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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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10時14分)院長好。我看到最近故宮的合作案很多,像今年8月份就與臺灣本土化妝品公司推出故宮聯名彩妝,本席自掏腰包支持買了一整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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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故宮博物院吳院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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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院長密察:委員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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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本席有注意到故宮還有與礦泉水、SNOOPY及手機殼等知名大廠合作,這些商品現在其實都是正在熱銷中,我也要藉這個機會請大家多多支持。本席有跟故宮的同仁詢問過,我手上拿的化妝品就是以品牌授權的形式來與故宮合作,如果民間廠商符合年營業額超過1,000萬元的條件,就可以向故宮提案申請品牌授權,授權一個故宮的商標,廠商支付給故宮50萬元簽約金,後續的銷售故宮也可以抽2%至10%作為商品銷售權利金,這對故宮來講是一個很好的曝光機會,亦有助於故宮收入;對廠商來說,掛上故宮元素又可以吸引喜愛故宮的消費者來購買,替廠商增加銷售量,我認為這是雙贏,非常好的作為,所以我非常樂見這些廠商與故宮合作。
院長,我前面講那麼多就是很肯定故宮積極開發不同的合作品項,但是開發品項後不是應該要越賣越好,怎麼你們明年的權利金收入又再度減少呢?再加上現在國境已經開放,外國觀光客即將可以來臺旅遊,理論上收入應該要增加,相信在座所有的委員和故宮同仁們都有印象,過去2年立法院每次在檢討故宮的歲入預算偏低,來客數低、紀念品賣不多的時候,故宮的說法都是因為外國觀光客不能來,所以故宮才受影響。現在國境已經要開了,為什麼你們明年度的歲入權利金會減少840萬?本席希望將來國境開放後,故宮的相關收入也應該表現更好一點,因此這筆預算,本席也會提案增列歲入預算,我希望故宮要多多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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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院長密察:好,我們會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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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另外,本席知道院長上個月有低調赴法國考察羅浮宮分館,在當地被在羅浮宮工作的臺灣人認出來,事後這個工作人員有po上網稱讚院長,他說院長很認真在考察,而且人很好、低調又不耍特權,一直美言院長,我覺得還是要趁這個機會稱讚一下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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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院長密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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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本席期許我們要以羅浮宮這樣的國際品牌、國際知名博物館的規格來經營故宮品牌,對於參訪的旅客來說,紀念品要好看、實用,還要有特色,對於其他正在觀望中有意製作聯名商品的廠商,我們也要讓他們知道與故宮聯名是有客源的,甚至可以藉由與故宮聯名讓國際旅客有機會接觸到臺灣品牌,就像本席手中show出的化妝品就是臺灣的本土品牌,當它與故宮聯名陳列在故宮的紀念品區時,將來國際旅客來故宮就可以認識這個化妝品牌,這對臺灣品牌來說也是好的,院長能不能分享一下你去法國考察有什麼心得,還有本席剛提到的權利金收入部分是不是有什麼可以努力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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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院長密察:跟委員報告,你現在show出來的中間的產品公司接下來和我們有聯名。另外,其實我們很希望與本土的創意發想人合作,尤其是故宮南院非常努力地去跟在地老店合作,故宮是一個國際品牌,這個國際品牌如果可以把臺灣的好店,尤其是已經有名譽的老店結合的話,就同時把臺灣這些好東西推銷出去,其實我們最喜歡的有兩種,一種就是具有國際品牌的,像是SNOOPY,已經跟全世界的好的博物館都有合作,這是一種;另外就是非常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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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對,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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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院長密察:非常在地的就可以跟我們一起把臺灣推銷出去,這是我們最大的兩個主力,當然我們不排除其他的合作,最近兩年來,其實是有名的商標常常找我們合作進行短暫性的促銷,譬如3個月、半年,像麥當勞就是短暫性的促銷,就常常跟我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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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好,權利金的部分呢?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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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院長密察:對於跟我們的短暫性聯名,其實我們的收費並不高,並不是因為錢的關係,而是因為我們覺得我們應該藉著他們的管道露出,像這些有名的品牌就有他們的管道,這是一種。另外就是跟臺灣的小型創意者合作,可以把剛剛出頭的創意者扶植起來,所以其實我們不見得完全是用錢來想這個問題,我們做這種事情可以有好幾種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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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就是先把這個點踩出去,未來如果有一定程度的規模,權利金再做一些提高。
本席有注意到網路上有文章在質疑故宮的經營狀況,所以接下來還是要跟院長討論一下門票收入的問題。剛剛有提到COVID-19的疫情當然大大地影響了人類的活動模式,可是因為我們開始要跟疫情共處,其實本月13日已經實施0加7了,所以我們預期國內外的遊客都會相對比較多,然而在門票收入及院區場地設施使用費的部分,故宮卻比上年度少了2億9,944萬8,000元,請院長說明一下為什麼下年度的預算,故宮在門票跟場地設施使用費的歲入少編了?因應入境防疫規定的放寬,故宮能不能再做調整,積極開拓潛在的觀光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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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院長密察:我們是在今年5月、6月的時候編預算的,當初並不敢樂觀地編明年的參觀人數,所以是以108年的本國人數加上108年第4季的外國觀光人數去編入館人數,但是現在看起來,如果沒有意外的話,明年整年是開放的,所以在入館人數上會酌予調整,當然還是要看今年第4季開放之後的整個情勢來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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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最後本席還是要追蹤一下,上一次在質詢中有跟院長提到文物徵集的問題,本席認為一流的博物館必須要有完備的文物徵集辦法及流程,但現行的買賣如果雙方權責不清、作業時程不明,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徵集辦法就勢必要作出修正,以免未來故宮在徵集文物的時候與藏家發生一些爭議沒有辦法解決,其實也有損於我們所謂的世界級博物館─故宮的形象。依照本席的瞭解,故宮目前其實也有修正辦法的規劃,預計11月中會完成法制程序,可不可以請院長簡單說明一下未來故宮要朝什麼方向制定徵集辦法?如果11月完成法制程序,是不是可以將修正過的文字說明送到我們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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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院長密察:好,可以。整個徵集辦法的修正方向最主要有兩個,第一個就是彼此的權責明確化,買賣契約成立的時候當然就很明確,但是問題是在這之前的權利義務的明確化,這是第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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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對,因為有預審、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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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院長密察:第二個,流程都必須非常清楚,而且期限要很明確,不然一個案子拖很久就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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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對,把期限也定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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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院長密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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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所以把期限明文化,包括賣家跟故宮的權責、權限問題,我想也明文規定在要點中,愈清楚愈沒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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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院長密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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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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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院長密察: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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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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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22-4
speakers ["陳秀寳","林奕華","萬美玲","張廖萬堅","范雲","王婉諭","林宜瑾","黃國書","楊瓊瓔","何欣純","高金素梅","吳思瑤","賴品妤","鄭正鈐","洪孟楷","張其祿","吳怡玎","陳椒華","廖婉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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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0-19"]
gazette_id 1119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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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案;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agenda_id 1119501_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