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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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11時17分)去年的經濟狀況相當好,也創下近11年來最高的經濟成長率,但全球對明年有些擔憂,請問部長,明年的經濟成長率有沒有辦法維持在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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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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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確實全球的不穩定會造成相當大的影響,我們也會審慎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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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部長有沒有什麼策略可以成為明年經濟成長率努力的方向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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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在經濟面的部分,我們還是把基本盤顧好,經濟不好的時候要顧好基本盤,當經濟變好的時候才能比別人跳得更高,這就是我們跟產業在努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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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大家對保3的部分有所擔憂,部長這部分應該沒有什麼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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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國發會還有央行會做更專業的評估,我們也會一起來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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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朝這個方向來維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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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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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好,謝謝。
這段時間大家很關心資策會的部分,當時政府捐助了38.61%,包括財團法人法也特別要求加強對資策會的監督,從這5年的資料看來,每年至少34.9億元,多的時候甚至是41.7億元,來自政府委辦或是補助的比率都在70%以上,政府和資策會的關係是相當密切,因此必須高度監督,而所有的研發成果也是歸資策會所有,部長,我剛剛講的這些資料沒有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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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按照科專研發成果下放辦法,就是讓研發成果歸屬於相關的研發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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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這些其實都是國家資源,我們希望國家資源供國家所用,任何的資源都必須依照相關制度來走。
針對高虹安委員的案子,根據9月30日資策會給經濟部的文提到,該會的論文被博士論文引用的比率逾八成,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過往的說明,引用著作必須為自己創作之參證或者註釋使用,並得與自己創作部分加以區隔,才得主張合理使用的權利,若新著作幾近全然複製舊著作的內容,即無原創性可言,也就難以成立合理使用。部長、執行長,這句話的意思是什麼?要不要再簡要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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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資策會卓執行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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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執行長政宏:我說明一下,剛剛我也在前面陳亭妃委員的詢答中講過,其實學術著作最重要的是必須明示出處,這一點論文沒有做到,則是違反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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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所以他第一次的部分並沒有明示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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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執行長政宏:對,第二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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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這個有沒有侵犯到資策會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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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執行長政宏:對,所以我們會主張資策會的著作權,因為他在論文中使用到資策會有著作權的論文約七、八成,這並不在一般合理使用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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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執行長,你公文上寫的是超過八成?逾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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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執行長政宏:對,因為我們做過兩次比對,一次接近八成,另一次是超過八成;第一次做的時候,給的資料是超過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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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針對這個部分資策會後續會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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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執行長政宏:我們會主張著作權,要求尊重著作權,並尋求法律途徑進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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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可不可以再清楚說明尋求法律的途徑是什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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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執行長政宏:這個部分也是要看協調結果,通常涉及訴訟還是會有先前的協調程序,看能不能以和解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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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我看公文上面提到三個解決方案,第一個是請高委員公開說明;第二個是發文給美國辛辛那提,說明是否有大量重製資策會論文的狀況;第三個是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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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執行長政宏: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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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執行長,這三個步驟是以漸進的方式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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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執行長政宏:基本上是這樣,如果高委員這邊能做適度的處理,就不會有後面兩個程序,否則我們就會進入後面兩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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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執行長,預定什麼時候完成?什麼時候會要求說明?什麼時候發文給美國辛辛那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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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執行長政宏:根據規定,所有的法律途徑必須徵求經濟部同意,經濟部剛剛也回函表示同意,我們會請資策會法務相關同仁做準備,時間表我們再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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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預定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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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執行長政宏:現在還沒確定,因為才剛收到,但我們希望儘快處理,詳細時間等這兩天確定之後再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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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部長,要不要表示一下態度?其實這都是政府的相關資源,我們希望政府針對此要有基本態度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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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就研發補助部分,資策會所完成的研發成果,即為資策會的智慧財產權;按照資策會及經濟部相關規定,資策會必須要有一些規範來保護智慧財產權,不管是專利、營業秘密或著作權等。在權利方面,資策會要做好自己的管理,內部也應該有相關管理規範,所以對於智慧財產權部分,資策會應本於權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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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這件事情紛紛擾擾很久了,可不可以請1個月內詳細調查清楚,讓經濟委員會瞭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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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相關單位也都有跟我們調閱資料,這個我們會整理後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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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1個月內給經濟委員會一個比較完整的說明,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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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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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因為這個涉及國家資源的運用,應該建立一套制度,有些做得不太完善的部分應該儘快補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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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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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再來請教有關出國的部分。資策會針對全職全薪員工,可以有五百多天多次出差,同時完成博士論文的嗎?這是資策會所允許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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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執行長政宏:高委員到底哪些時間是在攻讀學位,這部分我們不是很清楚,不過從我們的資料看來,他從沒有申請過就讀學位,也就是這個事情事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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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我確認一下,所以他沒有跟資策會報備或說明他要去攻讀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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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執行長政宏:對,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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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過去以來有沒有類似的例子,就是有跟資策會說明或報備要去攻讀學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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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執行長政宏:過去的前例都是在國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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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其他的都是在國內完成,所以有報備、說明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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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執行長政宏: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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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所以這個案件是沒有說明,也沒有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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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執行長政宏:對,沒有報備,也沒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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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這有沒有違反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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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執行長政宏:就當時來講,因為沒有過這樣的情形,也就沒有相關規定,所以就沒有所謂的規範,但依職場倫理來說,這麼做其實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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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部長、執行長,我認為如果有問題的話,其實就應該去檢討、去改進,未來應該可以有一套很清楚的制度走,你如果用了國家一些資源,不管是科專或相關經費出國,如果連相關程序都沒有完備的話,恐怕有法律上及道德上的問題,我希望資策會和經濟部應該把這一塊完備,因為每年政府拿了三十幾、四十億元給資策會,我希望這些經費全部是用在國家整體上,不應該流到對私人有影響的一些事項上面,我覺得這是一個制度面的問題,我也希望部長和執行長把這個制度建立起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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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執行長政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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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部長要不要表達一下你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和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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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們會再跟資策會確認一下細節的部分,第一個是他們的規範,第二個是他們怎麼去執行相關規範的部分,看這些有沒有相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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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部長,我最後問一下,拿全職全薪卻沒有跟資策會報備去攻讀一個博士學位,這有沒有法律或道德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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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因為我們看起來就是資策會因公費給他到國外去,應該是要去執行資策會的專案才對,這部分的細節,我確實要再跟資策會確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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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我希望1個月後有一個完整的報告,若有該檢討、該補強的部分就應該做補強,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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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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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謝謝部長、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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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賴委員瑞隆):請蘇委員震清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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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19-2
speakers ["賴瑞隆","陳亭妃","林岱樺","邱議瑩","楊瓊瓔","高虹安","蘇治芬","謝衣鳯","邱顯智","孔文吉","蘇震清","陳明文","邱志偉","呂玉玲","李貴敏","鄭天財Sra Kacaw","廖婉汝","何欣純","陳椒華","洪孟楷","張其祿","陳超明","邱臣遠","江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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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0-05"]
gazette_id 111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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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經濟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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