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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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9時43分)部長好。您應該知道我一直都非常關心TaiwanPlus的法制問題,對此,我們當然支持,據瞭解,早期的時候,公視就一直希望能夠有一個國際頻道,但是那時候行政院一直沒有允許,而今我們看到TaiwanPlus從前年行政院動用第二預備金,由上而下,要文化部成立一個對外宣傳的平台,到去年本來是要由公視來做,但公視那時候不夠聽話,所以就寄生在中央社一年,到了今年終於由公視來做了,結果還送了一個頻道給TaiwanPlus。 |
對此,我必須說,整個營運的計畫,當初來報告時是提到這是一個平台,但後來變成有一個頻道,這跟當時我們審預算的內容相較已經有所變化,照理說這是一個新的案子,可是完全沒有經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我們在不知情之下知道你們跟公視簽約多了一個頻道,而且是百分之百政府出資的頻道,現在您和胡董事長都在,當時媒改在強調的是什麼?其實是在強調反對行政權獨大,但是整個TaiwanPlus從頭到現在,我們看到的都是政府在主導,要什麼就要什麼,沒有法源就可以這樣硬幹,聽起來這跟當時媒改,我們希望黨政軍退出媒體,現在從TaiwanPlus的程序來說實在是個笑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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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委員,我試著澄清,當時公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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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真的質疑臺灣還是民主國家嗎?還是法治國家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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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臺灣絕對是100%的自由民主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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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當我們還在質疑TaiwanPlus的合法性,結果你們立刻就在6月9日簽約、6月23日公視就向NCC遞交同意換照,NCC不到二個月,就在8月17日核准了公視新增TaiwanPlus的頻道服務,先請教黃主秘,你同意這個頻道所依據的是廣播電視法,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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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黃主任秘書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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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是,跟委員報告,因為目前它是在公視的執照底下新增了一個服務,所以並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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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當初同意26臺頻道是有當時同意的依據,是根據公視法同意的,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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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不是,它是同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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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請問你在同意它換照時,就你們同意的部分,或它申請的部分,有依據公視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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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目前所謂的26是講它的頻段,主要這個頻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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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當時頻段,也是因為公視法的關係才給它這個頻段嘛!請問你現在同意核准它壓出一個頻道,同意時有依公視法嗎?如果你只有廣播電視法,那我們就不用公視法,公共電視有其特殊性,所以才有公共電視法,看你核准是依據什麼?你依據是廣播電視法,那跟一般商業臺用的是一樣的法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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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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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舉例來說,你在之前裁罰過公視,你適用的除了講廣電法還提到公視法,也就是公共電視本來就有其特殊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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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是,但給予執照是依照廣播電視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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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請問NCC,今天文化部如果覺得國際頻道很重要,它就可以壓一個頻道;如果今天內政部覺得新住民的宣傳很重要,是否也可以委託公視給它一個頻道,可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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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目前的話,在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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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國防部也可以說因為兩岸局勢緊張了,所以現在開始有很多國防教育,所以也委託公視給它一個頻道,可不可以?如果按照這樣的邏輯是都可以喔!如果文化部的一個委託案,完全由政府出資,公視就必須給一個頻道,現在任何部會都可以說,現在它要做的事情很重要,所以都可由部會出錢要求公視給一個頻道,按照這樣的原則不是都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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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跟委員報告,26頻位的意思,其實是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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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你先告訴我同意的法源是什麼?TaiwanPlus本身有沒有法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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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TaiwanPlus法源是公共電視法跟無線廣播電視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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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TaiwanPlus在公共電視法找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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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那還在它的服務範圍之內,在執照、在技術可壓縮的範圍之內,它所調變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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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你提出的說明裡面只敢提廣播電視法,只敢提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決議時還把無線電視事業公股條例拿掉,那更是一個笑話,因為按照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有頻道的都有法源,包括客家、原住民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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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客家、原住民拿的是衛廣頻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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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在決議部分把它拿掉,並沒有依據它原來的說明,但問題是你只有依據廣播電視法,沒有公視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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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公視法是廣播電視法的特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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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你剛說有法源嘛!既然有法源,那你為什麼不列進去?請問公共電視法哪裡有法源了?請你現在告訴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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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我們在核准它營運計畫變更的時候所根據的是廣播電視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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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請你現在明確告訴我公共電視法哪邊有法源?讓它現在可以在26頻段壓出一個頻道,是依據公共電視法第幾條?請你現在告訴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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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我們所依據的是廣播電視法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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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你剛有說是公共電視法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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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我說公共電視法是在它們自己公共電視法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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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所以我剛剛才問你TaiwanPlus的法源是什麼?你告訴我TaiwanPlus本身的法源是什麼?就目前來講,我們的臺語臺有法源、客家臺有法源、原住民臺有法源,這些都有法源,所以請NCC告訴我TaiwanPlus的法源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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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跟委員報告,目前在26頻位,總共能夠在技術上壓出4個高畫質的頻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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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是,所以只要它能壓得出來,我就給它嘛!所以我剛就講文化部可以,再來內政部要的話,就「呷好逗相報」拜託各部會都來跟公視合作,因為都可以壓得出頻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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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實際上壓不出那麼多頻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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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但你們還是壓得出來,在壓得出來的狀況下,任何部會都能出錢給公共電視,因為公共電視會送一個頻道給它啊!這個法源有多重要,所以我才會問我們是不是法治國家?行政權獨大有多可怕,尤其是媒體這一塊,我更是無法接受,另外還趕在10月3日前就要開播,為什麼?當然這原來就是政府頻道,10月10日有3小時國慶的轉播,播滿、播好3小時,請問部長,有哪一個頻道在國慶當天播滿、播好3小時,你可以告訴我嗎?如果今天不是政府出資,有可能這樣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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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關於10月3日開播,其實我們原本是預定8月要開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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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你們趕在10月3日開播,所以我說要恭喜部長,你送給蔡總統這麼大的國慶禮物,我想她一定非常滿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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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委員想太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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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這是事實啊!你送給她最大的國慶禮物,而且10月10日國慶大典整個3小時對國際播好、播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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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國內的頻道全部都在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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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現在講的是播滿3小時。而我堅持要講的是關於廣電三法的部分,我相信廣電三法是當時我們在爭取黨政軍退出媒體時很重要的三個法案。請教部長,當今天TaiwanPlus在國內有一個頻道,百分之百由政府出資,這算不算已經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原則?因為它是百分之百由政府出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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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不是商業性的,像客家電視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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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你不能說這不是商業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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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請問客家電視臺是不是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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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客家電視台有法源啊!它有法源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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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TaiwanPlus也是有法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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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TaiwanPlus的法源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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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像客家電視台還是用衛星廣播電視法,現在每年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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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但是客家電視台有法源、原民電視台有法源、臺語台有法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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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請問委員,有法源為什麼每年還要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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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TaiwanPlus有法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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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客家電視台為什麼每年還要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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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你做平臺OK,我沒有反對你啊!可是現在是一個政府的頻道,只要政府出資可以不用有法源耶!政府百分之百出資的頻道可以沒有法源耶!這當然違反了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問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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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林委員,你都完全斷章取義、曲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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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這怎麼是斷章取義?行政權獨大,這種心態就是現在我們所不允許的,這真的很可怕,行政權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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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個都有依據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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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你依據什麼法律?請講出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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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採購法跟廣播電視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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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TaiwanPlus的法條在哪裡?你告訴我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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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公共電視是依據採購法來處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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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然後就可以給頻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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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執照是依據廣播電視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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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現在說的是政府百分之百出資的頻道可以沒有法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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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沒有這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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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現在就是這回事啊!現在就是這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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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因為客家電視臺也是我創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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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這是多麼嚴重的事情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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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客家電視臺也是我創辦的,也是一樣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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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的舉證就是它可以單播國慶,3小時播好播滿,今天如果不是政府出資,不會播滿3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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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你這個是擴大解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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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這個就是政府介入媒體的一個很重要的證明。所以我今天要講,黨政軍退出媒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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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那所有的電視台轉播也是介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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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有的要付費,或是用公益時段,但現在這個呢?有哪個是3小時播好播滿呢?我要再次強調,我今天講的是一個很嚴肅的議題,部長,你不要跟我辯這些,辯這些我覺得是有損你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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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不是,我必須要說明,因為你都是曲解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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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怎麼是曲解呢?我今天是跟你就法論法,這怎麼是曲解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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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你都是曲解、斷章取義,而且你用政治的思考去思考一個國家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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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你根本就是把政府的手伸到媒體裡面去,百分之百政府出資成立一個頻道,完全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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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請問全世界對外的廣播頻道,有哪一個不是政府出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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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法源呢?你跟我講法源呢?法源在哪裡?我沒有說不能做,但是法源在哪裡?民主國家、法治社會不是要先有法源才能做事嗎?我可以覺得這件事我該做,我就先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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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跟委員報告,現在有法源,現在的法源還不是一個非常穩定的法源,所以我們會推動公共電視法的修法,讓它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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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所以為什麼要修法?代表我說的是對的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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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不是,不是你說的是對的,是因為現在不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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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如果不是我說的是對的,為什麼要修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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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因為要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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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要修法就代表我說的是對的嘛!不然就不用修法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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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因為要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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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如果要修法就代表現在做的是不對的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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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沒有,不是說現在不對,現在做得不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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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部長,今天也許上面做官,OK啦!這件事情你使命必達,完成行政院或蔡總統交付的任務,但是今天我身為民意代表在意的是,過程中完全不尊重立法院,第二預備金先斬後奏,其次,你變更成有頻道這件事情,我們也都不知道,這已經是一個新的計畫。 |
再來我要說的是更嚴肅的事情,今天胡元輝董事長跟我的承諾我希望你要做到,這個狀況我覺得是違法,但如果要繼續做,公視的獨立性,這是我非常堅持的,就算是政府百分之百出資,其實已經是違法的,所以我覺得這件事情完全是有問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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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委員,你要指控這個你要有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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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有證據啊!我提的不是全部都是證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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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你可以問他們公視上上下下,這個TaiwanPlus我有沒有講過任何一句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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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請問哪個頻道可以百分之百由政府出資不用法源的?我講的是事實、是證據,你也回答不出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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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怎麼會回答不出來?我就跟你說有法源,是你不聽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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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覺得這是一件非常開民主倒車的嚴重的事,我今天的質詢,我想大家聽了之後社會會有公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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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是的,社會會有公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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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但是不只是公評,這事情如果你還是繼續這樣做,我會去尋求其他立法院應該可以監督政府必須依法行政的必要措施,我會去做,因為我覺得這是從過去民進黨在說黨政軍退出媒體,到現在執政大開民主倒車的事情,我覺得必須要有一個同樣的標準,雙標是人民最不能接受的,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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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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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想林奕華委員所提的就是我們今天之所以會安排這個專題報告很重要的原因,現在請林奕華委員暫代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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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委員奕華代):請鄭委員正鈐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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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22-3 |
speakers | ["鄭正鈐","萬美玲","林奕華","張廖萬堅","黃國書","賴品妤","陳秀寳","王婉諭","林宜瑾","吳怡玎","吳思瑤","范雲","陳椒華","江啟臣","李貴敏","邱顯智","洪孟楷","游毓蘭","李德維","王美惠","楊瓊瓔","何欣純","邱臣遠"] |
page_start | 285 |
meetingDate | ["2022-10-12"] |
gazette_id | 11191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9101_00007"]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中華電視公司列席就「近年委 辦台語台節目招標問題和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財團法 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列席就「國際影音串流平台 TaiwanPlus 經營績效與未來規劃」進行 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三、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中華電視公司列席就「中 華電視公司入主有線電視52台頻道經營績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9101_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