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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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競程:(10時39分)謝謝主席,請部長。部長好,可惜了,一個選舉會讓人變了一個樣,我與蔣委員是在立法院第4會期的同一時期當召委,整個調閱小組及秘密會議,我也都很清楚。我要請問部長,剛才講的保密協議是不是本身就是一個必須被保密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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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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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在協議裡面是這樣子,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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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競程:是嘛!所以這本來就是不應該公開的一件事情、一份資料。接下來,剛剛提到陳時中部長在質詢時講到八百多元,然後他說審計部是1,028元,高端本身的財報,他們算出來是752元,審計部的來源是根據哪裡的單價呢?不知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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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不知道他怎麼推算的,不過剛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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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競程:有可能根據聯合報他們推算出來的,蔣委員這樣的魚目混珠會害死他的這場選舉,因為照他講的八百多元,怎麼會變成七百多元?審計部的又不是他們自己去推出來,也不是正確的數字,如果陳時中部長講八百多元,高端有沒有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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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高端是有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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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競程:有被罰款,那財報到七百多元合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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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目前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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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競程:有可能是合理的,如果照他這樣推的邏輯是合理的,而我覺得這不是正確的數字,所以不值得去討論這件事情。
另外,我想請問一下,剛剛徐志榮委員有講,民進黨不同意召開調閱小組,其實調閱小組不是在第4會期成立,在第3會期陳瑩委員就有成立調閱小組。在第4會期本席跟蔣委員當召委的時候,我們成立調閱小組,還放寬他們要的條件,所謂他們要的條件,就是調閱小組本來的召集委員只有一人,我們放寬成二人,讓蔣委員也有機會當召集人,所以他才有機會去召開調閱小組的會議。其次,調閱小組的所有運作要點都是當時衛環委員會所有委員,一條一條討論出來的,第八條為本小組成員行使調閱職權時應親自為之,並署名於查閱登記簿;查閱人員負保密義務,這是對的,也應該這樣。剛剛講的保密協議也應該是被保密的一個資料,不應該被任何複製行為把文件給洩漏出去。
再者,針對立法院的議事規則,剛剛有談到秘密會議的第五十條,即秘密會議之紀錄及決議,立法委員、列席人員及本院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洩漏,對不對?就算他再聰明背出來都不行,是不是?應該要負保密責任嘛!我們再來看蔣委員在去年10月20日召開調閱小組的會議紀錄,主席就是蔣萬安召委,我們來看看決議的第一項,同意提供調閱疫苗採購資料,對不對?當場衛福部也同意,才會有這個決議。第二項,就是以疫苗到貨期程的文件,上開兩項衛福部將無法公開部分予以遮蔽後,同意提供調閱。接下來的第四項,上開二項請衛生福利部先行文美國莫德納公司,等該公司函復後,再向本委員會說明是否可提供文件,對不對?然後下一頁的第四項,請衛生福利部將有關採購合約中需保密無法公開部分與予以遮蔽後提供調閱。本席想問部長,蔣委員知不知道所有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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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作為主席可以推定他應該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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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競程:他應該知道,所以他昨天公布的那些內容,剛剛有委員講那是斷章取義,然後也是違法公布。所謂的斷章取義是根據慣例上而言,在商業合約裡可能都有講到要公布給監督機關看的話,你也要經過甲方的同意,就像這個決議裡講的一模一樣,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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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大部分的商業合約如果涉及到保密的時候,事實上的寫法都是這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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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競程:是啊!那時候的蔣主席就可以作出正確的決議,但是現在的蔣候選人卻沒有辦法作出正確的判斷,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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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立法委員的個人言行,我不便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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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競程:所以我覺得蔣委員有愧於立法委員的身分,甚至我們可以懷疑他有出賣國家之嫌,未來誰敢跟臺灣來簽訂契約?如果未來我們還要再採購藥物、採購疫苗之類種種的,誰敢來簽?現在秘密會議的過程有可能被其他委員公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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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這就是我們之所以堅持不洩漏的原因,因為以後還有與國際各種不同醫藥等產業要來合作與簽署協定的機會,我們不能立下一個壞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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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競程:部長也要跟社會大眾講清楚,我們並沒有黑箱作業,所有的法律、所有的程序,蔣委員身為律師應該都知道,而他作出來的決議也是這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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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商業秘密本身就不能夠隨意公開,再加上如果有合約限制的話,更不應該隨意洩漏出去,作為政府的一員,並擔任合約的一方,更是不可以違背,因為這是有關於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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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競程:國家利益與國家安全都會出現嚴重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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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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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競程:在秘密會議的過程當中,就算可以提供給監察機關,如果以立法院來講,我們可以去行使調閱權,雖然我們可以看得到,但是不代表我們可以出去公布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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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沒有錯,縱然是法院如果有判決的需要,法官也必須遵守這一個保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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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競程:所以要強調這並不是他們所謂的黑箱作業,這沒有黑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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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是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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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競程:本來就要依法,不然我們國家要怎麼面對其他國家,所以我要求衛福部如果受到這樣的攻擊,你們一定要儘快澄清,我們並沒有黑箱作業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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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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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主席宣告,與質詢內容無關的議題請不要提出,也不要對不在場委員做任何臆測,希望委員就事論事進行討論。
下一位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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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26-6
speakers ["張育美","賴惠員","吳玉琴","徐志榮","莊競程","洪申翰","蔣萬安","蘇巧慧","林為洲","廖國棟Sufin‧Siluko","邱泰源","曾銘宗","陳瑩","陳玉珍","林奕華","李德維","陳以信","洪孟楷","楊曜","管碧玲","邱臣遠","賴士葆","陳椒華","游毓蘭","黃秀芳","劉建國","廖婉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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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0-24"]
gazette_id 1119601
agenda_lcidc_ids ["1119601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外交部、內政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我國 疫苗緊急採購授權使用相關法制,及高端疫苗採購違失、股價異常波動調查進度、未來施打與屆 期銷毀規劃、各國入境規定疫苗認可現況與我國配套因應措施、賠(補)償機制研議等總檢討」 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9601_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