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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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9時36分)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今年3月30日通過提案,因警消超勤加給的天花板是一萬七,已有22年歷史,所以我們提案提高天花板,而該案也獲得通過。感謝人事總處這段時間的研議,但今年8月8日父親節時有很多警消來找我,並提到明年內政部兩個方案:一個是增加兩千元;一個是五千元。為此,我找了人總、內政部進行瞭解,因為基層所感受到的,是政府所準備的可行方案竟然只調升兩千?而且還是捨五千就兩千?可惜那天人總沒有給我們很多說明!今年10月4日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於行政院前開記者會表示,他們的訴求完全沒有被聽到!且人總官員到記者會現場竟說,要好好溝通,但不一定要採納你們的訴求!請教人事長,知不知道消防員權益促進會的訴求是什麼?人事長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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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人事行政總處蘇人事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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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我大概知道。他們覺得超勤加班時數很多,且有些加班時數沒有合理轉換成加班費,所以他們希望加班費上限可以往上調,基本上是這樣。以釋字785號解釋文來說,他們所訴求的是健康權,照理說應該是減少加班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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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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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錢越多,加班越多,這違反健康權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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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人事長,我很喜歡你的回答。但是你的官員說,並不是一定要採納你們的訴求才是溝通!如此,以後你們就直接公告,也不用溝通了!話不是這麼說的!上限調升五千,其實是警消自行計算出來的,他們是以89年到110年的物價指數來計算這一萬七千元。89年的一萬七千元,現在應該是2萬1,043元,所以錢更薄了。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人事長,其實我們私下溝通很多,我們都很希望將來數位發展部能夠協助我們警消的很多勤務,該數位化就數位化,寧可讓它跑網路,而不要讓人民或警察在馬路上不斷地奔波,所以上限調整5,000元跟調2,000元的意義是調高上限,而不是每一個人統統都加薪。人事長,我這樣說難道沒有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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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有啊,妳說的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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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是嘛,對不對?所以你們應該要支持,因為你們是調整2,000元,我們當時在開協調會的時候就試算過了,真的,那些已經領到年功俸的警察同仁,基本上6個小時就超過2,000元了,這樣做根本沒有辦法反映出現在警消長時間過勞的問題嘛!所以你應該把它放到上面去,同時你們也可以透過人事系統,或者是我們已經在努力了,希望數發部能夠協助警消來加速我們的智慧化,將一些警消的業務智慧化,就可以降低他們的時數,也可以確保他們的健康權。我很感謝人事長同意我的看法,所以我建議你應該要勇敢提出,因為說真的,按照目前的物價指數,上限應該是直接加5,000元。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銓敘部,其實如果以110年的統計來看,一般公務機關簡任人員是占整體人數的5.2%,部長應該知道嘛,但是在警察機關呢,警監職務卻只有0.52%,只有行政機關的十分之一,這會造成很多問題,包括升遷困難、影響士氣等。更大的問題是因為高階的職缺少,沒有什麼職務可以供他們在人事管理上或指揮調度上的調節,所以警政署就會發展出一旦警察官階從警正升遷為警監的時候,他們就要求他預簽一張同意降調書,部長應該也知道嘛!我這張投影片是去年松山之亂發生之後,松山分局長被降調,所以這個預簽的同意書不是林志誠前分局長會碰到而已,我也請教過保訓會,保訓會郝主委也講過,你們也收到過許許多多的申訴案件,所以這個預簽的同意書是絕對不行的,破壞文官體制莫此為甚!所以本席要請教銓敘部周部長,對於職務等階比例造成的問題,銓敘部能不能支持通案性的適度調升警監職務的比例?也請教蘇人事長,因為這一題我事先也請教過您,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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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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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過去銓敘部也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對於警察職務的調整需求,所以事實上有過一波對於警監職務調整的作為。我們目前也跟人總正在合作規劃,如果地方職務列等要調整的時候,也會一併考量到地方警察人員的警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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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所以您是支持的,只要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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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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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不可能一下子漲十倍,但是總要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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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基本上我們是儘量配合警察同仁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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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人事長,你也同意嘛,也支持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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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我基本上支持,但是我要向委員報告,我們從98年到今年8月底,警監的占比從本來的0.26%已經提升到0.48%,但以委員的角度來說是不夠的,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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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當然啊!我已經講出實例,他們的配合是因為我們把六都的分局長都已經提升到警監職,但是你不可以在那些人要升為分局長之前都要他們預簽一張賣身契,這是不合理的,這是破壞國家體制,而且違反他們的工作權,違反他們的人權,我覺得這個已經上升到違憲的層次了!人事長,你不要用過去比現在,上個禮拜我還又唸了一次,梅可望校長在50年前就曾經講過,我們對警察是「期之如聖賢、趨之如牛馬、防之如盜賊、棄之如敝屣」,現在已經民主法治這麼久了,警察做了多少事情,已經是全國人民最信任的公務員,我們還照樣在「防之如盜賊」!
我也必須要跟部長及人事長說明,現在很多對於警察的規劃都是政策層級的,比如說總統開口閉口講的社會安全網,在社會安全網中,警察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我知道你們大部分的說法是,他們都是基層的人員,實務操作面的比較多,很抱歉,我們如果從一開始的政策就規劃不力的話,或者是警察人才全部都轉到其他部會,這將是國家的損失!我也很不喜歡人事總處或銓敘部經常會說人事制度上要有衡平性,這也是你們為什麼要砍警察的年金,談到現在警察的年金,上星期一我在內政委員會質詢時,內政部長說總統聽到了,蘇院長也聽到了,他們也認為警消如此的辛勞,都應該要跟一般公務員脫勾,所以現在正在積極研議中。我覺得對於這個部分,人事總處跟銓敘部都應該要積極的回應警消基本人權保障的需求或者是總統對於警消辛勞的肯定。
最後本席問一個非常非常非常簡單的問題,這個問題本席在教文委員會的時候就已經向教育部潘部長反映過了,現在很多學校的審查費、稿費長年過低,本院有很多立法委員開記者會時也提過,體育賽事裁判的待遇也有同樣的問題,但是他們都是參考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翻譯費、稿費等,可以低到每字8毛,實在太不珍惜專業人才。對於這個部分,我要請人事長給我一個書面報告,這個部分應該從他們的專業度及貢獻度上面去思考,不應該繼續抱殘守缺,好不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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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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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36-5
speakers ["林思銘","曾銘宗","游毓蘭","陳歐珀","江永昌","黃世杰","陳玉珍","陳以信","邱顯智","鄭天財Sra Kacaw","張其祿","劉建國","周春米","鄭運鵬"]
page_start 377
meetingDate ["2022-10-12"]
gazette_id 1119101
agenda_lcidc_ids ["1119101_00008"]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考試院秘書長、銓敘部部長、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勞動部部長、行政 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改善政府約聘僱人員職場安全及合理薪給」進行 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及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 主管預算凍結項目共6案
agenda_id 1119101_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