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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11時21分)謝謝主席。部長,今天已經宣布正式解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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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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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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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我想要請問,為什麼沒有看到內政部相關的指引?過去在疫情期間,內政部所主管的部分有很多特殊規定或限制,現在已經解封了,為什麼我們都沒有看到內政部相關的指引做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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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其實內政部在邊境管制的部分、包括民政這部分,反而是恢復到以前比較輕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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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不是,我知道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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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然後宗教的部分,我們會再跟CDC做相關討論,看看在繞境方面是不是可以讓他們更鬆綁,這部分要再跟CDC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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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首先,部長可能理所當然地認為,過去疫情期間的很多限制就等於自動解除,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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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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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但你們還是要很明確地講出來,不然老百姓會覺得現在到底是怎樣,你知道我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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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好,我們來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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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接下來我比較關心的是,因為在6月的時候曾經發生過火化之亂,所以到昨天還有人在問我,24小時之內必須要火化,當時這就已經被大家抨擊是一個非常不人道、不近人情的規定。甚至於世界衛生組織在疫情一開始3月份的時候就有確診喪葬指引,全世界都不像臺灣這麼嚴格、不近人情,必須要24小時內火化而且不能夠探視,這實在是非常違反臺灣的風俗民情。現在要解封了,這件事情是不是可以趕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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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好,我們其實也跟CDC做這方面的研議,當時Delta病毒的致死率是5%,嚇死人了!大家當然就很謹慎,現在都是Omic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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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所以部長也覺得這其實是可以修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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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但這部分我們還是要跟CDC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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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當然,所以部長是不是也在這邊承諾會大力的、迅速的解除24小時火化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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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們跟CDC商量,看看這部分能夠怎麼樣放寬,這部分我們來跟CDC處理、研議,這部分也不是我單方面決定,還要CDC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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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是,當然。我們覺得應該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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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委員提出來的建議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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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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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們會馬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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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我們覺得今天就應該同步解封,不過謝謝部長幫我們做這樣的努力。
接下來也請教警政署長,署長,到昨天為止,我到各地,真的有很多民眾都在問,822發生了這件駭人聽聞、大家都非常悲憤的殺警案,為什麼到今天沒有政務官下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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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要提出來的是,臺南這兩個警察因公殉職、遭遇不幸我們都非常的悲傷,事實上我們相關單位也都在第一時間立即做相關處理,我想大家會痛定思痛就這方面做一些相關的處理,包括以後如何防範、加強訓練等等。那政務官下台部分,當然政務官下台沒有什麼好講的,政務官隨時上台、隨時下台,也沒有什麼好眷戀的,這部分就讓我們院長、讓相關的單位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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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當然這次被點名的最主要是法務部、內政部,我個人覺得警政署是責無旁貸,剛剛我已聽到部長的回答,接續是不是也請署長回答一下,為什麼你覺得到現在沒有人應該下台,為什麼你自己不用下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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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管委員碧玲代):請內政部警政署黃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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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第一個,我不是政務官。第二個,這個不幸事件的發生,當然大家都同仇敵愾,我們也很快地就把歹徒繩之以法,後續強化警勤執行安全作為,也一直在強化改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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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剛剛部長回答還是要看行政院長的意思。我想請教兩位,你們有向院長請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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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沒有向院長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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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院長也沒有表達這樣的意思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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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沒有,在記者提問的時候,院長表達的意思很清楚,他都會先想說把這件事情好好解決,就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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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現在這個社會對於什麼叫做責任政治,以及什麼情形應該下台,什麼情形不應該下台,其實大家都非常混淆。但整個過程實在是引起社會公憤,包括連郭台銘都在他的臉書點名兩位部長應該要下台,所以民意對此有非常高的要求,我剛才說過一直到昨天,都還有人問我為什麼殺警案沒有人下台?針對這個事件,我覺得很大的一個問題是,剛剛部長、署長也都講過,事後一定都會進行大規模的澈底檢討。請教署長,到底這件事情事先可不可能防止它發生?這個慘案有沒有可能可以不發生?今天這個慘案的發生有沒有人為的疏失?更嚴重的,說是有人貪贓枉法、人謀不臧,還是政策有什麼嚴重的疏漏?大概就是這幾個方向,如果沒有人為的疏失、沒有人貪贓枉法、沒有政策疏失的話,有時候只因天災地變造成事故,有些政務官都還會下台負責喔!如果就這件事情你們已經檢討過了,請問到底事先在什麼關節上有最大的問題?請教署長,如果這個問題解決的話,是否這個慘案可能就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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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這個案件,我們做過檢討,大概我們執勤的安全作為要再強化,比方說敵情觀念,比方說如何跟歹徒保持一定的距離感,然後再組合式的共同逮捕,這是我們要檢討、精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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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公平來講,事實上第一個讓大家很感到譁然的是法務部的部分,今天法務部不在,讓大家覺得沒有辦法接受的是,有人逾假未歸就等於是逃獄,可是為什麼整個追查脫逃系統是當機的,完全沒有人通報、沒有人被通緝,甚至事後相關單位的說詞反覆,導致兩位員警在執勤時並未心生警戒,知道那個人原來是通緝犯,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第二個部分,誠如剛剛署長講的,因為就算不是通緝犯,也有可能會面對很兇殘的對手,對不對?也有可能會危及警察的生命,在這個時候,大家想要討論的是警察的裝備到底充不充足?還有警察的訓練到底充不充足?有時候有了槍不會使用更危險,當他實際上面對第一線的危險,跟對方交鋒時,另外一個讓大家不能接受的層面就是,為什麼兩個人面對一個人,竟然會兩個人都喪命?其中一個警察是有帶槍的,加上這個歹徒也沒有很先進的槍械,他也不過是帶了一把刀,所以這也充分顯示,除了前段法務部的作為有重大疏失之外,我覺得那是不可原諒的錯誤,同時是不是也凸顯了整個警察訓練裝備等各方面,確實有需要非常深刻的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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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其實這件事情,如果再還原當時的狀態,這兩位員警是非常認真,他們在第一時間就找到犯案的機車,當然他們不知道偷車的人是誰。第二個,當時他們是分開去尋找這輛車子,這樣就導致落單,因而增加員警的危險性,所以就這部分,我覺得我們員警之後要加強敵情觀念,不管案子大小都要用最嚴格、最嚴謹的態度面對,這是有關員警的訓練部分。
至於裝備部分,我們現在也打算購買反砍手套等,這一些我們會再加強相關的配套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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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雖然署長才剛上任,但是當發生這起重大刑案時署長的反應,居然讓警政署發過兩次錯誤的口卡,到時候如果抓錯人、傷錯人怎麼辦?整個應變措施也讓老百姓看不下去,更不要說又發生柬埔寨的案子。殺警案發生後短短一個多月的期間,我們還看到讓老百姓不能接受的烏龍、「兩光」事件,甚至還發現更多逾期未歸已經幾個月,卻還沒有發出通緝的事件,以致產生潛在的危險,還有整個警察大軍讓人家感覺是連保護自己的能力都沒有,在這個事件上面,剛剛既然部長跟署長都這樣覺得,可見得大家的認知是有落差的,也就是不需要辭職下台的話,所以最後要請兩位是不是可以公開承諾,當大家看到兩名年輕的警察就這樣無辜的犧牲生命看到他們的家屬,所有的老百姓都為他們流淚,在這邊如果你們不為這件事情下台,是不是請兩位首長承諾,在你們未來任內不會再發生類似的殺警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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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們會加強訓練跟添購裝備等,以避免類似的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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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是,我是希望你們能夠承諾。
署長,你可以承諾嗎?在你的任內不會再發生這樣的事情,如果未來再發生類似的慘案,下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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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們會全力來防止這種案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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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那你可不可以做這樣的承諾?我需要兩位做政治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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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承諾不要再有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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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可不可以?請問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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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這個取決的因素滿多的,包括員警執勤的態度等都要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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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部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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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們會來加強訓練,以避免這些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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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所以還是沒有辦法作出承諾,我要你們做的是政治承諾,當然各種可能發生的情形都有,但我們要的是有大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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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不是,委員這樣講太單一了,所以我們才說我們要加強訓練、加強各項裝備,然後避免這些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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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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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繼續請王委員美惠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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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15-6
speakers ["王美惠","李德維","羅美玲","鄭天財Sra Kacaw","莊瑞雄","林文瑞","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管碧玲","鄭麗文","林德福","黃國書","江啟臣","陳亭妃","游毓蘭","林俊憲","邱顯智","翁重鈞","陳椒華","洪孟楷","高金素梅","賴香伶","陳以信","王婉諭","吳琪銘","孔文吉","楊瓊瓔","湯蕙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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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0-13"]
gazette_id 1119201
agenda_lcidc_ids ["11192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邀請內政部部長及警政署署長 就「當前全國治安狀況、警察人力招考訓練情形及如何落實警察職權行使法依法執勤與警械使用 條例修正通過後相關教育訓練、應勤裝備機具強化等」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92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