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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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1時40分)審計長好。今天請教您有關國有地的使用,本席有接到一些陳情,其中包括在北投有山坡地保護區,就是國有地租售的問題,再來是面積的部分,因為國有地的面積占90%以上,高達93%,請問審計部可不可以訂定一個明確的依據,讓國產署或是國有地的管理單位能夠去依循?譬如環評,如果環評還沒過,國產署可以先出示一個同意函,等環評過了要租再租,小面積(1,650平方公尺以下)要賣再讓售,是不是可以把規定定清楚?
本席接到一個案子,就是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在還沒有通過都市計畫審查之前就要租給開發單位,因為這邊是山坡地,附近滿多居民在抗議的,審計長覺得是不是可以給各單位,包括農業單位的問題,還有之前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也有針對國防部在林口的土地,本來在去年3月17日行政院有函文後續不需要再處分眷地,有立委反映之後國防部就放水了、就委託國產署賣,以上這些情況就是因為沒有針對國有地的部分有一個統一的標準,我們政府單位對國有地的保護,我之前有提過廢棄物隨便丟置在國有地的問題也非常嚴重,針對讓售的部分請審計長回應,要怎麼樣讓各土地管理人能夠有所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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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審計部陳審計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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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審計長瑞敏:委員好。委員非常關心這些國有地的問題,也非常關心這些環保的問題,我非常佩服,關於國有地的問題,因為審計不能定規定,只能根據人家的規定來審計,所以委員對這部分有意見,我們可以在我們的審核意見裡加上可能要再考慮一些狀況,像國有地是由國產署規定的,我們會請國產署去注意委員所提出來的這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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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所以審計部可以給予建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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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審計長瑞敏: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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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譬如養鴨場還沒有拿到畜牧場登記,或是還沒拿到容許使用,就先不要去租,至於學校要做教育使用,在還沒有通過都計審查前先不要租售,先給一個同意,如果通過再來同意、租售,審計長是不是同意這樣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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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審計長瑞敏:我們會把這些建議給國產署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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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謝謝。另外就是屏鵝公路,因為不只有環團還有居民質疑交通部花費6.8億元要去補植,他們非常質疑為什麼要花那麼多錢做植栽補植?請問這個部分審計部要如何來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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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審計長瑞敏:委員非常注意這個案子,也開了一些會議,我們會根據委員的意見來執行,但我們希望行政院或公路總局要做的時候,溝通協調相當重要,如此才能把它做得完善、顯現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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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像這個案子當初連個補植計畫都沒有,為什麼可以執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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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審計長瑞敏:6.8億元,依照行政院施政計畫的審核標準應該是它要提出來,經過一番程序到國發會去審查,為什麼會這麼快執行而沒有經過計畫,可能我們在做審查的時候會再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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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請問審計長,像屏鵝公路的審計大概需要多久的時間我們才能夠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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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審計長瑞敏:我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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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什麼時候可以給本席一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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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審計長瑞敏:大概在調查中,還要寫報告,差不多兩到三個月可以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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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謝謝,就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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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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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20-8
speakers ["費鴻泰","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李貴敏","鍾佳濱","林楚茵","張其祿","高嘉瑜","游毓蘭","曾銘宗","羅明才","鄭天財Sra Kacaw","陳椒華","李德維","郭國文","沈發惠","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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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0-17"]
gazette_id 1119201
agenda_lcidc_ids ["1119201_00008"]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審計部陳審計長瑞敏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9201_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