主委的批評。
發言片段: 64
陳主任委員耀祥:絕對沒有這件事情。
發言片段: 65
鄭委員麗文:所以,為了重新擦亮NCC的招牌,這件事、也就是鏡電視最後怎麼處理才是真正的關鍵。
發言片段: 66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們會好好處理這些事情。
發言片段: 67
鄭委員麗文:希望你們是這樣。主委,如果你們還是沒有處理、沒有秉著良心處理,或者還要聽上級的指示,包括主委、NCC委員在內,你們只要護航、只要讓鏡電視因為這樣而過關,我到時候一定告你們瀆職、我到時候一定告你們圖利,所以請主委一定要秉著良心、公正處理。
發言片段: 68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我們依法處理。
發言片段: 69
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384
meet_id 委員會-10-6-23-2
speakers ["魯明哲","曾銘宗","賴士葆","鄭麗文","李德維","謝衣鳯","李昆澤","傅崐萁","邱顯智","陳椒華","王婉諭","洪孟楷","趙正宇","許智傑","陳素月","林俊憲","劉世芳","劉櫂豪","蔡易餘","林德福","萬美玲","邱臣遠","游毓蘭","蔡壁如","林靜儀","孔文吉","許淑華","鄭正鈐","陳秀寳","李貴敏","林楚茵","楊瓊瓔","高虹安","張其祿"]
page_start 285
meetingDate ["2022-10-05"]
gazette_id 1119001
agenda_lcidc_ids ["1119001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就「鏡電視設置爭議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獨立公正性之 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就 「電信事業使用頻率之總頻寬配額公平性及電視台頻道整體規劃方針」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9001_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