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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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11時56分)副主委、院長,我延續剛剛的話題,桃園榮總施打錯誤的疫苗,3歲以下的嬰幼兒有118名被施打到。我首先請教,我看新聞說這是桃園市政府辦的活動,那它辦的那個活動是什麼活動?叫食安嘉年華,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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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臺北榮總桃園分院盧院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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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院長星華:對,是食安嘉年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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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先釐清啦。第二,我看到新聞的報導說桃園榮總醫院是支援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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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院長星華: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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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是你們主動表示要在舉辦食安嘉年華時去那邊施打疫苗?還是有接到公文,是桃園市政府拜託你們去支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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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院長星華:是桃園市政府拜託我們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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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再來,第三,你們有沒有做任何宣傳說當天是哪一些人可以施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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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院長星華:施打對象由衛生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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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衛生局公告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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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院長星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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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本席也找到「桃園食安嘉年華,莫德納、流感疫苗接種站」裡面特別提到能夠施打的對象,莫德納疫苗為6歲以上;流感疫苗為65歲以上及符合第1階段公費資格者,流感疫苗第1階段公費資格者包含6個月以上到國小的嬰幼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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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院長星華: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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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我再請教,當天準備的流感疫苗有幾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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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院長星華:只有1種,我們只有獲配國光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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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只有國光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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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院長星華: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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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們帶國光疫苗去,可是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公告6個月以上就可以施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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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院長星華:疫苗是衛生局配發給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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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衛生局配發給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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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院長星華: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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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桃園市衛生局配發給你們國光疫苗,他們自己又公告說6個月以上就可以來施打,然後叫桃榮去那邊打,現在打錯了,你們又被開罰25萬元,會不會覺得很委屈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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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院長星華:我替我們的醫護同仁感到非常委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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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啊!所以這樣釐清了。 |
副主委,看到這個新聞,第一時間我們都覺得怎麼會那麼離譜,對不對?照理講,醫護人員受過專業訓練,他應該知道。但第二個部分,本席馬上就去瞭解,到底是誰去宣傳,告訴這些家長可以帶6個月以上的小朋友來施打?我發覺是桃園市政府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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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退輔會李副主任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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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委員,你剛剛講的那些,坦白說我並不清楚。對我來講很簡單,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們有沒有錯?我剛剛已經兩次報告,我認為我們桃園分院發生這樣的錯誤是不可接受的,為什麼?我們打疫苗的醫護人員都知道,國光不能給3歲以下的小孩施打。所以對我來講,我只關心、只追究我們有沒有什麼可以究責的?我們的醫護人員都非常辛苦,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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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但是,副主委,我現在的意思是你身為大家長,還是要釐清這件事情,如果你不釐清這件事情,說一句比較「無輸贏」的,不要說黑鍋還是我們退輔會揹耶!還不是榮總醫療體系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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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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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不要說今天因為桃園市的大家長是民進黨的明日之星,所以大家都唸不得、講不得、碰不得,還很怕會影響到選情,我想不要有任何選舉或政治考慮,當然醫護人員現場執行的時候也要做把關,但是責任歸屬在哪裡?是誰告訴家長說6個月以上就可以來打?這件事情如果沒有釐清的話,我覺得這樣醫護人員很辛苦啊!6個月以上的民眾一直來,拿出市政府發的公告說6個月以上就可以來啊!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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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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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然後到最後榮總還被開罰2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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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謝謝你釐清,但是我剛剛跟委員報告,任何醫護人員都應該知道國光不能打在3歲以下的小孩,我們的醫護人員在現場幫3歲以下的小孩施打,這是我們的錯,所以一點都不委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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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那要不要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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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其他的部分,該承擔就承擔。我們的醫護人員這麼辛苦,可是他們犯了錯誤,這一點不能迴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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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但是榮總醫院的名譽會不會受損?我們要不要捍衛榮總醫院的名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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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承認做錯事情才是捍衛,這個事情我們有做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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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你是說這件事情的錯全都在我們的同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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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我沒有這樣說,這是你的說法嘛!我們的錯誤,我們要負責;那其他的單位,像是衛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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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副座,肩膀要硬起來,今天有什麼錯誤的話要釐清,才能夠讓我們的同仁好好做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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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承認自己的錯就是有肩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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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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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自己有錯不承認怎麼叫有肩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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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這件事情其他單位有沒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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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我不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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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又不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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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但是我的瞭解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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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都不敢講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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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剛剛你已經講了,其他單位的確有它該負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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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本席今天希望的是一個公平,因為縣市政府都會拜託醫療體系嘛!我也沒有說未來縣市政府不要做,因為要形成群體保護力的話都該做,但是在這個中間的事前溝通狀況,疫苗是衛生所配的,只有國光可以打,結果衛生所自己公告6個月以上就可以施打。它明明只有發國光,只能打3歲以上,但是它公告6個月以上就可以來打,這很明顯就是一個疏失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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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它當然有它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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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未來要怎麼樣去預防?不然今天是桃園市政府,明天臺北市政府、後天臺中市政府,會不會有一樣的狀況?退輔會是不是也應該要讓我們的醫療同仁知道,未來跟地方政府配合的時候,有一些重點要釐清,要說明清楚,宣傳的部分應該也要符合相關的醫療規範。副座,你覺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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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他們當然應該要負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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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未來是不是應該要超前部署?未來是不是應該跟地方政府做良好的溝通?如果將來地方政府還有要求榮總醫院來做支援的時候,我們應該有一個SOP來規範該怎麼做。副座,這樣你可以同意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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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當然,這個本來就有SOP,國光疫苗不能打3歲以下,這本來就是SO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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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很顯然這次就沒有依照SOP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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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是,所以他們有錯,我們也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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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未來如果還要支援地方政府的話,我希望退輔會可以請榮總相關體系至少要先釐清相關問題,地方政府在宣傳的時候,也一定要合乎醫療相關規範,這樣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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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好,請3家個榮總跟所屬分院照委員的指示去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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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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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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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李委員德維發言。(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 |
請何委員志偉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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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35-5 |
speakers | ["馬文君","林昶佐","溫玉霞","邱臣遠","林靜儀","羅致政","廖婉汝","吳斯懷","趙天麟","江啟臣","王定宇","蔡適應","林淑芬","洪孟楷","何志偉","陳椒華","邱志偉","楊瓊瓔","陳以信","鍾佳濱"] |
page_start | 91 |
meetingDate | ["2022-10-13"] |
gazette_id | 1119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92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馮世寬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92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