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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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9時36分)主委好。蔡總統在大選時或是當選之後,宣布了很多項原住民族的政策,其中一個大亮點是「保障上萬新的工作機會,開創永續原住民族經濟發展」,但這6年多來,我們發現原住民族的工作機會好像沒有變多,甚至薪資也沒有成長,本席認為要增加原住民族的工作機會,最簡單、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透過修法提供保障。然而,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自104年到現在已經7年沒有修法,請問主委,是不是在修法上有什麼困難?或者現在已經有修法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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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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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林委員好。針對委員所指教提高就業機會的部分,即便現在還沒有完成修法,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的規範,公部門進用人數只要1,533人就能達標,在這幾年的努力之下,實際進用人數已經超過1萬542人,這是目前僅公部門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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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公部門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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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是,私部門也受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的規範提供就業機會,每年約有兩萬多人受廠商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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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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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至於委員提到尚未修法的部分,主要是因為去年的釋憲案要我們在兩年內修法,修法的期程是到明年10月,所以在這段時間內我們有邀集各相關部會及民間業者討論修法方向,一定會在明年10月之前把法案送至大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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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好。透過修法讓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法人、公營事業機構等單位有法源依據,擴大僱用更多當地原住民,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加更多職業類型,讓原住民有更多工作機會,相信這點主委也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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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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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現行的法規當中,只規定五種身分職務僱用一定比例的原住民,包括約僱人員、駐衛警察、技工、駕駛、工友、收費管理員及其他不須具公務人員資格之非技術性工級職務等,意思是機關及學校內其他的職務不一定要僱用原住民;當時立法目的是本著美意規定這五種身分職務,實施之後,卻造成機關劃地自限,似乎只要達到這個目標就好,其實原住民可以做很多其他的工作,都可以補足當地人力需求,為何要僅限於這些工作類型?請問主委,僅限這些工作類型的理由為何?未來是不是考慮拿掉這些類別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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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依現行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所規定的範圍,的確是只有這五類人員的進用,但從我剛才跟委員報告的數字可見,約僱五類進用人數只要在1,370的人數範圍內達標即可,而實際公部門進用已有3,973人,也就是即便法律有限縮,但公部門的進用並未受到侷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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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不侷限這五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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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這部分不侷限在約僱五類,未來的修法方向也會持續討論如何擴大範圍,包括公務人員比例的進用,都在我們研擬的法案中,也正在跟各部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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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好。我們的想法是擴大範圍,並且讓原住民能夠在社會上提供貢獻,提高他們的工作機會及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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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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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因為長期以來原住民的薪資比率低於平均,人力銀行在9月6日所做的調查,平均月薪為四萬三千多元,但原住民的薪資比率卻少很多。既然未來要修法,除了提高原住民的工作機會以外,薪資的提高也很重要,希望原民會主委在這方面要多加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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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這幾年的原住民失業率幾乎已經跟一般失業率一樣,但薪資所得的確還是偏低了一點,我們未來將規劃整個法案配套及進用的相關配套,如何讓原住民有更好的工作機會和薪資所得,也是我們未來要努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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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文瑞: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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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好,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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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委員文瑞):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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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15-7
speakers ["林文瑞","鄭麗文","羅美玲","莊瑞雄","吳琪銘","賴香伶","管碧玲","李德維","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翁重鈞","張宏陸","吳玉琴","陳椒華","鄭天財Sra Kacaw","廖國棟Sufin‧Siluko","陳瑩","孔文吉","湯蕙禎","王美惠"]
page_start 265
meetingDate ["2022-10-19"]
gazette_id 1119301
agenda_lcidc_ids ["11193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教育部、經濟部、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內政部、法務 部、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就「蔡總統原住民族政策:『(一)修正原住 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促使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增加職務型態及提高進用比 例。(二)設置原住民族互助銀行及信託基金系統。』等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93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