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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10時4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早!主委,選舉即將到了,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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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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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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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這段期間本席在地方上聽到許多謠言,某某人如何、某某人如何,但是根據本席的了解,主委,你是否記得9月13日的那件事情,能否在此做個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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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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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你只發了一則新聞稿,表示是謠言、是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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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最近我看到很多與選舉相關的不實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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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既然很多,你們也沒澄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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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也很感謝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與我們聯繫、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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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主委,選舉即將到了,我們不要讓好人因為這些謠言而落選,因為謠言的散布非常恐怖、非常快速,一些想在地方服務的人、正直的人也希望選舉委員會能拿出魄力,盡快遏止這些事情,否則,大家會不斷地在FB、在網站上說來說去。主委,你身為中選會主委,如何盡快遏止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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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錯假訊息影響選舉結果是絕不容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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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既然不容許,為何到目前還有這樣的問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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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可能大家都有看到媒體的報導,無論是檢察機關或警察機關,取締錯假訊息、避免讓錯假訊息影響選舉都列為今年的執法重點。我們選務機關與檢察機關及警察機關有一個連繫的辦法,大家按照這個連繫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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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主委,等到你們執行這個連繫辦法,恐怕選舉已經結束,正直、想服務地方的人也已經落選了。本席認為,一旦發現有謠言滿天飛的狀況,無論是在FB或廣告電台,你們就要趕快去遏止、趕快去處理,否則會害人才無法在社會立足。主委,為什麼本席要這樣告訴你?說實在的,你們並沒有作為!其實你們可以在許多管道提出澄清,譬如FB或新聞之類,但是都沒看到你們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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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如果關係到選務的部分有一些錯假訊息,我們當然必須要澄清說明。如果是牽連到個別候選人的部分,而且個別候選人也發現侵犯到自己的權益,我們希望他能向相關機關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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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請問,到目前為止,你們是否想過接獲謠言舉報時要在什麼地方盡快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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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關於選務的部分,我們大概有三個處理辦法,第一個是在我們的專區以新聞稿澄清,這個澄清也會上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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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你們的網站到現在對於那些謠言也都沒澄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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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透過一些平台業者在平台上散布的謠言,我們也與業者之間建立通報管道,請他們按照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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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主委,你們要趕快去處理,根據本席的了解,你們能夠澄清的地方都沒澄清,尤其只剩下三十幾天,這件事要趕緊去處理,不要等到三十幾天過去才提出澄清,火車過了之後才吹哨子,已經跟不上時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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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好,我們會特別注意,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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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接下本席要請教法務部次長。次長,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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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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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王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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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最近最高檢察署表示數十年來的30元賄選標準已經不合時宜,無論是文宣或造勢活動提供民眾的茶水或餐飲,因為時代已經不同,30元在這個時候並不算什麼,以此做為是否賄選的標準已經過時了。但是本席想了解一點,沒有金額的限制是否會讓人違法?以一包價值10元的面紙為例,拿到面紙的人是不是要因此而投票給這名候選人,問題是這包面紙才10元而已,次長,像這樣是否構成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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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委員,昨天我在司法法制委員會向委員報告,是否曾看過檢察官因為面紙之類單項價值30元的文宣品而起訴偵辦?委員表示都不曾看過,所以我們不要說這是虛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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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對啊!都不曾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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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大家都誤會法務部好像在陳定南部長那時候訂定了30元的標準,現在我將原文念給在座的各位委員聽,根據90年9月24日一、二審檢察長會議的結論,候選人若是分送競選文宣,除了現金及現金的代替品、電話卡、儲值卡、提貨券外,以介紹候選人為內容的單純文宣品,或以文宣附著於價值新台幣30元以下的單純宣傳物品,尚不足以動搖或影響有投票權人的投票意向,僅係候選人主觀為了加深選民對其印象之用,尚難認為他涉有賄選罪嫌。所以它是用排除性的,只是說該項物品若是30元以下就有一個排除性,根據上述的標準,我們認為它不構成賄選。但是大家認為這個標準不明確,按照物價指數而言,現在應該要提高到37元,所以我就說既然提到37元,怎麼不提到50元、提到100元?這個東西要考慮,如果30元的東西沒有訂定標準,那就會像委員所言,10元要不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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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對啊!這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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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所以有標準或沒標準都是由檢察官判定,檢察官不可能只憑30元、50元去偵辦一個人,不可能的事情,因為法律要偵辦的是具體的案件。因此我要請委員放心,根據一、二審檢察長會議的結論,如果是在文宣品上附加了精美的面紙或便條紙,而且是價值在30元以下,這個東西是不是根本就不能影響投票的意志,那你就不要去干擾別人。檢察官也不可能單純說哪個候選人的文宣品如何如何,所以請委員放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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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放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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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放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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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不要因為30元或100元而影響到選舉,這樣就不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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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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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因為有的人是真心要為地方服務,雖然送的東西超過30元,但也只值32元而已,這樣不知該怎麼辦?現在30元的標準已經過時了,本席擔心一旦你們不限制金額,萬一因為送100元或50元的杯子而被你們起訴,這樣該怎麼辦?真的很令人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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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不用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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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不用煩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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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第一,從來不曾發生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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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既然次長說不用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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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不用煩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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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如果有這類案件,我們要詳細處理,不要冤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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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如同委員所講的,檢察官要抓的是那些移送法院會被判罪的有效案件,否則,把人家移送法院卻判無罪,這樣對我們的影響很大、對我們查察賄選有負面的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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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對,這是重點,影響最大的有人沒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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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檢察官要偵辦的是有效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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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這樣檢察官不就只選有效的案件偵辦,沒效的案件就不偵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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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委員這樣就「倒頭講」了,我的意思是檢察官沒有那麼無聊,只要候選人認真選舉,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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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本席並不是「倒頭講」,而是因為現在有人感到擔憂,所以本席要向你問清楚。我們不能「倒頭講」,在這裡提出質詢才能讓民眾更了解,既然我們不清楚就需要由專業的你們來解釋,不能「倒頭講」啦!事情怎麼可以「倒頭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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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委員,你是提供機會給法務部及檢察官向民眾宣導,請大家不必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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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不必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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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你是在委員會中將民眾煩惱的事提出來,而我也不是說委員「倒頭講」,其實我的意思並不是沒效的就不辦,有沒有效要辦了之後才知道嘛!我的意思是檢察官會考慮案件移送法院之後的結果,如果是會被判無罪的案子卻硬要辦,這樣不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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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本席希望我們的檢察官、我們未來的司法會越來越好、越來越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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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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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請回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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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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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主委,關於選務工作的部分,根據規定選務工作人員必須超過一半為現任公教人員,但是隨著時代變化,民眾的思維也不同了,現在要求公教人員協助選務工作也非常的困難,你認為未來是否有可能修法,不必一定要超過半數以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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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委員的關心,確實每次的選務工作都是為了投開票所的工作人員是否可以依法募足而擔心,所謂的募足就是根據現有辦法的規定,必須要有一半以上為公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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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既然你也看出這個問題的存在,最重要的是你打算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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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希望能修法將比例降低,讓地方好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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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現在只剩下三十幾天就要選舉縣市長了,所以這次要修法是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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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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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只能希望明年底選總統及立法委員前盡快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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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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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不是只在這裡說說而已,等到明年又說時間來不及了,這樣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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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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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每個投開票所都有一個主管,雖然3,800元聽起來很多,但是他必須要接受訓練、必須要監看票箱,任何發生的事都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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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責任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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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主任監察員是3,100元、管理員是2,500元、監察員是1,800元,主委,你要詳細了解這個部分,我們應該要提高金額。第一個,他們並不是像我們看到只有當天去監票而已,不但事前要接受訓練,也必須要承擔責任,所以本席在此告訴主委,你要趕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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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是,最重要的是拜託委員支持,讓公教人員的比例能夠調降,不必非要超過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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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我提供意見給你,要做或不做你們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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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要做,拜託委員能夠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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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你們有提出來,我們就會配合,只要是有道理的,我相信無論哪一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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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之前有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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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只要你們是有道理的,我們都會配合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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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感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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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如果是沒道理的,說實在的,不用說別的政黨,連本黨都無法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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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在地方就會深深瞭解到,地方要招募這些人員真的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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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所以這部分要儘速去處理。剛才大家有談到許多關於防疫的問題,主席,抱歉,我再講一點。本席認為我們要學習做得好的國家,不是學習更「兩光」的國家,那我們就無法進步了。像韓國有那麼多人,他們有防疫,確診者也很多,但是他們可以去投票,而你是說我們不能去投票,如果是這樣的話,11月26日就會影響到將近30萬人的投票。所以主委,投票是百姓的權利,你說確診者不能去投票,像之前在公投的時候,大家也在這裡跟你們說,我們也有去現場看看動線要如何安排,據本席瞭解,這幾個月以來,我們的疫情雖然有漸漸降下來,但是在降下來的這段時間裡面,單日確診數還有四萬多人,還有三十多天就要投票了,我相信四萬多人這個量也沒辦法降很多下來,在數量無法下降很多的情況下,你身為中選會主委,你有沒有想到這些確診者等了4年才等到可以投票給他要投的市長、縣長、議員、里長,結果你卻剝奪他的權利,主委,你有沒有什麼可以及時改變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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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再強調一遍,中選會並沒有剝奪這些確診者的投票權,確診者的投票權還是存在,只不過事實上他無法去行使這個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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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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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為什麼無法去投票,這個很重要,中選會不能夠背這個剝奪公民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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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你們辦選舉,就是要照防疫單位的規定去做,環環相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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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就是因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是防疫機關所頒布的,他不能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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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對啦,主委,這些我都知道,到目前為止,你有沒有想到什麼方法可以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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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除非防疫政策改變、放鬆,這是一個可能;第二個,我們的選罷法要修改,要導入不在籍投票各種可能的方式,這樣才有辦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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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主委,我覺得百姓等了4年才能去選舉,不要剝奪臺灣人民主、自由投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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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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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其實不是只有我王美惠在這裡跟你談這個問題,很多民意代表應該都有接獲民眾陳情,所以才會在這裡跟你談這個問題,我希望你們回去能夠開會儘速處理這個問題,如果今年11月26日來不及的話,明年年底也來得及,你們要有作為、有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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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好,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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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主委,你有沒有想到如何去宣導18歲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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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今年的選務宣導有調整比例,有很大的比例是在宣導我們第一次公民要行使修憲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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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請跟我說你要去哪裡宣導,是要去各縣市宣導?還是要在電視宣導?請簡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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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在地方的部分,今年地方的選委會配合地方大小型的活動,都有去擺攤、發宣傳品、做遊戲的宣傳,效果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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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效果非常好?我在嘉義怎麼都沒有看到這些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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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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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拜託你要加強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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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有啦,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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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不要你說的都跟地方做的不一樣,因為這個真的很不簡單,這個是各黨都挺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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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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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要讓百姓知道要再領公投票、要再投公投同意票,臺灣要降到18歲才會進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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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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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主委,你不是聽一聽而已,要實際去瞭解,這部分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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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有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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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這對臺灣的年輕人非常重要,這是他們的第一戰。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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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是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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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王美惠召委。跟委員會報告,游委員毓蘭發言完畢後休息10分鐘。
請賴委員香伶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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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15-8
speakers ["林文瑞","陳椒華","湯蕙禎","羅美玲","張宏陸","李德維","鄭天財Sra Kacaw","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王美惠","賴香伶","鄭麗文","游毓蘭","管碧玲","吳琪銘","洪孟楷","莊瑞雄","楊瓊瓔","李貴敏","孔文吉","王婉諭","翁重鈞","邱臣遠","林奕華"]
page_start 407
meetingDate ["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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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銓敘部次長及法務部次長就「九合一選舉及18歲公民權修憲案複 決公投等相關業務辦理情形與公務人員在選舉、罷免、公投程序中應恪守之行政中立規範等」進 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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