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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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12時45分)部長好。今天要跟部長討論的是基層警察同仁到底需要什麼樣適當的防護裝備的問題,我只簡單提出三點。第一個問題是:禁止警察使用自購裝備?本席收到一位基層員警的來信,信中提到9月15日警政署發文禁止員警穿自購的防彈衣,而他們會自購防彈衣當然有一些因素,比如公發的防彈衣設計有一些問題,無拖咪掛點、無密錄器掛點又不散熱等等。請問署長,你們是否曾在9月15日發出這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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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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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委員午安。這可能涉及他們買的東西合乎防彈的相關規定,請警政署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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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本席並沒有別的意思,只是討論一下,部長讓他回答到底有沒有發這樣的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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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黃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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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們有發這樣的文,因為自購防彈衣的安全性未經檢測,能否保護我們同仁的安全有待商榷,所以才有這樣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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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所以你們的重點是那些未經檢測,警政署買的有經過美國司法協會抗彈標準檢測,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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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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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但是事實上他可能也有附檢測標準文件,署長應該了解,不管是國內還是國外的優秀廠商,購買時也有相關的測試報告可供閱覽,而且他們投的責任險金額比警政署的還高等等。所以假如這些防彈背心也好,或是相關的設備、裝備也好,都和警政署購買的一樣附有相關的測試標準,甚至功能還比較好,署長是否可考慮讓同仁自購裝備?因為現在大家關切的都一樣,很多警員都是「庄腳囝仔」或「甘苦人」出身,站在署長或部長的立場,當然都很愛護我們的弟兄,問題是沒有人比自己更重視自己執勤的安全,也沒有人比基層同仁更知道使用這些裝備時的「眉眉角角」和困擾,所以署長是否能允許警察同仁使用符合標準的自購裝備?如果不符合標準那當然不行,至於此一標準當然是由警政署來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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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想我們還是不鼓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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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是不鼓勵,但可以允許他們自己買,不需要都禁止嘛!你們考慮的是怕不符合抗彈標準,如果他們買的是品質很糟糕的裝備,穿戴在身當然是很危險,但如果他們自購的附有很清楚的測試證明,是沒問題的,那麼是否可考量在這個部分允許基層同仁自己購買裝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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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這可能還有所附文件真偽無法判定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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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你們可以去研議,這應該是一個可以討論的議題,都是為了警察同仁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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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委員說是可以討論,就讓警政署去想一下,不過署長說出了他的憂慮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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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既然他們自購裝備,重視自己的安全,市場上若真的有比較好的裝備,那為什麼要去禁止呢?國防部也是一樣,在有比較好的裝備的狀況下,我們就不用強求一定要用公發的裝備,不管是個人還是警政署,大家共同努力來保護我們同仁執勤的安全。 |
其次要談的是防彈背心防刺等級問題,本席之前也曾質詢為什麼不買防砍背心,但聽到副署長回復說防彈背心都有防砍功能,這讓我嚇了一跳,不是這樣的!防彈背心的防刺等級當然要經過測試,就如同我們的防彈板需通過美國司法協會抗彈板測試標準一樣,同樣的,美國司法協會也有防刺等級的鑑定。本席的建議很簡單,即可否將我們的防彈背心送去可以進行測試的實驗室,同樣的用美國國家司法研究院的標準做鑑定,以釐清防彈背心的防刺能力和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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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這個當然可以做這樣的測試,問題是價錢較現在的防砍衣多了3倍,是很龐大的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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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本席質疑的是,現在大家穿著去嘉義、臺南、臺灣各地去值勤的防彈背心,到底公發的防彈背心有沒有防刺、防砍功能?既然你們的抗彈板是依照美國國家司法研究院抗彈板的標準去鑑定,也通過了沒問題,那麼是不是也可以把這些警用防彈背心送去可以做鑑定的實驗室,美國國家司法研究院也有防刺等級的鑑定,而且它只有一片而已比較簡單,以釐清我們公發的防彈背心到底有無防刺能力。其次,若有此能力,防刺等級為何?上次質詢時本席之所以嚇一跳,是因為我們不能告訴基層員警和社會說我們的防彈背心有防刺功能,如果真的是這樣,倒是OK,若並非事實,那事情就大條了!這才是本席憂心的重點,所以要去做鑑定以釐清,這其實不困難。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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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這個我們可以研議,就是送去測試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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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第三個問題,是本席覺得做個統計是有必要的,警政署給本席的回文寫著「查本署近三年未購置防砍背心」,可是本席和召委看到嘉義車站內李承翰紀念碑時心裡都感到很難受,那麼這個防砍背心到底需不需要呢?警政署的回應是我們的防彈背心有防砍功能,很抱歉!對這樣的說法我們無法接受。日本和英國警察的標準配備是防刺衣,因為這兩個國家的槍枝狀況並不嚴重,跟臺灣一樣,所以他們的標準配備反而是防刺衣。這些其實是有科學性的數據,我們也不用爭論,本席只想請警政署統計近10年基層員警傷亡狀況,列出遭到槍擊、刀擊和車禍這三種傷亡人數,釐清員警執勤的風險態樣和分布,這應該可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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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針對防砍背心,我們有在基層做過調查,基本上他們的反應不是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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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讓數字說話,到底臺灣員警執勤傷亡狀況因刀擊、槍擊、車禍是像英國、像日本還是像美國這樣,這會影響到你所需要的配備。所以本席要求你們去做個統計,時間長短都沒關係,做出統計後即可釐清員警執勤的風險態樣和分布,這應該沒問題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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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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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另外,要邀集警察同仁及警政改革相關之民間團體進行座談,因為他們才瞭解實際上每天要面對的危險是什麼,藉由這樣的座談釐清第一線員警執勤之風險及需求,可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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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們有做,邀請第一線的同仁進行座談,請他們提出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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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針對上述四個問題,本席並沒有要求時限,因為我認為那其實沒有意義,我的目的是希望警政署跟內政部能注意到這個部分,等你們做了之後再給我們回覆,告訴我們你們的進度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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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會請警政署就委員的建議進行研究並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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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好。署長,這樣可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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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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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翁委員重鈞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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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15-6 |
speakers | ["王美惠","李德維","羅美玲","鄭天財Sra Kacaw","莊瑞雄","林文瑞","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管碧玲","鄭麗文","林德福","黃國書","江啟臣","陳亭妃","游毓蘭","林俊憲","邱顯智","翁重鈞","陳椒華","洪孟楷","高金素梅","賴香伶","陳以信","王婉諭","吳琪銘","孔文吉","楊瓊瓔","湯蕙禎"]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2-10-13"] |
gazette_id | 1119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92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邀請內政部部長及警政署署長 就「當前全國治安狀況、警察人力招考訓練情形及如何落實警察職權行使法依法執勤與警械使用 條例修正通過後相關教育訓練、應勤裝備機具強化等」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92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