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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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13時55分)部長,午安!我要先請教警政署黃署長,部長可以先休息一下下。對於這一次臺南二位警察被殺的案子,我感到非常難過,有二個理由,第一個,我自己本身也是警察子弟,所以對於這件事情特別感同身受。第二個,二位警察是我臺南故鄉的鄉親,一個歸仁、一個關廟,都在我的故鄉旁邊,所以我特別的難過。
我也特別向你們要求提供調查報告,我手上這一份就是你們給我的調查報告,我非常仔細地研究這個調查報告,希望能夠看到怎麼樣來避免這個事情的發生。投影片上面是調查報告的部分內容,這中間我就發現有幾個關鍵的地方,我要跟署長討論一下這些作法,未來基層員警都有可能會遇到,是不是該這麼做。
首先,我們看到調查的過程,細節我不多說。其中第一個我感覺到有疑點的地方是在於,當曹姓警員駕駛巡邏車到失竊機車的位置搜尋的時候,他們為了要儘速尋獲失竊機車,於是這個時候凃、曹二位警員就分開巡查,凃員是徒步搜查,曹員則是駕駛巡邏車搜尋,而原來通報的陳員在受理案件完畢之後也同步前往該處支援。這個時候第一個我就看到了,三位警察當時是兵分三路,兵分三路是不是符合我們在查緝這樣的案子的SOP呢?請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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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黃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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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特別肯定他們這樣的認真與積極,一收到訊息就馬上衝到現場去找失竊車輛,因為到現場後要儘快地把它找到,所以他們分開去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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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所以應該分開搜尋,不應該當作可能有歹徒而要集中搜尋,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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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在搜尋的時候才發現這個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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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所以警政署有沒有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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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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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這個就合併到我的第二個問題,你看後面的調查報告寫到「當下係以尋車為主要目標,並無執行搜索、扣押、拘提之任務」,這個就是判斷的問題了。當時判斷是去找車的,當時並不是判斷在找一個可能會有歹徒在旁邊的贓車,所以這個就是判斷的問題。當時兵分三路找一輛車,可是如果你想到上面有歹徒,兵分三路是不是最好的作法?該不該以尋車為主要目標?為什麼不是以抓歹徒為目標?我就是要問署長,對於這種現場的判斷,該如何判斷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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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是,以這個案例就很明顯,未來像是搜索、拘提的勤務,就要有組合性的警力來執行才達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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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你的意思就是不只是以尋車為目標吧?今天車子上應該有人,車子上如果沒有人怎麼會自己跑到哪裡去呢,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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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想執勤第一線同仁是急於要把這個車子找到,才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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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對於第一線同仁,我們都很能夠體會,而且他們都很英勇,但是我現在要討論的是警政署的SOP,現在在找贓車的警員也會碰到類似的狀況,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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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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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委員,午安。委員講得對,我們會在執勤跟訓練方面來加強,譬如儘量不要也不應該落單,如果能夠二個人一組的話,在執勤的安全上就會加強。對於這個部分,我們在訓練等各方面,再請相關的教官等等再來把這些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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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我現在就是針對這個現場,因為這是調查報告,我們就是針對這些細節的動作部分,將我認為有疑義的地方提出來,我不認為當場的員警做的是錯的,但是我認為警政署的部分可能沒有一個適切的SOP,讓未來員警在這樣的狀況時馬上就能知道該怎麼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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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們來精進,對於這個案例,我們來精進各方面的訓練跟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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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接下來我繼續問,我再提二個點,你看,後面凃員找到林姓嫌犯的時候,當時他用LINE通知曹員說找到了,結果後來林嫌就聽到了,他知道涂姓警員還沒發現他,所以基於殺人犯意驟然竄出,持彈簧刀逼近並砍殺。這個持彈簧刀逼近的動作引人思考,為什麼警員在看到他持彈簧刀逼近時沒有「應即開槍」?這部分我認為就是關鍵之所在,當然他第一時間就受傷了,後面也就很難再處理。署長,當時涂姓警員已經受害,曹姓警員這時候駕駛巡邏車抵達現場支援,結果林嫌先持奪得的警槍對他射擊。如果你就是這時在車上開車的曹姓警員,這時候該怎麼動作?該撞他、該離開?該怎麼做呢?這時的反應時間沒有一秒鐘耶!半秒鐘都不到就要反應。署長,你會怎麼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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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當然,情急之下的反應很重要,如果開車直接衝撞的話可能可以避過受害。但在執行時,可能因為歹徒已經持有警用槍,並對他射擊,導致他現場反應不過來,會有這種情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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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我說這份調查報告很有意義,但也還不夠仔細,對整個現場過程還要描述得更仔細。
現在我要請問部長。警匪槍戰歷年來都有,那麼部長知不知道在警匪槍戰的歷史上,殉職警官最高階的是哪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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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現在想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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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想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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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請署長說明,他們的記憶比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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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沒關係啦!
署長,你記得的是什麼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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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就我的印象,是淡水的洪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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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洪旭不在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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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抱歉,是臺中市的洪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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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臺中?不是臺中市,是臺中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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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臺中縣的洪旭,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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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你連連講錯,不過洪旭是對的。
部長,請看,這就是當年─民國73年,當時的臺中縣刑警隊長洪旭追捕十大槍擊要犯。第一,這人名叫林博文,人稱「美國博仔」,因為他好像是混血。洪旭在追捕時,當場被林博文反手擊中一槍,因為他誤以為林博文已經倒下,上前時反被開一槍,結果洪旭隊長當場殉職。這起案件當時引起全國震盪,而且是在槍戰現場身亡的最高階警察,後來劉家昌導演還為此拍成電影,你可以看到,片名為《洪隊長》。
不過,你知不知道這不是唯一一部電影?針對這件事,警政署做過很大的檢討,責成後來接任洪隊長職務的刑警隊長調查所有過程,還叫他親自演出現場狀況,最後拍成一部影片、做成教案,讓所有後來的刑警參考,避免發生類似狀況。那位接任洪隊長職務進行調查、並且演出教案男主角的刑警隊長名叫陳文生,就是我的爸爸。我的爸爸接了這個位子,當時我才念國小耶!我知道爸爸的警察工作很辛苦,但不知道爸爸接的工作是有生命危險的啊!他要去接任一個才剛剛被打死的隊長這個職位。
我現在要說當時做了什麼檢討,就是把所有現場情況做成教案。教案中很多狀況不是電影演的啦!有很多狀況我們都知道不是電影演的,但又必須很誠實地把這些狀況拍出來,讓後來的刑警看,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今天兩位臺南警察犧牲,我很不忍,他們很英勇,今天做的調查報告是不夠的,你們應該讓第一線員警都能夠切身了解當時到底是什麼樣的狀況、員警應該可以做不同反應,未來類似狀況就不會再發生。部長,可不可以往這樣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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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委員這個建議很好。事實上,我們現在有情境訓練,設定一個情境,包括歹徒怎麼樣犯案,用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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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那都是simulation模擬啊!不是當場的實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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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對,是套用美國的系統進行各方面模擬,對於這件案子,我們也會做成相關訓練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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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這樣好不好?既然你們有simulation,我建議以該simulation program設計林信吾案會怎麼發生。或者之前也有警大員警被打死,可以針對這類案子設計,讓員警模擬、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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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對,在情境訓練裡就可以做模擬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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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你要把案情放到裡面,讓警方模擬,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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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這個沒問題,我們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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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請你來做,我希望能真正做成教案,真正讓每一位員警都能模擬當時狀況,也讓他們未來都知道要怎麼面對。我們現在雖然將警械使用開放,但也要考慮敢不敢用、能不能夠用、這種狀況下這樣用有沒有效,好不好?部長,在這個地方,我們真的要一起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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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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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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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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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15-6
speakers ["王美惠","李德維","羅美玲","鄭天財Sra Kacaw","莊瑞雄","林文瑞","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管碧玲","鄭麗文","林德福","黃國書","江啟臣","陳亭妃","游毓蘭","林俊憲","邱顯智","翁重鈞","陳椒華","洪孟楷","高金素梅","賴香伶","陳以信","王婉諭","吳琪銘","孔文吉","楊瓊瓔","湯蕙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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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0-13"]
gazette_id 1119201
agenda_lcidc_ids ["11192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邀請內政部部長及警政署署長 就「當前全國治安狀況、警察人力招考訓練情形及如何落實警察職權行使法依法執勤與警械使用 條例修正通過後相關教育訓練、應勤裝備機具強化等」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92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