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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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9時35分)我想先請教銓敘部周部長一些問題,我有一個學生是花蓮縣警察局的主任秘書,他在今年1月被要求打第三劑疫苗,之後發燒了一個禮拜,他就自己去醫院看醫生,但是他走進去就沒有再走出來,就過世了!有申請因公撫卹,因為他從打疫苗之後一直都在工作,但是審查小組在9月認定不予因公撫卹。本席認為,這是國家對不起警察。部長,請你先不要說這是因公審查小組的獨立職權,因為依照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五十三條第五項規定,銓敘部有權訂定指引,因公審查小組再依據指引來認定個案,所以銓敘部有政策權,如果你們沒做,就是怠忽職守。其實本席在審議今年的退撫基金預算時,就曾經提出要求,打疫苗目前都是用EUA,跟正常疫苗研發必須要耗時多年的差別很大,所以風險數據不確定。再加上當時政府要求警消等執法人員施打疫苗,這是基於國家的政策,所以他們都必須要打疫苗。請教部長,你們為什麼沒有按照本席當時所提的要求來做政策性的放寬,修正相關的指引?政大對醫療法領域有研究的劉宏恩教授曾經說過,雖然你打疫苗有沒有因此造成死亡難以妄加揣測,但是妄加揣測也應該是雙向的,我們既然無法臆測疫苗是不是造成死亡的主因,但是也無法肯定疫苗沒有造成死亡,在科學不確定的基礎上,既然國家要求警消打疫苗,為什麼國家不承擔這個未知的風險?請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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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銓敘部周部長兼退撫基金管理會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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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兼退撫基金管理會主任委員志宏:因為這主要真的是由因公審議小組的專家來判斷它的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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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但是你們沒有訂定這個指引、沒有做放寬的指引,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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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兼退撫基金管理會主任委員志宏:對,確實沒有修正指引,就是沒有針對這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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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在我們審查預算的時候,我有提一個凍結案,所以你們照常都沒有做,就是我們寫我們的,你們是絕對不會做的,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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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兼退撫基金管理會主任委員志宏:因為要修正那個指引,就要參考非常多醫療專家的意見,所以會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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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那有沒有開始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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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兼退撫基金管理會主任委員志宏:我們會來檢討那個指引有沒有需要修正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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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銓敘部可能會認為這個要有科學依據,所以不敢跟衛福部的疫苗救濟採取不一樣的標準,但是衛福部的疫苗審議事件在今年高達980件,去年是158件,可是我們看到去年申請因公撫卹的只有32件,其中跟疫苗有關的件數更少。當然你們會覺得好像數據還不夠或是什麼原因。我覺得銓敘部做政策放寬所造成的衝擊其實不大,對於痛失親人的家屬卻有很大的差別。你們之所以不肯對這個跟因公撫卹相關的指引降低標準,降低打疫苗的門檻,是真的在尊重科學還是只是因循苟且、墨守成規?本席對此打了一個非常大的問號,所以我要幫這些家屬來發言。
此外,整個撫卹的申請程序對於家屬非常的不友善,因為因公猝逝的警察非常多,所以本辦經常都在協助他們走這個程序,我們看到申請時最需要的兩大類資料,其中一個就是醫療的病歷,現在這些家屬們要一一地去找醫療病歷,你們為什麼不跟衛福部共同建立一個資料勾稽的窗口?現在我們有數發部,可以要求衛福部請數發部協助,這些都可以來做。第二個就是要他們提供服勤工作狀況的資料,對於這個部分,其實在行政慣例上銓敘部跟服務機關都有聯繫的管道,當事人的家屬在那個時候都是局外人啊!在我們審議111年退撫基金預算的時候,銓敘部有初步答復我,你們會再去跟衛福部聯繫,也要建立剛剛本席所講的資料勾稽之管道,請問現在到底進度如何?我們可不可以做到讓因公撫卹的程序對遺族比較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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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兼退撫基金管理會主任委員志宏:我們跟衛福部討論的結論就是,如果要介接這樣的資訊,第一個就是比較不符合我們因公審議小組的需求,因為他們提供的是6個月的病歷,我們通常在審議案件的時候都會看長達3年的病歷,所以事實上他們提供的病歷資料並不足以讓我們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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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所以就要求他們改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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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兼退撫基金管理會主任委員志宏:另外,我們也要求他們,我們是要求所有服務機關要主動幫因公撫卹之公務人員的家屬來申請,由機關來直接協助,因為機關知道他就醫的醫療院所,由服務機關來針對個案提供協助會比較快速。我們如果要介接,成本會很高,因為要重新修正系統,而且裡面的資料不夠我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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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我建議你們要向數位發展部提出需求,請他們提供這方面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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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兼退撫基金管理會主任委員志宏:我們來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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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對於這個案子,本席還是希望你們後續給我一個書面報告。
第二,因應我們整個年改,其實有很多警察同仁來跟我反映,對於危勞職務其實可以讓他們自願提前退休嘛!但是第九序列的巡官、分隊長、偵查員說他們現在還是被放在第二類的危勞,其實他們的官等都差不多,所從事的工作可以說勞力密集的程度也很高。可是你們看第一類跟第二類,第九序列是要到55歲才可以自願退休,但是第十序列只要50歲就可以自願退休,所以他們的生涯規劃其實會差很多。部長,對這方面可不可能再調整一下,讓他們有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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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兼退撫基金管理會主任委員志宏:跟委員報告,因為危勞職務的退休年齡標準是由各主管機關來訂定,我們只是核備,所以應該由主管機關內政部來調整,我們都都尊重他們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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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所以要內政部來做就是了,那我下次再去問內政部。但是我經常在司委會這裡看到內政部推給考試院,比如我們講到退警的年金要跟一般公務員脫鉤,內政部部長卻可以堂而皇之的說──像本席在禮拜二總質詢的時候提出來,他還是一樣的說法:總統跟院長都聽到了,都要修改,但問題就是因為這是跨部會還跨院,所以問題是在你們這邊。我們在上個禮拜提出5個臨時提案,銓敘部在第二天就發出新聞稿來回應,不過還是「一推二五六」。既然在委員會審查的時候我們提出這個提案,你們如果反對,為什麼當面不說明呢?而且本席最不解的是,你們的新聞稿標題是「通過國民黨黨團所提臨時提案」,很抱歉,我們是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既然是司法就沒有顏色之分,當時那個提案是朝野都有共識的,黃世杰委員也馬上就加簽了。我真的很不喜歡我們在談到尤其是退休公務員或軍警問題的時候,還要分什麼國民黨團、民進黨團,他們都是我們國家最重要的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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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兼退撫基金管理會主任委員志宏:我們未來會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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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他們把一生奉獻給國家,我不喜歡你們每次都這樣,如果不行,你們在當時就應該直接告訴我們不行就可以了,為什麼表面上是這樣,而且我們也都照各位的意見,給你們二個月的研議時間,到底是出了什麼問題?不知道?那我再告訴各位,這個你們可能看不清楚,內政部警政署一樣回給退警們,因為退警當時是正式於9月20日去陳情的,他們一樣也給陳情人一份公文,其中第四點提到「又以內政部已就所提建議函復有案,然就相關論據部分仍需視銓敘部與其他公務人員比較之統計結果再予研析,是以,本案本署將視後續研析情形再俟機建議。」你們就是一個國家踢球隊,踢過來踢過去,徐國勇踢給跨部會,踢給跨院,而你們銓敘部的新聞稿可以公開指責這是國民黨團通過的提案,謝謝你給我這麼大的光榮,但是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最難過的一件事情是看到各位都變成過去的法官,也就是推事,本席予以嚴正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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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黃委員世杰代):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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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36-8
speakers ["陳歐珀","鄭運鵬","游毓蘭","黃世杰","林思銘","曾銘宗","陳玉珍","楊瓊瓔","吳玉琴","高嘉瑜","江永昌","張其祿","陳以信","陳明文","周春米","劉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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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0-20"]
gazette_id 1119601
agenda_lcidc_ids ["11196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考試院秘書長、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 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 收支部分;三、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考試院考選部主管 「考選業務基金」收支部分;四、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 考試院銓敘部主管「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收支部分;五、審查及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項目共30案
agenda_id 11196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