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258

發言片段: 0
游委員毓蘭:(9時48分)謝謝主席。本席上個星期四在這邊有跟部長及署長討論過數位監獄的問題,也期盼數發部來支援,會後本席已經跟數發部做過聯繫,他們說人力跟經費的協助都還沒有定案,但是有給我一個初步的回覆意見,所以我要請法務部把請求合作跟支援經費的議題清單,在明天之前用書面送給本席,可以嗎?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發言片段: 2
蔡部長清祥:我可以跟委員說明,就是我們跟他聯繫,然後後面大家有幾次的溝通,初步已有看法,但是還沒有最後的決定。
發言片段: 3
游委員毓蘭:是,我還是希望……
發言片段: 4
蔡部長清祥:委員跟數位部有聯絡嘛,知道我們也很積極的請求他們來協助我們,用專業的眼光來幫助我們。
發言片段: 5
游委員毓蘭:好。當然,我們談到數位監獄是為了要舒緩矯正人力的極端不足,但是今天我們在審查外役監問題,以及自主監外作業戒護就醫,不管是從法務部或是矯正署規範的作業方式,都增加了基層的負擔,讓基層在執行相關任務時,其實經常都是提心吊膽、生怕出事,如果法務部沒有辦法從源頭來解決,即使我們爭取了經費及人力,還是會有困難的。
其實矯正機關最常面對的就是各界關說、動用關係,我在上次的質詢也提過,要審查是相當的困難,所以修法時一定要非常明確,才能夠嚴格的來執行。舉例來講,以前我們常常說「有關係就沒關係」,我們最熟悉的,去年占據很多媒體版面的這位仁兄叫做趙介佑,其實他只是一個很年輕的小朋友而已,可是他的影響力之大,讓他可以在北投分局偵查隊裡借提一個他的小弟來見面,彰顯他的威風,要打通多少關節都可以。說實話,政界裡面比趙介佑份量更重、更大的大有人在。所以要請教部長,無論是在接見或者是外役監,各地監所面臨要靠關係、走後門的壓力是不是很大呢?
發言片段: 6
蔡部長清祥:不會。
發言片段: 7
游委員毓蘭:不會?
發言片段: 8
蔡部長清祥:他們都是依法行事,照法律的規定走,也許過去的規定不是很明確或是比較寬鬆,他們還是在法律的範圍裡面來執法。
發言片段: 9
游委員毓蘭:所以是規定的問題?
發言片段: 10
蔡部長清祥:是。
發言片段: 11
游委員毓蘭:是太寬鬆的問題,所以才讓人家有這樣的機會?其實說實在的,外界關說的壓力大,所以這次修法的時候,本席還是主張在文字上要非常明確來做條件限制,這才是對於我們基層同仁的保障。因為外役監的性質是屬於中間處遇,應該要有能力在監外勞動的受刑人才可以獲選,但是這次院版的文字是「在監行狀善良、適於外役監作業且無危害公共秩序、社會安全之虞」,這樣的文字是強調出去不會犯法,不會危害治安,但是本席過去幾次去考察外役監,比如自強外役監或明德外役監,他們作業的類型多半是以農牧為主,八德外役監或臺中外役監因為鄰近工業區,會有工廠作業,所以相較於一般監獄的作業項目,外役監受刑人的作業項目是比較偏重勞力密集型的工作,所以遴選受刑人去外役監不是遴選去度假、去養老的,而是真正能夠參加外役,是去工作、作業,鍛鍊身心,銜接社會勞力工作,而且是預作他們未來復歸社會的準備。
目前院版的文字,我個人覺得是比較模糊,所以本席提出的對案的對照條文,除了要有悛悔實據之外,他的活動能力或者是健康情形都必須要能夠適於外役監作業。請教部長,您覺得我剛剛講的是不是有道理?本次修法是不是要確保受刑人到外役監去,不管是他的身體狀況或體力都要能夠逐步跟社會銜接,而不是去度假,而且還可以享受三不五時可以回家探親的待遇,或是到外面還可以惹是生非的,您的看法如何?
發言片段: 12
蔡部長清祥:謝謝委員指教,確實對於外役監的受刑人,我們的重點還是要讓他能夠學得一技之長,甚至將來在回歸社會的時候不會再犯。對於他的遴選標準,我們現在也會很嚴格的來做審查,我們現在也在修訂一個遴選審查基準表,包括健康情形以及各種身體狀況,還有在監的行狀等等,我們都很詳細的有一個客觀的標準,我們是參考專家學者的意見,我們已經邀集專家學者來討論過好幾次了,所以未來的審查基準表是很嚴謹的,各項都有分數來做統計。
發言片段: 13
游委員毓蘭:為了幫助這個標準能夠更切合實際,我要請矯正署把過去10年申請外役監的年齡分層,以及他們在外役監裡面所從事的勞務工作內容,送一份資料給本席。
接下來本席要問的問題是有關於自主監外作業,因為除了外役監之外,自主監外作業的問題其實也是滿大的,因為推行之初是標榜受刑人外出作業不用派人戒護,這不會增加基層同仁戒護的負擔,但是就像外役監返家探親一樣,脫逃之後、出事之後,就回頭來檢討我們同仁在遴選作業上到底有什麼問題。根據本席的瞭解,監所大部分都由作業科來負責收容人作業的相關業務,在推動的時候,作業科不但要辦說明會、找合作廠商,還要審查收容人的資格,找亮點來辦活動,聽說有的還要去工廠抽查作業狀況,出工的人數可以每天突破1,200人。請問我們的作業科人力有增補嗎?還是一樣是去找戒護人員來支援?這不是挖東牆補西牆嗎?同仁為了戒護提心吊膽,是在幫長官爭取政績、爭取亮點,這會不會太為難基層呢?
另外,以自主監外作業的人數作為各監獄績效的主要指標,不考慮自主監外作業在矯正復歸社會及更生政策上的功能性,也導致現在矯正署跟監所人力問題越來越嚴重,戒護安全壓力越來越大。所以我要請教部長,因為監所的業務不斷地增加,沒人的時候都找戒護人員去支援,現在他們說戒護人力不足。部長,您覺得我們在做這個部分的業務時,是不是應該要做人力的通盤考量?甚至於也應該考慮到他們的負擔,以及有沒有可能去委外?
發言片段: 14
蔡部長清祥:關於人力的部分,我們的監所確實有人力不足的問題,但並不是因為自主監外作業所造成的,我們也極力向人事總處一直爭取……
發言片段: 15
游委員毓蘭:我只是舉例!
發言片段: 16
蔡部長清祥:有關自主監外作業,我相信委員看過也聽過,知道這是很好的政策,它可以幫助受刑人自我管理,也幫助監獄在做教化的工作,同時解決一些廠商人力不足的問題,它其實是多贏的政策。至於怎麼去運作讓它更順暢,不會增加同仁的工作負擔,這是我們可以自己去調整的。
發言片段: 17
游委員毓蘭:好,那就請部長一定要從剛剛我們所點出的這幾個面向去做調整。為什麼我要提到戒護人力的不足?其實不久前,就在9月16日,中監發生戒護就醫時人犯脫逃事件,就我的瞭解,因為有時候我也在矯正人員訓練所兼課,我知道他們對於戒護就醫是非常非常嚴謹,本來都是要求人犯在整個過程之中不能夠脫離戒護人員,監所戒護人員的眼睛都看得到,但是這一次我聽說是因為現場人力不夠的關係,兩個病房都要戒護現場,但只有一名主任管理員。
發言片段: 18
蔡部長清祥:對於這個部分我們有在檢討,這個不是人力不足所造成的,我們不能用這個來做為推卸的理由,我們是不是有盡到責任去做好監管,這是我們檢討的重點。
發言片段: 19
游委員毓蘭:是,部長,我知道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啦,剛剛部長說對於中監發生的事件有在檢討,我都不是要針對個案,但是我要強調的是,有沒有可能通盤性的來協助他們?比如以電子監控、電子腳鐐來講,過去十多年來,我們一直嘗試針對性侵犯加以治療,本席認為既然外役監可以享受不受戒護,那麼在他們外出工作或是返家探親期間,就可以配戴類似電子腳鐐的東西,或是過去這兩年半以來,我們的電子圍籬有許多機制,其實都已經運用得非常成熟了。本席建議部長,目前法務部和司法院合作的士林科技電子監控中心已經建置完成,各級檢、院都在進行教育訓練,我們是有這樣的條件的,把這些在電子監控的投資也運用在舒緩戒護人力的不足上面。
總之,無論是外役監、自主監外作業或人犯戒護就醫,矯正署自己的作業規定必須明確,方式要合理,這樣才能節省吃緊的人力。本席會繼續為矯正人員及獄政爭取經費和資源,我覺得這樣才有辦法做到事半功倍,我們一起努力,謝謝。
發言片段: 20
蔡部長清祥:謝謝委員替我們爭取人力和經費,關於電子監控,我們早就已經在規劃與研究,事實上,法律的依據是有的,監獄行刑法已經有明文規定……
發言片段: 21
游委員毓蘭:有法條可以運用,反正……
發言片段: 22
蔡部長清祥:可以運用,至於如何執行,我們都已經很深入的在探討。
發言片段: 23
游委員毓蘭:儘可能把它運用在現實的問題上面,謝謝。
發言片段: 24
主席:請黃委員世杰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44
meet_id 委員會-10-6-36-4
speakers ["陳歐珀","洪孟楷","陳以信","蔡壁如","邱顯智","高嘉瑜","陳玉珍","游毓蘭","黃世杰","林思銘","江永昌","曾銘宗","邱臣遠","陳椒華","張其祿","楊瓊瓔","周春米","鄭運鵬","劉建國"]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2-10-06"]
gazette_id 1119101
agenda_lcidc_ids ["11191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 「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一條、第四條及 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高嘉瑜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五)委員廖婉汝等19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六)國民黨黨團 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林思銘等16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 修正草案」、(八)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九) 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91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