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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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9時56分)署長、校長好!今天要針對警察人員晉升分局長進修的議題跟署長及校長做個探討。警察人員如果要晉升非六都的分局長,依照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警察人員必須要先上為期4個月的警正班,上完警正班之後,還要再上1個月的分局長班,才能夠升任分局長。也就是說,整個進修過程必須要5到7個月左右,可是如果是晉升六都分局長,就是依照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辦法第四條辦理,訓練的課程只有4個禮拜,等於要升大聯盟的分局長跟小聯盟的分局長,其實受訓的時間是不一樣的。請教署長,我們都知道六都業務比較繁重,面對的案件樣態也可能比較複雜,但為什麼六都受訓的時間只要1個月,非六都可能要5到7個月,中間的差別在哪裡?除了官階、官等可能不一樣外,其他還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為什麼非六都進修的時間要這麼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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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黃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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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跟委員報告,六都的分局長大部分都是從臺灣省的分局長歷練上來到六都接督察、科長,然後再到分局長,大概之前他的前置還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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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你是說他之前可能就已經經歷過這些警正班的訓練,所以就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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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大部分都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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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好,這是署長的解釋。本席其實有調一份上課課程表出來,我拿到的是第31期第8週的課程表,當然,課程的名稱看起來都還不錯,包括刑法跟案例研究、社維法跟案例研究,還有其他等等的課程,可是我發現每一個課程上課的時間好像有問題,我舉個例子好了。7月25日安排「刑法跟案例研究」這堂課,一整天是6個小時,可是實際上排的是13節課,但真正上課只有6節課而已,中間還包含午休時間,早上還排了1個小時的課前準備,晚上晚自習,然後禮拜五下午甚至有些是不排課的,有些是一整天都不排課,感覺上課程就是比較鬆散。因為我有看到,進修是必然的,一定要,這些訓練是一定要的,只是說課程有沒有必要排到這麼長,譬如六都晉升分局長的訓練時間是4周,是採密集訓練的方式辦理,那非六都的分局長,沒有辦法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嗎?一定要拉得這麼長嗎?而且真的要請署長去瞭解一下課程的內容,說實在的本席今天會跟你討論這個問題是因為接到基層員警的反映,他們覺得有些課太長了,長到講師講到沒話說了,有些還是重複的課程,署長可能要瞭解一下,甚至還有一些基層員警跟本席反映,會去上這些課進修的都是非常優秀、積極的同仁,他們有時候上到這些課因為時間太長了,四、五個月沒有去上班,以致當年的考績都拿到乙等,有這種情況發生嗎?這是在鼓勵進修還是懲罰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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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想在考績的部分,如果他平常的表現一直很好的話,我們都會給他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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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那會受到這四、五個月沒去上班、去受訓的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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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應該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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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我想請署長去瞭解一下,這是基層反映出來的聲音,非六都的分局長去上這麼長的課,對人力來講,在這段時間也會稍微有些耗損,我真的希望署長去瞭解一下到底上了哪些課、內容是什麼,名稱都非常的漂亮,可是據說很多課程都非常冗長,長到老師上完課之後根本不知道後面還要再講什麼,那我就問後面呢?他們說就在「喇低賽」啊!請問有必要嗎?這是基層員警反映出來的,所以希望署長去瞭解到底有沒有這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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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不過,我要跟委員報告,我們也在受訓期間做過調查,包括第31期的警政班,有高達九成的受訓學員是滿意的,而且這個課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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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有人敢說不滿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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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當然這事我們要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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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如果滿意的話,就不會反映到這裡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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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們再跟警大檢討一下課程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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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本席是因為聽到基層員警的聲音,所以希望署長來瞭解一下課程的內容、到底上了什麼課、有沒有必要這麼久、4到6個月的課程有沒有必要。前後5到7個月耶!如果需要調整,還是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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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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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再來我要請教移民署署長,最近這幾天都有看到新住民跟外籍移工因為不諳臺灣的法令,私自進行一些醫美相關的執業行為,違反了藥師法、醫師法和就服法,這部分可能要請移民署多加宣導。譬如10月11日有一個嫁來臺灣的越南女子,她本來是一個洗碗工,斜槓得非常大,後來去進修,學了美容、美甲,甚至紋眉之類的美容師的工作,到後來竟然當起了密醫,豐胸、隆鼻、割雙眼皮什麼都來了。像這個個案除了違反醫師法之外,其實一時不慎也可能會造成一些生命的威脅,什麼都有可能。另外還有越南看護工從母國進口快篩劑來販售,甚至有些越南的移工去網拍,本席發現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不管他們是去當密醫也好,或是販售快篩劑,都是在臉書公然的招攬生意,會不會因為他們真的不諳法令?移民署到底有沒有多國語言的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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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鐘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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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照理講,新住民入國之後在領服務證的時候,我們都會做一些宣導,然後每個月都有家庭教育的課程;至於移工的部分,我們也會利用各種時機加強宣導。這兩個案子其實也是我們在做網路巡查的時候發現,主動查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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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署長,你說每個月有家庭教育的輔導,觸角有辦法及於每一位移工或新住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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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當然宣導的管道應該要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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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因為已經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了,我也希望除了宣導之外,像這次發生的案例,當事人做了哪些事情、觸犯了哪些法律、可能會面對怎樣的罰則,是不是要以多國語言宣導?就是把它就是寫成一個範例。有時候移工或新住民一進來,你用講的,他可能無法理解,是不是用舉例說明的方式,讓他們知道比如當密醫做豐胸、隆乳之類的,大概會面對什麼樣的罰則;比如走私快篩劑,又會面對什麼樣的罰則。用舉例的方式讓他們知道這些行為是觸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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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我們在宣導內容上做即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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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美玲:署長,看是不是出版一個多國語言手冊,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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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好,用多國語言的手冊來做宣導,我們來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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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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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15-6
speakers ["王美惠","李德維","羅美玲","鄭天財Sra Kacaw","莊瑞雄","林文瑞","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管碧玲","鄭麗文","林德福","黃國書","江啟臣","陳亭妃","游毓蘭","林俊憲","邱顯智","翁重鈞","陳椒華","洪孟楷","高金素梅","賴香伶","陳以信","王婉諭","吳琪銘","孔文吉","楊瓊瓔","湯蕙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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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0-13"]
gazette_id 1119201
agenda_lcidc_ids ["11192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邀請內政部部長及警政署署長 就「當前全國治安狀況、警察人力招考訓練情形及如何落實警察職權行使法依法執勤與警械使用 條例修正通過後相關教育訓練、應勤裝備機具強化等」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92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