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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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9時48分)謝謝主席。我今天想要談政府約聘僱人員職場安全跟合理薪點的議題,對於這個部分,我有幾點建議。
本席曾經擔任過公職將近20年,也服務過中央單位的勞動部、農委會,還有臺灣省政府、宜蘭縣政府,我也擔任過鄉長。過去30年,如果談到用人費率的話,我記得最多的時候是六十幾種,有六十幾種不同的用人費率,我不曉得現在精簡到剩下幾種,但我總是覺得政府機關除了有銓敘的公務人員之外,其他人員的用人費率也應該合理化。約僱人員報酬新制是2020年上路,最高報酬薪點是由280點、大概是3萬6,932元,提升到330點、4萬3,428元,但是因為工作的內容跟時間,機關的聘僱人員跟所謂部會裡面的自僱人員是有些落差的,因為約聘僱人員又被認定為廣義的公務人員,有一些公務人員的限制,不能兼職也不能享有公保福利,更不適用勞基法、沒有資遣費,工作性質屬於天花板低、比較沒有發展性,僅僅只在2018年有納入勞退制度。儘管約聘僱人員是這樣的狀況,但是政府要怎麼合理調整?本席建議應該定期檢討這些約聘、約僱及約用人員的薪資,保障臨時人員的權益,我認為這個應該是可以努力的方向。因為目前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是採法定員額,最高的員額總數是16萬0,900人。我看了一下分為五類,除了第一類是政務官,還有一些有銓敘的正式公務人員,大概7萬4,600人,其他的第二、三、四、五類,除了約僱人員,還包括駐衛警、工友、司機。剛剛人事長提到目前中央機關大概有多少位約聘僱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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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人事行政總處蘇人事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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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中央及地方加起來約聘僱差不多3萬3,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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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中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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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中央差不多1萬7,000人,大概一半、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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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中央跟地方都差不多各1萬7,000人,我覺得這個數據有點混亂,因為我怎麼都兜不起來。現在我們討論的不是約用人員,而是約僱跟約聘人員,他們的薪資有很大的差別。因為員額有總額的限制,現在請問公務人員有沒有超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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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現在沒有超編。剛才委員有提到16萬0,900人,距離上限還有2萬3,509人,這個數字給委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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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所以現在約聘僱人員有沒有超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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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約聘僱人員都有5%的限制,目前沒有超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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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有關聘僱人數,從數據可知,從106年的1萬2,342人,到110年是1萬2,573人,增加213人;比率也增加,從6.95%到7.13%,增加0.18%。一直談員額要精簡,為什麼人數跟比率卻一直增加?這是怎麼一回事?說明一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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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整體總員額人數會增加的原因在於,這幾年因為要執行社會安全法,還有數位發展部等新興任務,甚至還有矯正、檢察都予以增加人力,但在增加的過程中,我們同時也做一些調控,有增就有減,因此總數增加有限,一直有在控制,絕對不會超過總員額法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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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所以精簡有在進行,但是員額不斷增加是事實吧?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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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對。雖然有增加,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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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進用人員增加是事實,至於精簡,你們有在控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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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控制讓它不要增加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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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有一個數據讓我很訝異,行政機關的臨時人員106年是5,017人,到111年是1萬1,174人,即機關臨時人員增加222%,人事長要注意一下。臨時人員就是所謂自己聘用的人員,或者是政府機關自己進用的一些約用人員,也就是所謂的臨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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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有關臨時人員,我們也是怕各個中央、地方機關用太多,所以請各機關每三個月陳報。委員會覺得這兩年臨時人員增加是因為防疫,在機場增加將近千人從事防疫相關工作。短期間因為有這樣的情況,所以人力需求會拉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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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我這裡的資料不包括公立醫療機構,純粹只是行政機關,當然一部分可能是做防疫,我也不否認,但是我要提醒人事長,今年年底要改選、舉辦九合一選舉,每次改朝換代,這些約僱人員就提心吊膽,甚至整批被換掉,不像你剛剛講的7%。地方的縣市長、鄉鎮市長是這樣搞,所以經常就是換了一個人當行政首長以後,整批人都換掉,要為他們的權益跟工作穩定做一些思考,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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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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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這個是事實。有一個狀況就是當臨時不再臨時的時候,是否應該定期清查機關約用的狀態,考慮特定的職務或一定比例轉為約聘僱人員?現在臨時人員很多,我剛剛講了這些臨時人員的任期可能4年就結束了,甚至看不舒服、不滿他的一個眼神或態度就把他fire掉。我想約聘僱人員比較有保障,儘量減少所謂的臨時人員。臨時人員包括外包人員及派遣人力,過去中央部會用了很多的派遣人力,我在勞動部也待過,這個是很嚴重的問題,都是使用業務費,以勞務發包的方式在處理。這個都要儘量避免,因為公家機關的服務要有一定的品質跟要求,而且穩定性很重要,我覺得公家單位不應該存在太多的臨時人員。剛剛的數據讓我嚇一跳,過去5、6年臨時人員增加222%。我們要讓機關穩定,也讓人員能夠獲得一致性的同工同酬,所以我剛剛一開始就建議,定期檢討約聘僱人員的薪資來保障他們的權益。這些臨時的人員不管是約用人員,或者是其他外包、派遣人力,都要儘量減少,否則對工作穩定性有很大的影響。還有一點,約聘僱跟臨時人員的薪資調整機制應該制度化,比照勞工基本工資定期檢討。因為我看了資料,包括休假等各種權益,政府這幾年都有在重視,尤其是蔡總統上台以後很明顯,現在有些權利快要連我自己也不曉得。既然政府有注意到這點,你們要主動拿出解決低薪的方案。一般勞工的基本工資提升了,到明年是2萬6,400元,那適用勞基法的約用人員工資也應該至少可以調到3萬元,不要萬年才調到3萬元!
另外有兩個問題,我簡單請問一下,現在很多機關有福利委員會、合作社,都是由首長或副首長兼任,所委託的業務有穩定的盈餘,員工的保障卻是黑箱,首長要怎麼用就怎麼用,你們要去注意一下。這些賺錢的單位對員工的管理不要淪為私人的禁臠,要怎麼樣就怎麼樣。最近新聞也有報導了,我希望你們能夠去瞭解一下機關合作社及福利委員會,其實很多單位都有,包括國營事業都有,應該去查一下,因為他們是廣義的公務人員,也要納入你們的管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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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跟委員報告三點,第一,派遣部分,我們在2年前就已經是零派遣。第二,臨時人員如果要裁掉,也要符合勞基法相關規定,不能說裁員就裁員。第三,剛剛委員質詢時提到,臨時人員或委外勞務承辦人員,如果他們表現良好,據我瞭解,有些機關會把他們挑選為約僱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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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好,謝謝,因為時間有限,最後就綜合兩點建議,第一點,政府應該制度化約聘僱、臨時人員的薪資定期檢討機制,提升待遇。第二點,常態臨時人員應儘量改為約聘人員,針對特定職務,應該訂定辦法給予保障。以上是我的兩點建議,既然討論到這個問題,我想全國這些辛苦的人加起來大概有好幾萬人,大家都很重視他們的權益。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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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陳歐珀委員,針對陳委員的建議,請人總提出一份詳細的說明與規劃。
接下來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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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36-5
speakers ["林思銘","曾銘宗","游毓蘭","陳歐珀","江永昌","黃世杰","陳玉珍","陳以信","邱顯智","鄭天財Sra Kacaw","張其祿","劉建國","周春米","鄭運鵬"]
page_start 377
meetingDate ["2022-10-12"]
gazette_id 1119101
agenda_lcidc_ids ["1119101_00008"]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考試院秘書長、銓敘部部長、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勞動部部長、行政 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改善政府約聘僱人員職場安全及合理薪給」進行 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及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 主管預算凍結項目共6案
agenda_id 1119101_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