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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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13時1分)次長,我想請教一個問題,因為昨天才接到一個團體的陳情,我覺得他說的滿有理的。在109年三讀通過的道交條例有不少條文通過,然後在去(110)年6月1日正式實施,實施之後到現在為止發生了一些問題。我們在修改法令的時候,主要的目標經常是要解決一個問題,像酒駕還不夠嚴,所以我們決定查扣他的車,時間從6個月到2年,讓他覺得很痛苦,不光是罰錢了事,原本的意思是要解決這個問題,但是有時候是這樣,下一個藥本來是要治肝的,結果肝不知道好了沒有,但是奇怪,胃卻壞了。現在的情況是,這個條例通過之後,當然前一陣子新北跟桃園的警察也發生了一些案件,就是跟監理站的黃牛勾結,因為吊扣要半年、兩年,他乾脆把被吊扣牌照的車開到路上,配合一些站在路口的員警,看到了,再開一張已經被吊扣牌照卻還開到路上的罰單,所以就吊銷,吊銷會發生什麼事?明天就可以重新申請牌照上路。發生這種事情的整個結構,包括當時的租賃業者,犯法就要法辦,這沒話講,你們後面也補漏洞了,先用行政命令去補漏洞,如果是這類的吊扣,在這個期間就不再做這個處理了,未來要準備修法。可是我的問題點是,次長,假如你是租賃業者,你還要會算命,要不然要會算紫微斗數,今天來的客人跟你租了5天車,他會不會開租賃的車喝酒被抓到,然後車子還給你的時候,少則6個月沒有牌照、2年沒有牌照,這產生一個問題,就是喝酒這個人可能罰6萬元、9萬元、12萬元,當然他有沒有刑責是另外一回事,可是租他車的人,我真的覺得是善意的第三人,而且無從查證、完全沒有辦法預防的第三人在這樣的法令之下,我的天啊!像我常常去花東,我們都會租車,他還要看相嗎?租賃車業者對於這樣的情況,他是不是根本沒有辦法判別,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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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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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報告委員,我的瞭解,後來有關這部分好像在相關法令的修法已經做一些排除了,是不是可以請林司長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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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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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大概是牽涉到原來的處罰條例裡面有些行為,包括酒駕還有危險駕駛,併同處罰汽車所有人,就是要求汽車所有人要善盡管理車輛之責,這裡面就有牽涉到有一塊是營業車輛的部分,針對營業車輛,包括委員剛剛所提到的小客車租賃業的部分,基本上現在就是依照行政罰法的精神,就是在租車給他的時候有去做要求,當然租車人的相關行為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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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你說的這個法令還沒修嘛!送進來沒有?還在立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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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福山:我跟委員報告,因為原來行政罰法就有非故意過失的部分,所以現在是用函釋的方式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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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所以已經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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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福山: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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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租賃車的部分,個人負責、個人造業個人擔。
發言片段: 10
林司長福山:對。
發言片段: 11
魯委員明哲:第二個問題要延伸第二個情況,模糊地帶,就是很多中古車業者本來好好做生意,也沒問題,可是因為現在很多罰單,不管是毒駕、醉駕或者危險駕駛,會有一個時間差,有一個lag,你知道嗎?拍到之後送到監理站,等到知道的時候車已經賣掉了,在中古車交易的市場,人家會把行照、駕照給你,錢就要給人家了,所以已經有業者,而且不少業者,買到車的第1天先恭喜他賀成交,然後牌照吊扣2年,2年之後再賣,這是實際發生的情況,所以考量到租賃車業者的這個問題,我們不能夠通過一個法條影響到市場的正常交易,這個部分,我希望透過監理站的什麼系統跟警察局第一線的執勤人員,在第一時間就要有註記。現在業者都有付費可以去查詢監理系統,可是這種lag是監理系統還不知道,警政系統那邊還在寄郵件給誰給誰的過程中,次長,這個很嚴重,拜託你跟警政署的相關單位協調,有這種吊扣牌照的情況,是不是能在第一時間讓他們註記,可不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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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福山:我大概跟委員補充報告一下,委員所提到的是舉發跟裁罰要到系統的部分,第一個部分、只要警察機關一舉發、一錄案,錄案就是錄到監理資訊系統裡面,只要警察在寄單子出來、在付郵的過程當中,基本上就已經錄案了。另外是針對吊扣、吊銷的部分,基本上是在處罰機關這邊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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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所以警察抓到酒駕當天,什麼時候監理系統會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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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福山:如果是酒駕,因為都是屬於當場攔檢舉發,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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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當場就可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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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福山:而且要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所以一定是在當天或隔天,繳罰鍰可能是比較後面的時間,但是如果車輛要取回的話,一定是繳完錢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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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因為現在有很多實際發生的時間差,我跟你講是存在的,包括危險駕駛這個部分,很多甚至都是透過民眾檢舉,可能已經是3天前、4天前了,或者監視器錄影到的部分,這部分的lag,我覺得無論如何不能造成中古車業者被處罰,你們研究一下怎麼樣透過第一時間示警的方式,讓這樣的爭議能夠減少,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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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委員特別提到的那些,我想我們再去把相互勾稽的機制做好,因為現在都是用電腦連線在做處理,如何減少lag,讓中古車行在做買賣的時候也能夠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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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這個部分要怎麼做,我們事後去開個會,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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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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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次長,10月13日會進一步地開放國境管制,預計一週大概有15萬人可以入境,請問局長,你推斷一下,15萬人中大概會有多少比例是國外的團客,你們有沒有推估第一階段的15萬人大概有多少比例是外國團客來臺灣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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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張局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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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局長錫聰:跟委員報告,有關15萬人會有多少比例的團客將涉及幾個面向。我們是在9月22日宣布,宣布後我們就跟各駐外的推廣辦事機構聯繫,讓他們傳達到當地的組團社,也讓他們瞭解,接著他們會有一個廣告行銷的期限去招攬客人。當然我們不是之後才有團客,在當天會有一些關係比較好的會立即來,大概有一、二百位在13日會入境。依我們的推估,後續如果連自由行的比例都算進去,大概會增加到50萬人左右,團客的比例大概占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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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我也不想耽誤太多時間,其實外國旅客來臺灣,花東是必遊,現在的路況卻這樣。剛剛我看到花東二位委員的憂心、談了很多細節,我們希望屬於交通部的部分要能配合地方政府趕快恢復原有的功能,這個比較重要。
最後一個問題,確診的國外旅客目前預計怎麼安排?一個團有20人來,其中1人快篩確診了,你們怎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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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局長錫聰:跟委員報告,確診者都照既定的SOP處理。如果是團客,當然是導遊要協助,快篩確認以後,他就照SOP通報給當地的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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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這個人會去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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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局長錫聰:衛生主管機關會依照防疫措施的規定,把他安排到集中檢疫所或加強版防疫旅館進行治療,如果是重症就是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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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防疫旅館都退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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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局長錫聰:防疫旅館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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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要留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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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局長錫聰:但是防疫旅館不收治確診者,現在是到加強版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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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結論是這些國外的確診旅客有可能住到軍營或什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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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局長錫聰:不是,是集中檢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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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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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去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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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現在的防疫旅館本來就沒有收治已經染疫的人,所以跟防疫旅館退不退場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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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好,所以他會住在哪裡?以前強制隔離的那些場所,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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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現在染疫的人都在集中檢疫所或是加強型防疫旅館,也就是防疫旅館有專責的醫護人員進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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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我跟你講,預估第一階段不會有什麼客人來啦!現在有很多臺灣人出去,因為國外那些國家幾乎就像一般生活一樣,不會在某天被關3天或7天。很多人來臺灣旅遊都是5天4夜或7天6夜,若5天4夜變成臺灣隔離旅館的考察,這也是滿恐怖的。我理解你不防又不行,可是在這種要居家隔離的情況下,1個人延5天的機票,由誰負責?機票不一定買得到喔!你們真的要想好整套,我們之前有限制的時候是要求2天的PCR,我聽到一堆國外旅客不敢出去玩,因為玩的時候還要保證48小時測得過才能回去,如果要改機票,抱歉!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不是5天後測到一條線就可以回來,你可能買不到機票。我拜託次長,整套要幫人家想好,要一個讓外國旅客可接受的方案,這樣才有可能逐步振興,這是我給你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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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謝謝委員,我們會繼續滾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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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魯委員明哲):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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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23-2
speakers ["魯明哲","李昆澤","林俊憲","趙正宇","陳椒華","許智傑","傅崐萁","陳素月","劉世芳","洪孟楷","孔文吉","鄭天財Sra Kacaw","游毓蘭","邱臣遠","江啟臣","賴香伶","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劉櫂豪","邱顯智","蔡易餘","張其祿","高嘉瑜","許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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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0-06"]
gazette_id 111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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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交通部部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內政部、教育部、 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就「918 震災災損情況、重建規劃、補助方式及觀光產業振興」進行 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9001_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