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281
發言片段: 0 |
---|
謝委員衣鳯:(9時55分)主委早安。我想請教一下,因為去年中國大陸禁止臺灣石斑魚的進口之後,我們就規劃中小學的營養午餐班班要吃石斑,我後來看了一下,我們每個月吃一次就要花6億元的預算,一年吃九次要13.5億元。本來這不關你的事,可是你昨天為什麼在回答?這是教育部的事嘛!你為什麼回答記者的時候說未來這要變成固定常態型的推動?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發言片段: 2 |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好。這個部分我不知道外界是怎麼解讀,針對13.5億元,我先做說明。第一個,這一次學校午餐要使用石斑,我們預計是希望可以吃四次,所以經費是六億多元。 |
發言片段: 3 |
謝委員衣鳯:今年度嘛,對不對? |
發言片段: 4 |
陳主任委員吉仲:這學期,當然是不是要這學期全部來吃四次,媒體有問到,現在已經10月底了,因為學期有跨年度,所以我才會說或許今年度可以吃兩、三次,明年再吃一、兩次。 |
發言片段: 5 |
謝委員衣鳯:那為什麼不吃文蛤?為什麼要吃石斑不吃文蛤? |
發言片段: 6 |
陳主任委員吉仲:不是,委員你講到重點了。 |
發言片段: 7 |
謝委員衣鳯:班班吃文蛤好不好? |
發言片段: 8 |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的意思是指學校午餐吃水產品的次數非常低,所以明年…… |
發言片段: 9 |
謝委員衣鳯:我現在想要跟主委說的是,我們要產銷協調,也就是說這是過渡性的,石斑魚的產銷協調是過渡性的。 |
發言片段: 10 |
陳主任委員吉仲:No,不是。 |
發言片段: 11 |
謝委員衣鳯:而不是把所有的產銷協調問題用在營養午餐上。 |
發言片段: 12 |
陳主任委員吉仲:同意,我們不是為了去解決產銷的調整而讓小朋友的學校午餐吃相關的農漁畜產品,反而是顛倒的。 |
委員你看,過去這幾年學校午餐使用在地食材,主管機關現在是教育部,所有食材…… |
發言片段: 13 |
謝委員衣鳯:那為什麼一定要班班吃石斑,要變成常態性的? |
發言片段: 14 |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你聽我說明,學校午餐現在覆蓋率九成五,過去都是農委會紮紮實實地跟每個地方政府、每個食材業者、每個教育團體一樣、一樣的努力,才有今天九成五的覆蓋率。你還記得6年多前我們要推動在地食材的時候…… |
發言片段: 15 |
謝委員衣鳯:不是,我不是講在地食材,我問的是為什麼是石斑,為什麼不是文蛤?文蛤也是在地食材啊! |
發言片段: 16 |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我同意你啊,我是講水產品,水產品在學校…… |
發言片段: 17 |
謝委員衣鳯:好,我們平心靜氣來說。 |
發言片段: 18 |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我們是不是有個共識是推動水產品在學校午餐? |
發言片段: 19 |
謝委員衣鳯:對,所以不是班班石斑? |
發言片段: 20 |
陳主任委員吉仲:當然是啊! |
發言片段: 21 |
謝委員衣鳯:當然是? |
發言片段: 22 |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是說當然是所有的水產品。 |
發言片段: 23 |
謝委員衣鳯:是班班石斑,還是班班都是水產品? |
發言片段: 24 |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要把水產品…… |
發言片段: 25 |
謝委員衣鳯:所以13.5億元是水產品還是石斑? |
發言片段: 26 |
陳主任委員吉仲:沒有13.5億元,目前就是6.4億元來執行這次的石斑。 |
發言片段: 27 |
謝委員衣鳯:因為根據家長協會這些團體的領導們說,如果我們都要求班班吃石斑,因為石斑的食材比較貴,有可能每餐要增加3.9元,如果這13.5億元用在偏鄉的營養午餐上面,偏鄉因為可能有隔代教養問題,有時候在學校吃一餐,回家還要再吃一餐耶。 |
發言片段: 28 |
陳主任委員吉仲:同意,這個我們還大力地在協助。 |
發言片段: 29 |
謝委員衣鳯:所以偏鄉補助可以到達28.4元耶! |
發言片段: 30 |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完全同意委員的建議,我們還因為這樣,讓偏遠學校的學校午餐…… |
發言片段: 31 |
謝委員衣鳯:所以偏遠學校的午餐也是班班石斑?還是班班水產品? |
發言片段: 32 |
陳主任委員吉仲:沒有所謂的班班石斑跟班班水產品,而是三千六百多所學校將近180萬學童的學校午餐要採用在地食材,這個在地食材包括農漁畜,「漁」就是所有可能提供給學校的水產品。 |
發言片段: 33 |
謝委員衣鳯:所以未來沒有常態性要吃石斑的問題? |
發言片段: 34 |
陳主任委員吉仲:當然,我在講的是所有的水產品。 |
發言片段: 35 |
謝委員衣鳯:好,謝謝你。 |
發言片段: 36 |
陳主任委員吉仲:完全是這樣,我同意委員講的,而且我們現在的偏遠學校,從一個人補助3.5元,到現在是14元耶!一千三百多所學校都是因為這樣而吃到很好的學校午餐。 |
發言片段: 37 |
謝委員衣鳯:你不要佔用我的時間,我這樣要要求主席多給我一點時間,謝謝你。 |
發言片段: 38 |
陳主任委員吉仲:所以我們至少在這個部分有共識。 |
發言片段: 39 |
謝委員衣鳯:謝謝你,你怎麼不下去? |
發言片段: 40 |
陳主任委員吉仲:謝謝。 |
發言片段: 41 |
謝委員衣鳯:主席,我想請王部長。 |
請問今天資策會有來嗎? |
發言片段: 42 |
主席:沒有,今天沒有邀請資策會。 |
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
發言片段: 43 |
王部長美花:我們資策會今天有來。 |
發言片段: 44 |
主席:沒有,我們沒有邀請。 |
發言片段: 45 |
謝委員衣鳯:他知道我們都會問那個問題,所以他有來是不是? |
發言片段: 46 |
王部長美花:是。 |
發言片段: 47 |
謝委員衣鳯:我們是不是可以請資策會執行長? |
發言片段: 48 |
主席:委員不好意思,因為我們今天是針對漁電共生等議題,所以我們今天沒有邀請資策會,謝謝。 |
發言片段: 49 |
謝委員衣鳯:那為什麼今天資策會執行長會來? |
發言片段: 50 |
主席:我們不討論這個問題,因為我們沒有邀請,謝謝。 |
發言片段: 51 |
謝委員衣鳯:部長,為什麼資策會執行長會來? |
發言片段: 52 |
王部長美花:我們的同仁跟漁電共生沒有關係也會來,是因為時事有比較關切的議題,同仁就會在場。 |
發言片段: 53 |
謝委員衣鳯:那我想請問你,因為最近很熱門的就是資策會執行長對於高虹安委員在資策會時兼職的問題,或者是論文的問題提出告訴,我想請問,資策會執行長也有身兼數職,這個資料是網頁上面的,是不是? |
發言片段: 54 |
王部長美花:其實各個法人的執行長、總經理等本來就會有兼職,這個兼職都是依法要辦理的,所以這個兼職都是合法兼職。 |
發言片段: 55 |
謝委員衣鳯:那他的兼職跟所謂高虹安的兼職是不合法的,這個有什麼差別?因為資策會是私法人,是不是? |
發言片段: 56 |
王部長美花:這個資策會有做說明,因為這是資策會跟員工之間的契約問題,如果員工要兼職一定要報備,這個是按照他們自己的規定,所以資策會是以高虹安委員沒有經過資策會同意去兼職的問題提出告訴。 |
發言片段: 57 |
謝委員衣鳯:部長,能不能請你回答,到底高虹安委員的兼職跟資策會執行長的兼職有什麼不一樣? |
發言片段: 58 |
王部長美花:第一個,高虹安委員跟資策會的問題,細節的部分應該由資策會來說明,如果是就資策會執行長的兼職,一定都有按照財團法人相關的執行長兼職規定來報備,而且這個兼職一定都是無給職的那種兼職。 |
發言片段: 59 |
謝委員衣鳯:無給職的兼職,所以你的意思是說高虹安的兼職是有給職,然後資策會執行長的兼職都是無給職嗎? |
發言片段: 60 |
王部長美花:高虹安的兼職部分,細節應該由資策會來說明。 |
發言片段: 61 |
謝委員衣鳯:如果高虹安的兼職經過報備核准,他就可以兼職嗎?因為今天他的公司是一個資策會的衍生公司,是不是? |
發言片段: 62 |
王部長美花:對,他們當時的創作。 |
發言片段: 63 |
謝委員衣鳯:資策會的衍生公司跟這個私法人在法律上到底有什麼樣的相關性,是不是可以跟我們說明清楚? |
發言片段: 64 |
王部長美花:我們的財團法人為了鼓勵創新還有技術的再商業化,確實都會這樣,扶植團隊以後,這個團隊會到衍生公司來,所以這個都是一般的正常作法,你到衍生公司的話,原來在資策會的職務本來就都會辭掉,一般正常作法是這樣。如果以我看資策會的說明就是說,高虹安有在這個公司兼職,但是在資策會其實還是全職的員工,那這樣的情形的話…… |
發言片段: 65 |
謝委員衣鳯:如果高虹安委員當初有跟公司申請,那會不會核准? |
發言片段: 66 |
王部長美花:那就看公司的規定。 |
發言片段: 67 |
謝委員衣鳯:我是說資策會,以一個私法人,它可不可以核准? |
發言片段: 68 |
王部長美花:它可以按照情形來確定,就我的理解,資策會的講法是說,這一件事情在他們的紀錄裡面,高虹安並沒有去報備說要兼職。 |
發言片段: 69 |
謝委員衣鳯:如果資策會的執行長,他要申請兼職,身兼這麼多的職務時,他要跟誰申請? |
發言片段: 70 |
王部長美花:他們會有相關的程序。 |
發言片段: 71 |
謝委員衣鳯:他需要通過什麼?董事會嗎?董事會裡面是經濟部所指派的法人代表嗎? |
發言片段: 72 |
主席:請經濟部技術處楊專門委員說明。 |
發言片段: 73 |
楊專門委員傳國:執行長的兼職有通過他們董事會同意,所以目前執行長他對外聲明就是有…… |
發言片段: 74 |
謝委員衣鳯:以一個私法人來講,如果高虹安今天有申請核准,他就可以身兼數職,是不是?他可以身兼資策會衍生公司的職務嗎? |
發言片段: 75 |
楊專門委員傳國:如果他經過資策會管理層面的程序,如果資策會同意,那應該就照資策會的規定。 |
發言片段: 76 |
謝委員衣鳯:好,謝謝。 |
發言片段: 77 |
主席(邱委員顯智代):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498 |
---|---|
meet_id | 委員會-10-6-19-5 |
speakers | ["楊瓊瓔","林岱樺","邱議瑩","謝衣鳯","邱顯智","賴瑞隆","孔文吉","蘇治芬","陳亭妃","陳超明","蘇震清","邱志偉","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鄭天財Sra Kacaw","郭國文","賴惠員","洪申翰","邱臣遠","陳以信","何欣純","廖國棟Sufin‧Siluko","陳椒華","洪孟楷","呂玉玲","陳明文","廖婉汝","高虹安"] |
page_start | 417 |
meetingDate | ["2022-10-26"] |
gazette_id | 11198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9801_00011"]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經濟部部長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首長就「漁電共生」能源 政策爭議,是「以農為主、綠能為輔」還是「綠能為主、農業為輔」,甚或是「漁電共生」還是 「漁電共爭」,及涉及光電模組回收、廢棄物藉機回填魚塭等問題進行報告,並備質詢;二、審 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
agenda_id | 1119801_00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