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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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9時35分)請教部長,部長早安!我今天有兩題題目,第一題是上禮拜我們去鹿港考察,與鹿港龍山寺彩繪相關的修復爭議有關;另外一題是跟國美館臺灣兒童藝術基地的親子友善廁所有關。我先講鹿港這個部分,鹿港龍山寺的確是臺灣規模最大的龍山寺,也是我們非常珍貴的國定古蹟,修復古蹟原本是一件好事,但是這一次修復彩繪工程卻引起地方人士與文史工作者的強烈反彈,除了彩繪修復設計不良、品質不佳之外,我辦公室也接到民眾的陳情,他們陳情主要的內容是說,在龍山寺開始修復工程之前,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先召開民眾說明會,所以這個爭議才沒有辦法事前解決。我辦公室派人去查了之後,發現法規的確有規定,文資法第二十四條第五項規定,古蹟辦理整體性修復及再利用過程中,應分階段舉辦說明會及公聽會等等;它的子法也說,應該分別於古蹟整體性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擬訂階段、施工前階段,舉辦說明會或公聽會等等。這一次修復前看起來的確沒有依法舉辦說明會或公聽會,但是我們跟文資局查明之後得到的回覆是,因為示範區不是整體性修復,所以不需要開說明會,這個解釋我覺得不大能夠接受,所以來請教部長。我覺得古蹟修復一旦錯了就難以復原,為什麼大家會有這麼強烈的情緒?就是它一旦修復錯誤就很難復原,既然是示範區,就不應該以示範區為名跳過既有流程啊!雖然法律中間沒有示範區這種說法,我覺得既然示範不就是應該做到最好嗎?不然為什麼要有個示範區?這個部分我想請教部長,如果以這個例子來講,古蹟修復工程遲遲無法跟在地民眾取得共識的話,要如何處理?因為民眾擔心文資局會以跟廠商契約無法終止為由,表示修復工程無論如何就是會進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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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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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關心!這部分我已經非常清楚地交代,在沒有依法開說明會、公聽會之前不得動工,只有完善說明之後才可以進行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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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謝謝部長!有公開這樣子說,我想部長有去瞭解這個部分真的很重要,我現在的問題是,辦了這個說明會之後,如果在地民眾還是沒辦法有共識怎麼處理?因為我知道文資局有契約的問題,未來這個工程契約是不是要加入退場機制的設計啊?部長覺得呢?目前工程契約是不是沒有退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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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關於臺灣所謂的文資修復尤其是彩繪方面,其實有很多不同的意見,文資局也知道,要進場龍山寺之前就有很多的一些不同看法,所以他們很用心地徵詢各界大老的意見,但是我認為他們最大的一個缺失,就是漏掉跟地方的溝通啦!所以我就要求他們一定要跟地方做好溝通之後才能夠去施作,如果沒有溝通完,我想這個合約是可以無限期延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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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所以合約並沒有這個問題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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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沒有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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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好,謝謝部長!這麼肯定,尤其跟在地民眾的溝通,而且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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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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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所以從這一次的經歷,我們有一個建議就是,我覺得文資法公民參與這個精神規定是非常好的,可是像這一次文資局給我們辦公室的解釋,就讓我們覺得這是不是故意踩在法律的灰色地帶?所以我請部長,是不是文化部能夠針對文資法的公民參與流程訂出施行細節?因為我覺得這個部分就像部長講,您今天挺公民參與對不對?你可以做這樣一個判斷,如果是不同的部長就會接受文資局說,這個東西的確是示範區,法律沒有明定,我覺得已經違反了母法的精神,但是因為母法不可能寫到這麼仔細嘛!所以部長這邊是不是可以評估有沒有辦法?就是文化部針對文資法的公民參與流程訂出一個比較清楚地施行細節,譬如通知,什麼叫通知?說明,怎麼樣叫做說明?像文資局覺得它已經請教大老了,然後還說,這是示範區不需要依照公民參與,那這個部分,為了避免下一個鹿港龍山寺的事情再發生,是不是文化部可以針對文資法的公民參與流程訂出施行細節,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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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個我們可以來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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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好,謝謝!你們研議之後是不是可以給我們辦公室一個報告?看部長覺得要多少時間?2個月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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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可以,2個月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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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謝謝部長!再來就是關於國美館,我要先肯定今年重新開幕的國美館臺灣兒童藝術基地,它非常好,因為鼓勵兒童透過自己探索來達到學習的目標,現在文化平權的部分,的確是愈來愈重視兒童的參與部分,我覺得這部分非常值得肯定;可是美中不足的是,我們接到民眾的反映,就是這樣子一個以友善親子為目標打造的空間,8月試營運的時候民眾發現,為兒童準備的親子廁所,就是這張實體的照片,右邊看得出來很明顯是女廁,左邊就是親子廁所,只有在女廁裡面有親子廁所,如果爸爸帶小孩去看展的時候,那他想上廁所怎麼辦?所以我們想問的是,國美館這麼重要的一個館,它的親子廁所,尤其已經是以兒童為目的了,但心裡面想的是只有媽媽能用嗎?整館都沒有發現這是一個問題;因為現在的親子友善就是要做到性別平等,最近相關的育嬰假等等都有這個精神,那單親爸爸怎麼辦?他是要拜託路人甲帶他的小孩去上廁所嗎?這部分因為時間有限,我覺得這可能不會只有一個國美館的問題,文化部是不是可以全面檢視各場館親子廁所的設置?如果沒有獨立設置,就應該男女廁所都設,因為我覺得照顧責任性別平等,政府本來就應該帶頭做起,尤其是文化部。部長也非常重視文化平權、性別平等,是不是可以檢討、檢視一下只有國美館有這個問題嗎?還是還有其它的館有這個問題,是不是能夠依序逐步來改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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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關心!我想國美館這邊據我所瞭解的,是不是請國美館館長簡單說明一下?委員講的全面清查這個我們會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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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好,館長可不可以簡單解釋一下?您知不知道這個現象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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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美館廖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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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館長仁義:感謝委員的關心和鼓勵!沒有問題的,因為剛剛這個照片其實只是其中女廁的部分,事實上我們是有男廁、女廁,而且這兩個廁所全部都有配合大人、小孩,而且大人是沒有分性別都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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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因為這位陳情者是8月的時候去,你說後來已經有補救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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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館長仁義:不是補救,是一開始就很完備,非常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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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如果一開始就有,那我們肯定這樣子,也許是我們陳情人陳情有誤,因為我們沒有辦法再去仔細檢視,謝謝!但是我想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也謝謝部長的承諾!部長,是不是1個月之內可以告訴我們,就是所有的館有沒有上述這個問題,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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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這個我們會來清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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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好,謝謝部長!謝謝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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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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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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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22-5
speakers ["鄭正鈐","萬美玲","范雲","林奕華","黃國書","陳秀寳","張廖萬堅","王婉諭","吳怡玎","吳思瑤","何欣純","高金素梅","林宜瑾","賴品妤","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洪孟楷","陳椒華","李德維","邱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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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0-24"]
gazette_id 1119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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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處理文化部函送文化內容策進院 111年度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
agenda_id 11197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