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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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岱樺:(9時26分)主委,「養殖漁業的危險與機會漁電共生政策」,國家綠能政策下,漁電共生是養殖業的救命丹,還是繞頸繩?今天本席想針對以下幾個議題跟您討論:一、漁電共生應建立在漁業繁榮、能源健康的基礎上;二、目前漁電共生對於養殖業是真的友善嗎?三、2025年綠電總目標現在已經確定不能達標,在發電的占比上,預估綠電會從20%下降到15%;四、農、漁電共生應強化電網安全管理;五、工研院已驗證國產戶外快速關斷電模組;六、對兩個部會提出一些具體建議。
漁電共生應該建立在漁業繁榮及能源健康的基礎上,我們先看農電共生,在2013年的時候,農委會推出了農電共生,相隔2年之後,也就是2014年、2015年,面對假種田、真賣電的問題,確實農委會也趕快補強,修正、杜絕投機心態的農電業者。2018年推行漁電共生以後,也同樣發生了假養魚、真賣電的情形,所以如何有效查核是農委會現在必須面對的問題。
針對這樣的議題,本席也在前兩次的質詢當中提到漁電共生與智慧養殖的結合。今天感謝漁業署在農委會的簡報當中提到強化養殖事實查核的機制時,就接受了本席的建議,以輔導設置智慧農業設施來協助查核。本席再增加一項,就是除了智慧養殖之外,更要加上生產履歷、強制導入生產履歷,因為只要做漁電共生,養殖業者除了在案場上進行智慧養殖之外,還要有生產履歷,而強制導入生產履歷以後,就可以透過專業的稽查,每半年到現場訪查檢驗,確認養殖現場的作業狀況。
漁電共生目前地面型規範是遮蔽率不能超過四成、產量減產不能超過三成,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養殖減產是要犧牲漁民、成就光電業嗎?本席主張不能因電廢漁,而應運用漁電共生結合智慧養殖,協助養殖戶提升產值,我要替漁業署講話,癥結點是現在漁業署有責任、沒經費,因為經費來源來自農委會科技處,科技處只知道智慧科技,卻不懂得農、漁業專業,主委可能要出面協調。提到漁電共生的問題,我們都是針對漁業署在課責,其實它的經費是來自科技處,偏偏科技處又欠缺專業。
養殖漁業還有什麼問題?國內養殖漁業面臨老年化、養殖設施陳舊、土地缺乏、市場限縮、環境污染等5個問題,我們本來期待透過漁電共生為養殖業注入活水,進而改善養殖設施、產業年輕化,沒想到在主管單位不作為下,期待落空,更陷入困境。
爬梳出國內養殖漁業5個不利的條件後,本席想特別針對養殖設施跟主委分享草蝦養殖的案例。水產養殖業已經近50年沒有改善其基礎設施,以先前發生草蝦養殖災變為例,臺灣曾經是全球的養蝦王國,年產量達全球五分之一,後來因為白斑症造成草蝦養殖整體崩盤,到現在不足500噸。30年過去了,進、排水管道仍然採用同一條管道,沒有記取「未分流進、排水」造成的災變教訓,導致草蝦白斑病,一尾得病,全池死亡;未分流進、排水,一池得病,全區遭殃!所以我們的基礎建設應該要導入這個部分,在最後的建議當中,我希望你們在前瞻計畫第5期除了納入智慧農業之外,還應該要納入農、養殖設施,之後我會跟您討論。
今年農委會科技處編列490餘萬元「強化草蝦養殖管理及生產體系研究」預算,預算書寫得很清楚,但是這490餘萬元有沒有用?基礎建設沒改善,譬如「未分流進、排水」不改善,再多的推廣,只會造成補助越多、農民損害越多而已。
我們來看今天的重點:到底漁電共生對養殖漁業是否友善?漁電共生對於光電業者有兩個趨利:第一個,租金高,國內的養殖漁業本就是小農模式居多,造成產業聚落形成困難,而面臨漁電業者為尋求土地而提出高額租金,主委,你應該很清楚,光電業者怎麼提供?譬如每公頃年租金30萬元、契約期間20年,還一次先付10年租金,但是原來的養殖漁民是怎麼樣?一年租金才收3萬元,所以在這種趨利的情況下,如果我是漁民,我還要再去種植嗎?我如果真的種養殖,一年可以收租金3萬元,但漁電共生一年可以收30萬元,契約20年,先給你10年,我就以第一個趨利為例,今天主席抓到重點,為什麼我說是「西裝、皮鞋和穿青蛙裝的戰爭」?第一個原因在此,所以也導致現在進行式的臺南七股大潮溝陳抗。大潮溝是七股地區海水養殖的水源命脈,牽扯養殖家戶人口近萬人,國有財產署在未與地方養殖業者充分溝通下,在今年5月同意出租臺南市的七股大潮溝水利地,供光電業者開發浮棚式光電板,直接衝擊大潮溝的水域蚵農養殖面積120公頃,間接影響2,000公頃海水養殖面積,這是進行式。
再來,為什麼漁電共生和養殖業沒有辦法和諧相處的第二個原因,因為我們政府規定對於地面型和設施型光電設施覆蓋率規範不同,地面型的光電覆蓋率只有40%,設施型的光電覆蓋率達80%,所以光電業者當然就會往設施型光電來發展,所謂設施型就是走向室內養殖,偏偏室內養殖的物種實在是很有限,其實在你的簡報最後一頁當中有提到會選擇的物種是什麼?蝦和貝類。本席就提醒,目前這些設施型光電業者都選什麼?就是特定物種,叫做「蝦」,我就以「白蝦」為例,如果大家趨利用設施型的光電,因為有80%的覆蓋率,所以養殖就會大量選擇特定物種,例如「白蝦」,這將會造成未來白蝦價格的崩盤,因為總量會傷害白蝦養殖戶,也會使漁電共生業者成為受害者,所以唯有導入智慧養殖,在這邊本席建議農委會,對於你們現在正在積極討論的智慧農業平台能夠掌握前端,提供種、養殖數位孿生,同時掌握生產總量來申報,中端是冷鏈運輸,後端是市場模型決策智慧化,就可以提供前端業者的調控供應來做參考,農業治理就智慧化了。
本席主張並再次強調我所認為的智慧農業是什麼,不是只有生產端的智慧化,市場機制及農業決策透過科技化,也就是大數據的分析來完成農業決策的智慧化,這才是完整的智慧農業,這是本席對智慧農業的定義。現在農委會執行的智慧農業現況是什麼?狹隘地專注在生產端,推廣176個示範場,而偏偏這個示範場,根據本席向你們索資,你們連數據的蒐集都還是仰賴人工作業。
既然講到漁業和農業,以白蝦為例,養殖業者不可能把蝦子送到批發市場後,看到價格不好就運回養殖場,那怎麼辦?只好忍痛銷售。但是如果導入智慧農業的決策,由農委會提供市場價格模型給養殖戶參考,現在的養殖戶就可以斟酌要撈多少數量、要多少規格,或大、中、小隻的草蝦,他自己就知道,因為農委會已經提供數據。再來以菜土菜金、搶種搶收的甘藍菜為例,每一年冬季種植,卻在過年後就會崩盤,我們每次都在面對這樣的輪迴,若能依照智慧農業的大數據分析,預估市場的需求及分級價格,農戶即可參考市場價格的模型來採收及種植,再結合合理的獎補助機制,就可以避免農戶的損失。所以本席強調補助是保障,輔導是工具,農業價創才是目標。關於這一頁,我們一起來共勉。
2025年的綠能發電占比已經下降,可能只有15%,依照您的簡報,我就講地面型漁電就好,你們說2025年要達到3.5GW,換算有將近1萬公頃的魚塭面積,占我國魚塭面積是多少?四分之一,你目前規劃的面積只有四千七百餘公頃,如果前面那二項趨利沒有解決的話,意即沒有同步解決養殖漁業的生產效益、多元通路以及漁產價值創造等問題,單純的漁電共生政策勢必形成漁電共損的結果。
今天本席直接建議,記取這樣的教訓,希望政府能夠充分溝通需求及導入專業養殖輔導,甚至改善養殖廢水的排放設施,這都是對養殖漁民友善的作為,才可能達到你的3.5GW的地面型漁電目標。主委,您先站在旁邊,我們有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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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委員,請儘速,再1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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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岱樺:針對現在發生的農、漁電共生應強化電網安全管理,現行的規範並沒有要求農、漁電場域電路裝設斷電模組,當災害發生時,只要有日照,面板會持續發電,所以就會導致災難,現在已經發生了。農委會和經濟部,農電共生因為沒有裝置太陽能斷電模組,燒死豬、燒死雞都是上萬隻的,實在心好疼,在漁電共生場址中若未改善斷電系統,未來可能還是什麼?電死魚!現在有關設施型和地面型的部分,設施型太陽能設備系統建置是非常安定的發電系統,其實是值得推廣的,但在20年的運作當中,會有外在因素如颱風或自然老化因素,比如UV照射造成電纜的老化,也造成實體線路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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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委員結束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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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岱樺:如果電網的問題無法將電力輸出時,就會造成高壓電在案場以及建築物內流竄,產生建物內電擊的危險以及火災搶救的危險,工安危害就會遠大於地面型系統。
主席;請林委員結束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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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岱樺:我講的這部分就是造成現在電死豬、電死雞以及未來如果不重視斷電就會電死魚。今天在綠電中導致綠電業者在併網進入到變電站前的電網管理是什麼?是由業者自行管理,所以我們的綠電業者都是良心事業,要靠良心來做事業。部長,這句話您要聽好,綠電在整體電力規劃中要扮演的是電力尖峰供應的身分,這個我們都知道,同時我們的綠電也扮演著備援啟動電力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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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委員請結束你的詢答,我們也請相關單位提供詳細的書面資料給林委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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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岱樺:福島災變就是備援發電未啟動造成,我們的主管機關應明確要求電網管理的機制,更何況農、漁電共生現場端作業是不瞭解電力控制與管理,這關乎到農、養殖戶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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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林委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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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岱樺:今天我們國內有沒有這個業者?其實你們經濟部做得很好,工研院這次的智慧展由能源局主導,我有親自去看那個展覽,我發現工業局已經針對國內國產的戶外快速斷電模組在做測試,國內的業者們已經有能力來生產國產斷電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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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林委員,其餘部分請詳細提供書面資料,請行政部門答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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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岱樺:我這邊具體建議農委會三點:第一、前瞻計畫第五期,除了列入農漁業智慧農業方案外,主委,我們一起努力,更新農漁養殖業基礎建設也納入前瞻計畫的第五期,等一下你直接回應。我針對漁業署有二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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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林委員,因為時間已經超過,謝謝。行政部門請回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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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岱樺:檢討漁電共生作業,在土地高價租用的誘因之下,將漁電政策對養殖業之衝擊降到最低。再來是漁業署針對漁電共生場域導入智慧養殖及產銷履歷輔導作業,請主委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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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委員,不好意思,因為時間已經超過,請結束你的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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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岱樺:我今天講的是導入智慧養殖及產銷履歷的輔導作業,請提出具體的執行計畫,農業會要協調漁業署和科技處,在經費及資源上有效協作。再來是經濟部能源局,部長,在這邊我有另外一個議題跟你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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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我們請行政部門回座,針對議題詳細書面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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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岱樺:請你評估太陽能系統(含地面型和設施型),強制安裝光電斷路設備(國產品優先),部長請上來,還有制定綠電電網管理規範;就太陽能光電管理建立與各地方政府的協調作業平臺,定期召開會議,避免地方與中央相互推諉,提高申辦作業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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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委員,請將你的議題未及詢答的部分提供詳細資料給行政部門,我們尊重每位委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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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岱樺:請問部長、主委可以來進行評估嗎?可以來爭取嗎?好,我們就一起努力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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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同仁,我知道大家都很用心地在準備資料,所以我們互相尊重,主席臺是最溫柔而且是最有紀律的,我一定是公平的,我們好好詢答,謝謝。
請邱委員議瑩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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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19-5
speakers ["楊瓊瓔","林岱樺","邱議瑩","謝衣鳯","邱顯智","賴瑞隆","孔文吉","蘇治芬","陳亭妃","陳超明","蘇震清","邱志偉","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鄭天財Sra Kacaw","郭國文","賴惠員","洪申翰","邱臣遠","陳以信","何欣純","廖國棟Sufin‧Siluko","陳椒華","洪孟楷","呂玉玲","陳明文","廖婉汝","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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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0-26"]
gazette_id 1119801
agenda_lcidc_ids ["1119801_00011"]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經濟部部長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首長就「漁電共生」能源 政策爭議,是「以農為主、綠能為輔」還是「綠能為主、農業為輔」,甚或是「漁電共生」還是 「漁電共爭」,及涉及光電模組回收、廢棄物藉機回填魚塭等問題進行報告,並備質詢;二、審 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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