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817

發言片段: 0
林委員淑芬:(11時46分)主席,麻煩請李副主委上臺備詢。副主委,日前桃園榮總誤把3歲以下的幼童打錯疫苗,此一錯誤已經被開罰了,而且也必須要負賠償責任,然後院方也必須要賠償。這整個過程比較離譜的狀況讓我來告訴你,整個院方在打疫苗的時候,其實都沒有發現自己的錯誤,最大的錯誤是因為有一個有護理專業背景的媽媽帶小孩去打疫苗,你知道施打疫苗時其實是要三讀五對的,我們的護理人員也跟著他們三讀五對,院方說你要打的是四價的國光疫苗,有護理師背景的媽媽一聽就說「如果是四價的,3歲以下的好像不能打喔」,該名幫忙打針的護理人員卻說「沒問題,這個可以打」,在這種狀況下,這位具護理師背景的媽媽才會去詢問桃園衛生局,衛生局跟他講,四價的疫苗沒有做完臨床試驗,不能夠打在3歲以下的兒童身上。從這整個過程,我們就瞭解到護理人員連基本的適應症範圍,3歲以下不能打都不知情。護理人員要幫人家打疫苗,要跟被打疫苗的人三讀五對,但是你自己都不知道最基本的適應症範圍啊!這是很離譜的事情。
現在我要跟大家說辦活動集體接種這件事情恰不恰當。副主委,我是要告訴你,衛福部疾管署為了提高接種的可近性,而且要鼓勵合約院所認養社區或團體集中接種服務,訂定了一個111年度流感接種計畫,該計畫第22頁裡面講到,請地方衛生局要督導合約院所採取6項措施,事先規劃因應方案,提升民眾接種意願。所以衛福部的政策計畫就是請大家儘量規劃多一點的團體接種、集中接種,而其中的一項措施就是請大家積極認養社區、團體等集中接種服務以提高接種可近性,所以桃園辦了一場這樣的大型社區活動,然後辦集體接種,這是要配合衛福部的計畫。為了提升流感疫苗的打氣,所以規劃這個活動,然後桃園榮總去配合,這本來是很OK的事。可是我要問的是,當你們接受了這個任務,要去巨蛋這個大型的集中站提供集中接種服務,事先都沒有做一些評估嗎?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退輔會李副主任委員說明。
發言片段: 2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委員好。第一,我們桃園分院很辛苦,迄今已施打疫苗18萬餘人次,是桃園……
發言片段: 3
林委員淑芬:不是啦,副主委不用講這個,我是要問你們有做什麼評估?因為你們要去也是要做一些評估。
發言片段: 4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第二,我問過兩位打疫苗的護理師,我們陳院長問過更多位,坦白說,這是個不可接受的錯誤。
發言片段: 5
林委員淑芬:是。
發言片段: 6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所以我們已經做了一些檢討,也做了一些追蹤,希望以後能百分之百避免發生這種事情。
發言片段: 7
林委員淑芬:疾管署有請大家積極去認養社區,請大家積極去設置集中接種站,這是中央的政策喔!
發言片段: 8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是。
發言片段: 9
林委員淑芬:是為了因應流感的對策,所以它本來是建議6個月以上到國小以下的人在哪些院所施打,但是它跟大型接種站是兩件事,其實它一直是鼓勵集中接種的。這個計畫有一些作業要點在講不同適用年齡的流感疫苗要分層置放,疫苗看起來有4種,好像很OK,可是其實有一種是不能打在3歲以下的。
發言片段: 10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是。
發言片段: 11
林委員淑芬:所以要分層置放,要完整標示,要避免誤用,因此看到這種狀況,我們比較擔心的是,這不是單一個人的問題,因為其實整體都沒有發現這個問題,防呆機制都沒了,連基本的事前教育也沒有,領出這個疫苗的藥劑師的專業教育也沒有,統統都沒有,整個內控系統全部都出錯,對我們來講,就是你根本就沒有落實接種該有的基本程序,統統都沒有……
發言片段: 12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我問過2位護理師,他們告訴我,對他們來講這是不可思議的錯誤。
發言片段: 13
林委員淑芬:是。
發言片段: 14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所以我認為真正的問題是我們的內控顯然出了問題。對我來講,我也不懂啦……
發言片段: 15
林委員淑芬:對啊!那你們現在提出來說要組一個疫苗小組,以後要打疫苗前,包括院長等,各個層級都要先討論一下。這樣我是不反對,只是說這種事情怎麼會上升到這麼嚴重……
發言片段: 16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我們就是希望能夠避免再發生這樣的事情。另外,在這件事情結束後,我們會去追究為什麼會發生這麼離譜的事情,目的不是要追究是誰的錯,而是希望以後能避免再發生這樣的事情。
發言片段: 17
林委員淑芬:我們樂於看到桃榮承認自己是錯誤的,因為設立接種站集體接種是中央的政策,這沒有問題。
發言片段: 18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是。
發言片段: 19
林委員淑芬:3歲以下,6個月以上在那裡接種,也不是問題,因為注意事項裡面也沒有說不可以,但施打人員和整個流程、內控的確是出了問題。我們樂意看到你們承認錯誤,但承認了錯誤,接下來要檢討癥結、找出問題,然後要除錯,在除錯之後,才能夠避免問題再次發生。
發言片段: 20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是。
發言片段: 21
林委員淑芬:但是有一個狀況是,我看到新聞稿,有媒體報導桃園分院強調說注射劑量是在安全範圍內,但是我覺得不能這樣講,你們不能說注射劑量是在安全範圍內,暗示說這樣施打是OK的,這個是說不通的啊!
發言片段: 22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委員,我倒沒有看到這則新聞稿。注射到幼兒身上是個很嚴重的行為,照目前的規定,國光疫苗不能打3歲以下,這個是絕對……
發言片段: 23
林委員淑芬:它就是沒有做完臨床試驗,所以不應該暗示說這樣的劑量是OK的。
發言片段: 24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是,我沒有看過啦!如果看過,這種字眼就不會出現,當然不能這樣說。
發言片段: 25
林委員淑芬:對,這個東西安不安全,不是醫生說了算,也不是醫院說了算,藥廠就是要經過國家的程序,取得許可才可以。
發言片段: 26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當然。
發言片段: 27
林委員淑芬:所以後續還有追蹤的問題,我們看見新聞報導,後續大概要追蹤14天的健康狀況,但是我們還是要抱持一個開放的態度,14天以後如果還有家長反映都要慎重以對。
發言片段: 28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那當然,我們是追蹤3個月,如果超過3個月,但跟這個有關係的,我們一定負起完全的責任。
發言片段: 29
林委員淑芬:對,我本來是看到14天,但現在你講3個月,我認為這樣的態度是OK的。
發言片段: 30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是。
發言片段: 31
林委員淑芬:因為榮總醫院有它的專業性,人民對榮總的專業是有信賴的,卻因為這個差池,而且是這麼荒謬的差池,讓它的形象受損。
發言片段: 32
主席:請臺北榮總陳院長說明。
發言片段: 33
陳院長威明:報告委員,容我講幾句話。
發言片段: 34
林委員淑芬:好。
發言片段: 35
陳院長威明:我管理7家分院,從金門到關渡都有,臺北榮總疫苗的施打其實有三讀五對,採智慧化的管理,我鼓勵這些醫護同仁繼續站起來。桃園分院這次出了事情,我們要深刻檢討,因為現在的疫苗都是四價。
發言片段: 36
林委員淑芬:對。
發言片段: 37
陳院長威明:包括賽諾菲、國光、東洋,還有一個葛蘭素,就只有國光的四價還沒有通過臨床試驗,但是他們……
發言片段: 38
主席:院長,時間到了,請簡短說明。
發言片段: 39
陳院長威明:第一線的同仁因為不知道,就進行施打,我們沒有任何理由,就是要究責。但是這個時候疫情還沒有結束,我還是要給第一線的同仁鼓勵,我們要團結一心,先把疫情這個仗打完,我們會自己檢討。而我身為總院的總院長,雖然管理這麼多的分院,我還是願意幫他們來……
發言片段: 40
林委員淑芬:我其實不是要針對個人,也不是那位護理師,更不是某個人,而是針對系統啊!比較大的問題是系統,所以你究責的對象,我想應該不是針對那些打針的第一線護理人員,這不只是他們的責任。所以我的意思是,究責不是針對個人,不是叫幾個人出來,而是要去追究整個系統失靈的責任,就某種階段來看,其實是管理階級的責任。謝謝。
發言片段: 41
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154
meet_id 委員會-10-6-35-5
speakers ["馬文君","林昶佐","溫玉霞","邱臣遠","林靜儀","羅致政","廖婉汝","吳斯懷","趙天麟","江啟臣","王定宇","蔡適應","林淑芬","洪孟楷","何志偉","陳椒華","邱志偉","楊瓊瓔","陳以信","鍾佳濱"]
page_start 91
meetingDate ["2022-10-13"]
gazette_id 1119201
agenda_lcidc_ids ["11192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馮世寬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92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