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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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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9時27分)周部長的報告提到,這一次的修法是要解決政府機關長期錄取不足的類科,對不對?請問現在有那些類科長期錄取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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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考試院周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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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工程類的類科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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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哪些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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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像建築工程、土木工程這一類的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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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還有沒有?只有這兩個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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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還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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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考試院劉秘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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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電力工程、機械工程、電信工程、環保技術還有測量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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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OK,原因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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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這些類科現在的問題是,民間的產業對人才的吸引力比較強的話,報考公職的人數就會下降,所以我們看到這幾個類科的錄取率其實並不低,但是會有不足額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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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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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可能有一部分是待遇,或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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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我們今天要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這樣就能夠解決這個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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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這個條例的細節等一下可以請部長補充,大體方向上,一方面是讓他進來,依照他在民間的實務經驗年資,可以讓他進來的起點比過去來得高。第二個,我們希望迅速反應錄取不足額的問題,所以整個機制上回應錄取不足額的速度會變快,讓他進來後的升遷可以接近公務人員的待遇,不會覺得進來之後有剛剛陳委員講的差別待遇的問題,所以是希望能夠強化它的誘因來吸引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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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好。再請教,歷年來利用這個條例轉任的總共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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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歷年合計應該有7,7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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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七千多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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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包括行政類、技術類、醫事類還有無職系的,醫事人員裡面像護理師還有其他像社工師這一類的。行政類、技術類、醫事類還有無職系的累計起來合計7,7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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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好。總共七千多人,這裡面有沒有剛才秘書長講的建築等類科?那一類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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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那一類,像土木工程類的部分是98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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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好。請問轉任之後留任多久?會不會做一做又離開,有沒有統計?這七千多人進到政府機關之後,到底做多久?有沒有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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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我們現在還在任的大概是三千多人,有一些是離退的,目前在職的是三千多人。實際上這些轉任人員服務年資多少,這個我們還要回去再跑資料庫,用大數據才有辦法統計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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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不可以,你今天既然來了,要提出這條例就是要有相關的政策評估。我今天問你就要很清楚,不能說回去再跑資料庫,而且今天根本就修不到幾條。你提出法律提案,委員一定會問轉任之後到底做多久,有沒有達成原來的政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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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因為不同類科的非常多啦!我們一定要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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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沒關係,你說平均留任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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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平均留任多久,目前沒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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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對啊,你不可以這樣子,來立法院不可以沒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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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因為差異滿大的,我想有一些類科,特別是行政類科可能他在公務生涯會比較久,但技術類科如果外面有誘因的話他就會離開。像我們有很多具建築工程、土木工程專業的人會離開,業界會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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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對。絕大部分轉任的恐怕都是行政類科對不對?這七千多人有多少是行政類科?你不可以又講沒有資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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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我們這邊是有統計數,但是沒有分類,從過去到現在行政類科是869人、技術類是三千多人,但現在還留任的這個數字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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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部長,你們來這裡,提出一個修正法案後,除了事前的評估外,所有的執行情形都要很清楚。要不然我們一問……
不騙你,我們這些立委相對你們較外行,尤其行政機關的資訊又更多,你不能在立委一問數據,就說恐怕需要資料庫再跑一跑,這個不行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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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我們基本的統計數字是有,但是委員談到這個比較動態的部分,我們需要確實把資料調出來後才能確定。而且不同類科差異很大,所以我們沒有辦法整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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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沒關係,你說不同類科差異很大,那最多和最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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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土木工程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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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另外,這一次修正有兩款對嗎?第一個是「符合各該專業法規執業資格,因專業法規無核發執業執照規定,致無法領取執照者」,這個主要是哪些項目或哪個類科?怎麼會有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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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這一條規定基本上處理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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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部長,你不能說不清楚喔!這是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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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有一些專業人員法規規定的方式不一樣,有的一定要領有執照才能夠執行業務,像醫事人員;有一些就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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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我請教你,「符合各該專業法規執業資格,因專業法規無核發執業執照規定,致無法領取執照者」,「專業法規」是指哪些法規?你訂在條文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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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律師法是有律師證書,但是沒有律師執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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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除了律師法,還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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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還有會計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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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只有這兩個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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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技師法有些規定不一定要領有執業執照;有些是規定要領有執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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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好。第二款「服務期限已達申請核發執業執照期限規定,因服務於行政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致無法領取執照者。」這是指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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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這是舊的規定,因為有一些專技法規有規定他不能兼任公務人員;有一些是他要加入公會才能執行業務。基本上我們對公務人員的兼職也有限制,所以已經在公務機關服務的具有專技人員資格的人,他不一定會取得執業的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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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OK。問題是,今天召委基本上會完成審議,你預估三讀通過之後,第一款和第二款這兩類可能會增加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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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委員你現在講的那兩款是現有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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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現有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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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現在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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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這是現在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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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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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在新的版本裡面,它寫法已經改變了,所以這兩款其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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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把它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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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應該說第一款已經融入第三條第一項的文字裡面;第二款的部分就是刪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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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OK。第二款就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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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對,這是現行規定我們要調整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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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OK。把第二款刪掉;第一款融入到第三條第一項對不對?這一次修法後你們希望達成哪些政策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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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基本上就是因應機關業務需要,稍微放寬有實際執業經驗的專門技術人員進入機關的管道。我們也是依照每一年錄取不足額的狀況,會看是連續3年錄取不足額還是前1年錄取不足額的不同狀況,訂一個可以錄取的比例。也就是他的職缺有一定比例可以用專技轉任,分別有10%、15%、20%這樣的設計,預估人數都不會太多,一百多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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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我講一下,各類科在考的時候不足額嘛!所以考試還是主流喔!還是主要管道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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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是,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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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從這個管道進來的有沒有限額的規定?沒有嗎?就是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這個東西的正辦還是應該要以考試資格進來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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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我們會以缺額的狀況試算,在施行細則規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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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所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這條路,應該比較算是輔助性質,對不對?會不會到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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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對,不會是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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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不應該成為主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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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不會啦!有一定比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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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好,不會。另外,給我一個資料,我們軍公教退撫年金改革後每一年到底省了多少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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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就是每一年節省經費,挹助經費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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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對,每一年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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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107年7月1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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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107年是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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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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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從107開始到108、109以及110年也差不多了,請給我資料,說明到底這樣的年金改革政府每一年省了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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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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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為什麼?因為我一直在追蹤這個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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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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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假設你沒有省太多錢,卻反而造成公務員老化,或者一流的人才不願進來公務體系而產生影響,恐怕你只省了一點點錢,結果導致負面效應影響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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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基本上要挹注經費、節省經費是隔年確定數字,然後再隔年編入預算,照110年節省經費算起來大概有一千六百多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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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一千六百多億元?請你正式答復我,我也會發出正式公文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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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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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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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曾委員銘宗。
報告委員會,有關條文的審查,因為還有很多委員對逐條可能會有修正意見,所以今天我們就只進行詢答,有關逐條審查的部分,我們下次再來處理。
接下來請陳委員玉珍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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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36-10
speakers ["林思銘","王定宇","陳歐珀","曾銘宗","陳玉珍","黃世杰","游毓蘭","江永昌","陳以信","劉建國","陳明文","周春米","鄭運鵬"]
page_start 385
meetingDate ["2022-10-26"]
gazette_id 1119701
agenda_lcidc_ids ["11197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考試院函請審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案;二、併案審查 (一)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蔡易餘等23人擬具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許智傑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增 訂第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四)委員王定宇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 草案」及(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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