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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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重鈞:(12時56分)部長辛苦了。現在很多年輕人都不想結婚,結了婚的也有很多不想生孩子,這是一個很嚴重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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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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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委員午安。的確,這的確是個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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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重鈞:本席今天要跟部長談的是居住正義問題,你剛才說這是個很重要的社會問題,但本席認為年輕人不敢結婚不敢生孩子的最大原因,很多都是憂心無法養育下一代,甚至無法買房子、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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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這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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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重鈞:但是很重要的原因之一,請問行政院推出的300億元租金補貼政策真的能落實居住正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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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不敢說能百分之百達到,委員也知道,推出一個政策就要百分之百解決問題是極為困難的,但確實會有一定的效果,至少可以讓年輕人居住方面的支出較少,其可支配所得就增加,對他們也確實能有很大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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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重鈞:本席個人倒是覺得這個還是治標不治本,300億元租金補貼雖然對租屋者不無小補,但要澈底解決問題,還是要讓他們能生活,有養育下一代的能力。話說回來,現在推出的很多政策比如都更、社會住宅等等很多專案,目的是希望我們的房地產價格不再飆高,但這就是貼膏藥一樣,臨時遇到什麼問題就貼膏藥、不再痠痛而已,實際上到底能解決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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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認真講,大的問題在於,臺灣人的房屋自有率極高,所以租屋並不是一件壞事,大家現在好像有個觀念認為名下沒有房子是不對的,但其實是有得住比較重要,所以社會住宅政策、包租代管、租金補貼等是要互相配合的。我們必須要去推廣正確的觀念,政府則在這方面設法彌補,對想租屋的年輕人給予租金補貼,要來臺北讀書,也有租金補貼,學生就可以申請,儘量讓大家……
再來是社會住宅的興建,至少20萬戶,可以達到約2.5%,先進國家差不多是5%,臺灣以前都沒做,現在我們剛開始做,達到先進國家的一半,即2.5%,大家儘量往這個方向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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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重鈞:我還是希望你們從根本做起,要解決根本的問題,這是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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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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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重鈞:我講一些觀念上的,就是預算編列的問題,300億元,現在推這項政策,你們用什麼方式解決?簡單講,預算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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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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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這是編列公務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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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重鈞:不是,今年度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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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國庫會撥補住宅基金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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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重鈞:你是不是也併決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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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對,今年是這樣。明年就不是了,明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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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重鈞:我知道,明年你就多編了,300億元,本來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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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今年不到1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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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重鈞:住宅補貼的利息都是從公務預算編給基金的,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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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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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重鈞:基本上這筆利息的補貼,你併決算處理,在我的看法,這樣就是不對的。
部長,可能你會覺得這個題目比較冷僻一點,但我跟你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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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不會啦!預算就是政策的數據化執行,所以也不能說冷僻,這個確實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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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重鈞:我的看法是,住宅利息的補貼,你們都是從公務預算當中編預算給基金,由基金支出,回過頭來,假使現在你併決算處理,我認為是不對的,你頂多可以申請預備金。你用這種方式,如果金額太大,等於是在規避公共債務法、規避政府財政的真實面貌,這是不對的,你知道嗎?你們的基金裡頭,我看過了,每年都虧損,要如何併決算處理?併決算處理,併決算部分可以比原本的預算還高那麼多嗎?可以這樣嗎?我認為不行。一筆補辦預算,二十幾萬元補辦預算,看起來你們很守法,但是你們「烏魯木齊」的事情比起這個要嚴重得多了。以我這個研究預算的人看來,我認為相當不妥。我跟部長說,預算裡面有所謂的稅式支出,花一筆錢要有來源,尤其這筆錢不是在公務基金裡面滾存,剩下的用於政策執行,你是從公務預算裡面再撥補到基金預算去處理,回到源頭它還是公務單位的預算。這個部分,今天如果你要負責任,我跟你講,你回去要重寫簽呈,今年的預算動支行政院的預備金。你要這樣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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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因為這是從主計長、主計總處,每筆預算都要經過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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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重鈞:你不要跟我講這個,我就叫你回去簽公文,這筆錢要申請動支預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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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不是,因為這是主計總處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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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重鈞:主計總處就沒編預算,你們併決算處理,說什麼主計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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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沒有,他們給我們的,經過行政院協調出來的。我會跟主計長說委員有這個意見,是不是要怎麼樣,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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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重鈞:主計長都「烏魯木齊」的啦!他都沒在研究主計、預算法,被我罵得最兇,立法院只有我敢說他而已,他不懂預算。今天我跟你說這些,最重要的重點是居住正義的問題,像你們這種的,到最後變成怎麼樣,你們為了要幫忙,讓大家能拿到租金補貼,原有住戶的免稅額提高,我覺得沒有居住正義,也沒有社會公平及正義。在我的看法,尤其預算編列,在政府預算當中,你們是用不應該有的、不正常的方式去處理,規避公共債務法相關的規定,以後要好好改進。你回去跟主計長講,說我翁重鈞講的,負責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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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委員說的這個,我也會反映給主計長。認真講,你講的主計部分,有些也不是我的專業,我會跟他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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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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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15-6
speakers ["王美惠","李德維","羅美玲","鄭天財Sra Kacaw","莊瑞雄","林文瑞","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管碧玲","鄭麗文","林德福","黃國書","江啟臣","陳亭妃","游毓蘭","林俊憲","邱顯智","翁重鈞","陳椒華","洪孟楷","高金素梅","賴香伶","陳以信","王婉諭","吳琪銘","孔文吉","楊瓊瓔","湯蕙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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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0-13"]
gazette_id 1119201
agenda_lcidc_ids ["11192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邀請內政部部長及警政署署長 就「當前全國治安狀況、警察人力招考訓練情形及如何落實警察職權行使法依法執勤與警械使用 條例修正通過後相關教育訓練、應勤裝備機具強化等」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92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