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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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9時38分)部長,本席認為外役監制度應該基於事實,基於數據來檢討、改善,要毋枉毋縱,應該給人家一個服外役監以求逐步適應社會的機會就該給他,不應該就不應該給,所以我比較希望用數據來檢討目前外役監制度的問題。
根據監獄行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的規定:「為使受刑人從事生產事業、服務業、公共建設或其他特定作業,並實施階段性處遇,使其逐步適應社會生活,得設外役監」,因此外役監是為了使受刑人逐步適應社會生活而設立的,所以我們現在要討論一個事實狀況,如果判刑只判三個月,需要逐步適應社會生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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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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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想如果判決確定進入監所裡面來,我們都會想辦法教化他,讓他將來回歸社會能夠避免再犯,這是我們最大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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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部長,因為現行的制度是受刑兩個月以上就可以申請,剩下一個月就可以出獄,他幹嘛去外役監?我要討論的是這個問題,所以今天為什麼要修法?第二個,我想再跟部長討論一下,外役監是為了協助受刑人重新適應社會,可是短刑期的比例反而較高,照理講,刑期越久,關的時間越久,越需要去適應社會,對不對?數據顯示,未滿三年的占12.8%,逾十五年的則是4.9%,這中間當然就是三年以上的,中間的部分我就不講了。現在外役監反而是短刑期的比例比較高,長刑期需要去適應社會的比較低,這個是我們要去探討的,這樣跟我們的目標是不是有矛盾?這是第一個。部長,外役監目前大概收容了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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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兩千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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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兩千多人是多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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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2,1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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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所以短刑期的收得多,長刑期的就收得少嘛,因為有人數的天花板,對不對?所以我覺得結構上要去做個調整,這是我們修法的一個參考。
另外,外役監須排除再犯率高的犯罪,目前外役監收容最多的犯行種類當中,個別再犯率最高、最多的是哪種犯行?強盜,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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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不對,所有外役監的再犯率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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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對,哪個再犯率最高?是毒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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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請矯正署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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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是毒品還是性侵犯比較高?不是外役監啦,我是說所有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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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所有的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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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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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毒品跟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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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毒品比較高嘛,我印象中毒品最高嘛!性侵當然也高啦。我們來看一下現在外役監收容的依據、標準,你看一下,我有列表,那個很奇怪喔,現在外役監收得最多的竟然是貪污犯耶,難怪剛剛邱顯智委員在提,有些貪污犯或重大經濟罪犯關在外役監的比例最高,好像有錢有勢的人就可以享受比較好的待遇,我的感覺是這樣,外界及民眾也會有這樣的感覺。
你看一下八德外役監,貪污罪人數最多,明德外役監也是一樣,自強外役監也是一樣,臺中外役監也是一樣,都是一樣,貪污犯的比例在外役監最高,這個要去注意啦!將來我們是不應該要把貪污犯排除在外役監?這個可以考慮一下,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我覺得幾個外役監的管理要檢討一下,這一次因為外役監的管理鬆散,或是整個SOP沒有處理好,造成兩名警察被殺,這個是現在社會的氛圍。像自強外役監近10年脫逃了16人,占最多,顯見自強外役監的管理有問題嘛。我們再來看臺中女子監獄,近10年的脫逃人數是零喔,屏東外役監也是零喔,所以這幾個我們是不是要重賞重罰?我覺得這兩個外役監─臺中女子外役監跟屏東外役監是脫逃人數最少的,自強外役監是最多的。關於管理的部分,我覺得應該針對各外役監去做一個考核,尤其是像自強外役監發生這麼多人脫逃,我建議在外役監的管理方面能夠慎重處理。
部長,我今天有幾點建議提供給你參考,第一個就是要建立警政、矯正跟檢察通報機制,這一次就發生這個問題啊,逾假未歸是脫逃還是怎樣,怎麼還會有逾假未歸?又不是當兵!所以我覺得這個三角關係,當然警政屬於內政部,而檢察跟矯正都是我們法務部,外役監萬一有人脫逃了,聯繫的流程該怎麼做?檢察署一定要辦理通緝的相關規定,不能說檢察官自己違背規定在處理,檢察官不能這樣子搞!檢察官如果不配合矯正署的話,這個檢察官要處理啊!所以第一個,我覺得要建立矯正、警政及檢察通報機制。部長,這一點你能不能承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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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是,謝謝委員的指教,這一點我們在這一次的修法中也納進來,把它明確化,但是在還沒有修法之前,我們在發現事情以後,就馬上要求矯正機關必須在第一時間就要通報警政單位,然後2個小時內就要陳報檢察署,依法看是要拘提或通緝,所以這個機制誠如委員講的,我們現在已經把它建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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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法務人員不要徇私而為,甚至大小眼辦案,我覺得這個很不好,因為我們的社會很期待公平正義,這一點我想是屬於內部管理的部分。部長,我對你的期許很高,因為現在是蔡總統最後一年多的任期,在司法改革上,不管是監獄管理、矯正業務等,很多業務我們其實可以做得更好一點,這樣今天我們來討論外役監的管理才有特別的意義。
第二點,我想請法務部依據再犯率的數據,科學化擬定外役監遴選標準,對於一直再犯、一直再犯的這些人,如果還一直讓他去外役監,他的再犯率會更高,對不對?顯然他沒有必要去適應社會生活,再犯率那麼高!剛剛也有提到,這些重大經濟罪犯或貪污犯是不是我們要去釐清,如果是重大的,這些是不是要被排除於外役監的遴選?
我希望你們能夠比照英美司法部的作法去做外役監逃犯的研究,我這裡有一份資料,因為國外有一些相關可以借鏡的地方。現在國人對於外役監有這樣子的期待,希望能夠更合理化,更能夠符合剛剛所講的監獄行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的規定,使其逐步適應社會的生活,它的目的是在這裡嘛,所以如果沒有目標性,或是有矛盾的話,我覺得就跟我們的母法有所牴觸。
部長,我來考你一下,你對於外役監的管理滿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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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到目前為止我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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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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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嗯,但是他們已經在努力改進當中,我也肯定他們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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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我剛剛已經提供數據給你了,脫逃人數多代表管理比較鬆散,都沒有脫逃的就表示管理比較好,這個部分應該要賞罰分明,你應該做一個區隔,以數據來論斷是最好的。對於不好的地方,我們要加強管理,對於好的地方,我們也要鼓勵,以此作為你以後推動外役監管理的一個依據,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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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謝謝委員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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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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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陳委員歐珀):現在確認上次會議議事錄。
請問各位現場委員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沒有意見?沒有的話我們就確認。
請游委員毓蘭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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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36-4
speakers ["陳歐珀","洪孟楷","陳以信","蔡壁如","邱顯智","高嘉瑜","陳玉珍","游毓蘭","黃世杰","林思銘","江永昌","曾銘宗","邱臣遠","陳椒華","張其祿","楊瓊瓔","周春米","鄭運鵬","劉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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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0-06"]
gazette_id 1119101
agenda_lcidc_ids ["11191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 「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一條、第四條及 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高嘉瑜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五)委員廖婉汝等19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六)國民黨黨團 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林思銘等16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 修正草案」、(八)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九) 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91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