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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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13時54分)主委辛苦了。華視在2006年加入公廣集團,我們來看他們的營收,在加入公廣集團之前,2004年是23.75億元,到現在其實是滿慘的,2021年只有10.87億元,跟當年來比可謂腰斬,連年虧損,入不敷出,靠著吃老本度日。請問主委,就商業模式來講,連年虧損的結果,公司除了面臨倒閉、更換經營團隊或是變更商業模式之外,好像沒有其他的選項。華視雖然是公廣集團的一員,但是走的是商業機制,沒有政府補助,主委可不可以跟我們說明一下,你看那麼多資料了,華視連年虧損的原因究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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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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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當年華視本來是一個商業電視台,後來納入公廣集團,因為商業電視台的運作模式有其邏輯,譬如它的廣告收入或是搶標案或什麼等等,可是因為它加入公廣集團,華視反而不能做這些事情,導致它是一個所謂公廣化的商業電視台,所以就變成一方面好像不是民,可是一方面它又不是純粹的像公共電視這樣,所以就導致華視在營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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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就是不公不民、不商不公,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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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的確有這種困境,因為最近他們的董事長、總經理都換人了,我們最近也會找他們到會說明一下,包括他們未來整個經營理念和經營方向,還有他們的商業模式或是其他的部分,我們會跟他們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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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主委說要找NCC的管理階層來瞭解,我就直接跟您說明吧。事實上,本席有接到民眾的陳情檢舉,華視連年虧損,但是它內部卻出現利用職權移公挪私,甚至於不惜可能掏空公司的狀況。華視南部新聞中心有一些主管,還不是一個喔,他們透過親屬或配偶來設立公關公司跟行銷公司,同時他們從高雄市政府等單位取得行銷宣傳的標案後,相關的主管利用職權,以新聞採訪為由,用的是我們的資源,比如指派SNG車輛跟記者前往採訪,在採訪結束之後,甚至還出現要取得其親屬的同意,即經該公司同意才能離開活動現場。而標案的利益完全由私人公司獲得,華視沒有業配等名目的任何進帳。
根據本席再去瞭解,對於這個狀況,其實華視的高層包括陳雅琳台長也知道。請問主委,雖然華視虧損,但是內部有這樣利用職權圖利自己甚至掏空公司的情況,如果你們調查之後發現屬實,NCC作為媒體主管機關,你要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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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於委員所提的這個案子,當然我們要先瞭解,要求華視針對這個部分先說明一下,如果是類似這種情況,在公司治理上甚至有沒有涉及到所謂背信的問題,所以他們對這個部分恐怕要去查一下,如果有背信的話,華視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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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如果高層也知道了,還這樣官官相護,我覺得我們監管單位就應該要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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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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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華視身為公廣集團的一員,就是公廣內部的商業電視台,應該要作為其他電視媒體經營的示範榜樣,我知道過去NCC在處理中天案或是TVBS案的時候,你們有批評過其他某些電視台的新聞專業、媒體內控機制、新聞製播有干擾等等,其實我們立法院也常常在關心華視自今年以來有十多次出包,NCC應該要負起監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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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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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不能讓外界來質疑你們,我不喜歡叫你們髒兮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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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都是用相同的標準去處理的,不管是商業電視臺也好,或是公廣集團也好,尤其是公廣集團,我們對它的要求會更高,要做一個標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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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當時你們去監管中天新聞,那時候的標準現在就要用下去、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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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要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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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不可以見風轉舵、看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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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就像我剛才講的,不管是TVBS案也好,中天案也好,我們都用一樣的標準去處理這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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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本席要再提到鏡電視。在今年1月19日有關鏡電視新聞臺設立的申請案中,NCC曾經洋洋灑灑列出12項負擔、14項廢止權及16項行政指導。請問主委,NCC的這些附帶條件,鏡電視目前完成的情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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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一一去檢視,目前還在檢視當中,比如說大家很關心有沒有切割清楚的問題,還有經營、人事上或是財務上等等,我們都有一一去調查,當然這個資料還在調查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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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但是有些是不用調查我們都知道的,比如說廢止權第8項指出,許可之次日起三個月內要完成現金增資,並向本會申請變更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20億元。但是經濟部的登記資料顯示,他們的實收資本額只有13.5億元,你們是什麼時候發許可給鏡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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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請處長跟你回報一下,20億元有增資,應該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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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電臺處林處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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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處長慧玲:現在資本額跟負責人一併在審查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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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還在審查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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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處長慧玲:因為要我們這邊許可,經濟部那邊才會登記,因為許可是我們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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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因為很多的登記、經濟部的登記如果要變更,必須我們許可才可以,所以基本上他們即使是資金到位,如果要變更的話,也要經過我們這邊許可才會去處理這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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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鏡電視在3月30日上架手機,5月2日在MOD、Hami等等開始上架,是還沒有完成它的附帶條件就直接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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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其實它完成它的附帶條件,這些變更的事項還是要經過我們同意才可以去經濟部那邊變更,所以就我們所掌握、瞭解的來講,它資金20億元應該是有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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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事實上,本席對這件事情很關心,至少在你們一開始核發時洋洋灑灑列出的這些行政指導也好,負擔也好,廢止權也好,我希望這些要確實做到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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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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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事後送一份書面報告給我好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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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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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曾委員銘宗、謝委員衣鳯、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及陳委員玉珍均不在場。
請蔡委員壁如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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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23-2
speakers ["魯明哲","曾銘宗","賴士葆","鄭麗文","李德維","謝衣鳯","李昆澤","傅崐萁","邱顯智","陳椒華","王婉諭","洪孟楷","趙正宇","許智傑","陳素月","林俊憲","劉世芳","劉櫂豪","蔡易餘","林德福","萬美玲","邱臣遠","游毓蘭","蔡壁如","林靜儀","孔文吉","許淑華","鄭正鈐","陳秀寳","李貴敏","林楚茵","楊瓊瓔","高虹安","張其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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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0-05"]
gazette_id 1119001
agenda_lcidc_ids ["1119001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就「鏡電視設置爭議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獨立公正性之 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就 「電信事業使用頻率之總頻寬配額公平性及電視台頻道整體規劃方針」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9001_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