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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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12時55分)我先請教陳主委,這段時間以來NCC的爭議不斷,今天在這麼多不分黨派委員的質詢下,還是有很多的爭議,面對NCC這樣的機關,有很多的質疑、很多的爭議、很多的不信任,甚至很多的撻伐,你會不會覺得坐在這個位置上不如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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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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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基本上來講,NCC本來就是獨立機關,尤其我們是監理機關,這種監理業務本來就很容易產生各種的爭議,因此我們為何是合議制?也就是說,我們各憑專業共同決定一件事情,某種程度上也是共同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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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你會讓整個團隊一起共同承擔這些爭議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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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以行政責任上來講,我跟副主委是所謂的政務官,其實我們NCC全都是政務人員,但行政的部分是我們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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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你身為NCC最高長官、主委,所以我才要問你,面對這麼多的爭議、這麼多的不信任,難道你不會覺得想要求去嗎?會不會覺得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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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為什麼獨立機關會給任期保障?就是儘量降低政治上的爭議,也降低各種政治上的干擾或各界的質疑,所以我認為我們就是每一天都把工作做好,這也是對立法院、人民的一種承擔及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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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們再來整理一下,當初我們發照給鏡電視有個附帶條款,這個條款很清楚地就是鏡電視跟鏡週刊必須要明確切割,你認為現在這種狀況是明確切割嗎?當初我們為什麼要做這個明確切割的附帶條款?這是什麼用意?我覺得你應該再回應一下。我順便再提醒,雖然你剛才提到鏡電視申請移頻到55頻道的這件事已經不成立了,可是我們還是要檢討這樣的爭議及中間很多的疑慮是怎麼來的。9月17日傳出鏡電視要取代TVBS,這樣的傳言甚囂塵上,就這麼剛好,鏡週刊在8月31日的309期及9月8日的310期都刊出跟張善政相關的抹黑與不實報導,在9月21日的312期也有一篇關於高虹安委員論文的質疑跟抹黑,這些時間點讓大家很懷疑這是向執政黨宣誓效忠的代表作,因此才能得到一連串我們大家所看到的事情。主委是否要解釋一下?他們現在到底切割了嗎?當初這個附帶條款的用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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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鏡電視有二次申請,第二次申請是110年才過,當時的董事長是陳建平,不是裴偉,所以當時七位委員共同討論出我們希望鏡電視裡面要儘量切割,也就是把鏡電視跟鏡週刊切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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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結論是切割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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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要求它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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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你要求,結論它切割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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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就我們目前檢查的結果,包括人事經營來講,它跟鏡週刊都有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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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你身為NCC主委,它到底切割了沒,你到現在還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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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經營上是人事、財務都分開,以這部分來講,它變成二家公司去處理,所以我認為這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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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主委,我在這邊要打斷您,如果這是當初的附帶條款,而您身為NCC主委,到現在站在這個地方,你都無法在一秒鐘立即回答有按照條款切割,我覺得這就是失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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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們都有在調查,它的人事、經營是分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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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事實上是你剛才沒辦法明確回答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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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剛剛講人事、經營、財務是有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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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沒有這麼多但書啦!該切割就是要切割乾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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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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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就是應該切割清楚啦!還有這麼多但書就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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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但書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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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們看到鏡電視一直以來的亂象,這其實是NCC所有給大家不好印象及爭議當中的一環而已,我就不在這邊贅述了。我只希望主委回去以後枕頭墊高一點,仔細想一想在這個位置你應該做的事情是什麼,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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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剛才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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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如果你還有什麼需要補充的話,請再提供書面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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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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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本席再請教一下唐鳳部長,我們都很關心許多學者在9月1日公布民間版的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這項草案主要是希望數位發展部也能擔負起相關責任,協助新聞媒體與各個數位平台進行議價談判,到底部長的態度和積極作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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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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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委員提到的是跨境大型平台與新聞業共榮的事情,之前在行政院已經有跨部會的機制,在這個機制裡面協助各行各業(以新聞業為首)與跨境大型平台建立對話的管道,這是我們的責任,剛剛我已經說過我們會在一個月之內在行政院再次召開跨部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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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有聽到你說一個月的時間,這個時間點我覺得OK,但是積極的作法要提出來,並不是在等時間開個一、兩次會就結束掉,我覺得應該要有積極的方案,我希望會後部長能夠把積極的方案提出來。
另外,數位發展部成立以來受到不少質疑,其實數位發展部過去有很多業務分散在交通部、國發會、NCC等單位,這些業務過去他們也都有在做,所以並不是全新的業務。我們來看預算的部分,就112年度及111年度的比較來看,從行政院資安處移撥過來4.27億元,從經濟部移撥過來45億元,從交通部移撥過來0.4億元,從國發會移撥過來五點多億元,NCC也移撥了六、七億元,也就是說,以前就有相關預算在執行,為什麼要多一個數位發展部?難道這是人家說的為設立而設立嗎?所以大家就在想所謂的「為設立」是為什麼而設立?明明各項業務以前在各個機關、各個部會都有在做。
其次,現在看起來移撥來的總數高達123億元,而明年又增加到139億元,如果又這樣繼續增加的話,到底這個部會打算要做什麼?早上我聽到你回答說我們要提升數位的素養。部長,我要告訴你,教育部108年新課綱的素養導向,就有一堆家長和老師都昏倒,你現在又說要提升數位素養,到底要怎麼提升?這些預算要怎麼用?解釋一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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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首先,就設立數位發展部的目的而言,誠如委員所說的,很多業務本來就在進行,但是之前的協調成本是特別高的,無論是之前委員關心到的非同步衛星或是5G專網商用等等,以前常常需要委員剛才所提到的那幾個部會的四、五個首長和行政院兩、三位政委來討論,然後才能有明確的方向。數位部之所以把這些職能整合在一起,就是因為這些職能本來是在一些三級機關,它在處理數位相關問題時,其所屬部會本身並不是以數位為主要的使命,所以這時候協調的成本因為數位部的成立就降低了,這樣希望有回答到委員的問題。我是不是就接下來回答第二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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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幫你結論一下,你的意思是說將來在效率各方面會更好,節省大家的時間。但我不免還是要提醒,早上你說了一句「速限100,不一定要開到100」,但是將來在用人的時候,既然已經給你這麼大的彈性,我希望真的要適才適所,不要到時候印證大家所說的,數位發展部其實就是要來養政府的網軍,這一點做得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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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當然,就恪守行政中立而言,我剛才也提到無論是文官的司、署長、常務次長或者我自己,我們當然沒有黨派的問題,也沒有這方面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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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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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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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23-2
speakers ["魯明哲","曾銘宗","賴士葆","鄭麗文","李德維","謝衣鳯","李昆澤","傅崐萁","邱顯智","陳椒華","王婉諭","洪孟楷","趙正宇","許智傑","陳素月","林俊憲","劉世芳","劉櫂豪","蔡易餘","林德福","萬美玲","邱臣遠","游毓蘭","蔡壁如","林靜儀","孔文吉","許淑華","鄭正鈐","陳秀寳","李貴敏","林楚茵","楊瓊瓔","高虹安","張其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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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0-05"]
gazette_id 1119001
agenda_lcidc_ids ["1119001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就「鏡電視設置爭議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獨立公正性之 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就 「電信事業使用頻率之總頻寬配額公平性及電視台頻道整體規劃方針」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9001_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