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1285

發言片段: 0
邱委員志偉:(12時34分)我要請教財政部賦稅署許署長。許署長,我三屆以來都提案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與所得稅法,主要是針對圖書業免稅、購書者抵稅,也就是買書可以用買書支出抵稅。這對出版業非常重要,若要以文化立國,沒有出版業是很慘的,所以我們每個人每一天都要看點書。臉書不是知識,也許也不是資訊,很多是雜訊,對國民知識力的提升是沒有幫助的。紙本書很重要,而紙本書牽涉到出版業,所以要給出版業更多政治上的協助啊!譬如說去年文化部會同財政部發布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但期限只有5年,5+5,未來是否可以考慮把圖書業免稅納入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我想請教您的意見。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許署長說明。
發言片段: 2
許署長慈美:所有免稅條款其實都要考慮到遵循財政……
發言片段: 3
邱委員志偉:這是標準答案。
發言片段: 4
許署長慈美:要遵循財政紀律法還有納保法規定,經過稅式支出評估之後……
發言片段: 5
邱委員志偉:許署長,這個標準答案我聽很多次了。
發言片段: 6
許署長慈美:還有籌措適當財源補足。
發言片段: 7
邱委員志偉:不是,你要針對需要重點扶植的產業,與稅收做平衡嘛!在不影響稅收的情況下,又能大力提升產業啊!
許署長的意見我理解,這是標準答案。請問財政部蘇部長的意見。
發言片段: 8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發言片段: 9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去年我們就營業稅部分已經對雜誌免稅,所以基本上……
發言片段: 10
邱委員志偉:你有沒有評估政策的有效性?效度如何?如果效度不夠,我覺得還是要從修法去做。
發言片段: 11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第一,根據納保法與相關規範,稅式支出和財政紀律法都要有年限,不是沒有年限的,這個5年規定基本上就是按照納保法與財政紀律法的規範來做的。
發言片段: 12
邱委員志偉:如果納入第八條呢?
發言片段: 13
蘇部長建榮:一樣,只要是免稅、減免部分,基本上還是一個新增稅式。
發言片段: 14
邱委員志偉:拜託部長與署長,能不能針對本席的建議研究可行性如何、對稅收可能的影響,在3個月之內提出一份書面報告?
發言片段: 15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要請主管機關文化部提。
發言片段: 16
邱委員志偉:請文化部提?
發言片段: 17
蘇部長建榮:對,文化部要做稅式支出評估報告。
發言片段: 18
邱委員志偉:稅式支出評估報告當然是你們提,怎麼會是他們提?
發言片段: 19
蘇部長建榮:是文化部、主管機關提。所有租稅減免,比如說產業創新條例……
發言片段: 20
邱委員志偉:就是由主管機關處理?
發言片段: 21
蘇部長建榮:都要由產業主管機關處理。
發言片段: 22
邱委員志偉:好,我回頭找教育部。
另外,地上權當然是活化國有資產,另外也增加財源,但我覺得把設定地上權視為住宅政策的有效工具之一很重要。例如設定70年地上權,售價與每坪單價就降低啦!
發言片段: 23
蘇部長建榮:是。
發言片段: 24
邱委員志偉:對於年輕族群購買房屋的意願來說,最起碼可以住兩代以上,也許可以住到三代。
發言片段: 25
蘇部長建榮:差不多。
發言片段: 26
邱委員志偉:所以就有很高的誘因,對不對?
發言片段: 27
蘇部長建榮:是。
發言片段: 28
邱委員志偉:所以這是廣義社會住宅的一部分。其實還可以分割,對不對?
發言片段: 29
蘇部長建榮:是。
發言片段: 30
邱委員志偉:要透過制度設計,研究怎麼樣把地上權變成住宅政策的重要工具,需要制定專法,所以可不可以朝地上權住宅方向制定專法,就像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一樣?
發言片段: 31
蘇部長建榮:設定地上權涉及內政部。我請國產署曾署長說明。
發言片段: 32
邱委員志偉:好。當然一定要由財政部會同內政部。
發言片段: 33
主席:請財政部國產署曾署長說明。
發言片段: 34
曾署長國基:報告委員,第一,委員非常關心社會住宅,國產署對於原本要設定地上權的案子,都會先把用地交由內政部營建署評估,如果他們要作為社宅,我們就不設地上權;如果他們認為這個地方的社會住宅量是夠的,我們才會評估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的方式。設定地上權最主要還是要依照其土地使用分區,因為有一些不見得在住宅區,可能也不能作為住宅使用。
發言片段: 35
邱委員志偉:我是針對住宅區啦!
發言片段: 36
曾署長國基:如果是住宅區,就如同剛剛講的,一定都會先做社宅評估,因為第一,社宅只要繳1%的稅而已,如果土地是國有的,我們甚至還會用捐贈處理。
發言片段: 37
邱委員志偉:你這樣說明,我可以理解。
另外,國有地供做綠能設施,你們主要大概是透過標租方式,而標租只限光電為主,我建議未來是否可以加入風電機組,也能用國有地建置相關設施?
發言片段: 38
曾署長國基:報告委員,太陽光電大部分都是透過開發許可,因為都必須經過能源局審查通過,所以包括現在的離岸風力發電、陸域風力發電、太陽光電及漁電共生,都有其相關機制,而且土地也都以多元方式提供,只要是國家政策,國產署一定會在土地提供方面做鬆綁。
發言片段: 39
邱委員志偉:有,我看到資料,你們提供23宗土地、26公頃面積。
發言片段: 40
曾署長國基:標租只是針對比較零星2公頃以下的土地,大面積土地仍是走開發許可途徑。
發言片段: 41
邱委員志偉:除了光電之外,是否可以加入風電機組?需要能源局核定嗎?還是你們就可以做決定?
發言片段: 42
曾署長國基:這部分我們再與能源局聯繫。事實上現在陸域風力發電,也就是有大支風扇那種……
發言片段: 43
邱委員志偉:像離岸風電是一種,陸域風機也有。
發言片段: 44
曾署長國基:對,針對陸地,我們現在也提供了一百多處啊!
發言片段: 45
邱委員志偉:陸域風機還是要以國有地為主啦!
發言片段: 46
曾署長國基:對。
發言片段: 47
邱委員志偉:但現在國有地只提供給太陽能光電。
發言片段: 48
曾署長國基:只要業者申請開發……
發言片段: 49
邱委員志偉:風很重要,光也很重要,風、光要合作。
發言片段: 50
曾署長國基:是,這部分我們再與能源局商量陸域風力發電是否需要再以其他方式提供土地。
發言片段: 51
邱委員志偉:請署長會同經濟部能源局討論。
發言片段: 52
曾署長國基:好,我們再與能源局協商。
發言片段: 53
邱委員志偉:謝謝。
發言片段: 54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謝委員衣鳯、江委員永昌、楊委員瓊瓔、陳委員亭妃、李委員德維、廖委員婉汝及余委員天均不在場。
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246
meet_id 委員會-10-6-20-7
speakers ["鍾佳濱","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沈發惠","郭國文","李貴敏","張其祿","高嘉瑜","林楚茵","費鴻泰","羅明才","鄭天財Sra Kacaw","陳椒華","曾銘宗","邱顯智","林奕華","邱志偉","洪孟楷","余天"]
page_start 155
meetingDate ["2022-10-13"]
gazette_id 1119201
agenda_lcidc_ids ["11192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關務署及所屬、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暨融資財源調度
agenda_id 11192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