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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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10時34分)謝謝主席。因為政府每年有40億元的委辦跟補助給資策會,我覺得這件事情不應該和稀泥也不應該打迷糊仗,畢竟都是國家的資源,事實真相應該要整個釐清,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不應該有任何模糊空間;包括資策會的名譽也非常重要,我認為也應該要去捍衛整個資策會的名譽。請問部長,就你現在所掌握到的,資策會與高虹安委員目前是只有這樣一個案子,還是有其他類似的案件在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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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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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資策會初步的調查,目前是沒有查到其他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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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所以目前只有很特殊的這個案子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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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們的瞭解,資策會目前的調查是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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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目前只有這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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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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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上次我們在詢答的時候,其實也提到如果高委員一直沒有做說明的話,資策會應該要有作為,請問資策會是不是已正式對侵權的部分提告?我看他們昨天發了一則聲明稿,部長看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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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也看到了資策會的聲明稿,資策會也去法院主張它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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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所以部長對這個部分也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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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資策會按照它的權利行使,來行使它的權利,我們都很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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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我想這部分就尊重整個司法的釐清,如果有任何侵權甚至違反智慧財產權的部分,該主張的就要主張,也不會因為各種因素而去影響到。既然來自於國家的資源、來自於整個資策會的聲譽,該查清楚,就要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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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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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另外,針對當時提出的第二項,有關辛辛那提大學的部分,請問部長有沒有掌握到?因為他上次提到上一週要對辛辛那提不管是提告或者發律師函的部分,請問部長所掌握到的訊息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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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技術處楊專門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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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專門委員傳國:報告委員,根據回報,他們昨天(25日)已經兩個動作都做了,一是向法院提告;另一是向辛辛那提提出說明,請辛辛那提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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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所以他是給律師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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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專門委員傳國: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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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是發律師函,請辛辛那提回復,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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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專門委員傳國: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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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針對侵權、針對侵害到中華民國資策會智慧財產權的部分,要求辛辛那提做一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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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專門委員傳國: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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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因為今天週刊的報導裡面提到兩份,一個是8成,一個是3成;除了給辛辛那提之外,還有沒有給其他單位?當時他有沒有涉及到一些獲利的問題?包括授權的部分及一些資料庫引用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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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們的瞭解,高虹安委員跟其他同仁一起創作,屬於資策會智慧財產的這個部分,資策會提到這個部分有8成以上的近似,另外資策會也提到另外一篇,其實是屬於資策會的著作財產權,其實跟高虹安委員沒有關係,資策會提到另外一篇也有3成的重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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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所以另外一篇跟高虹安委員無關,但是他也用了,所以也是侵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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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們的瞭解是資策會有這樣兩個部分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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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另外有一些引用的部分,他是付費下載去做使用,資策會對這個部分也有去主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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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細節的部分,我就比較不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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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上次提到有些相關細節的部分,希望部長還是要去瞭解,因為這件事情也關乎到政府每年花40億元的補助、委辦給資策會運用,人民對這件事情還有沒有信心?所以我覺得這部分,還是要請部長跟部裡面盯緊,並去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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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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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昨天的聲明稿裡面,提到包括沒有任何兼職核准的紀錄,而且2002年就已經有這樣的辦法;請教部長,當時都已經訂定的話,如果有申請,就應該會留下紀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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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這就是資策會查證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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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本席看了一下那份同仁的兼職辦法,也有提到所有的這些資料一定要經過核准,我想部長也知道,很多事一定要經過上面首長,至少要到執行長的核准才能做這件事情,也才符合該兼職辦法的規定;包括員工的服務合約裡面也提到,一定要有事前的書面同意。所以這件事情一定有留下任何的資料,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假如他有提出來,最後卻不見了,這個也要追究責任,是不是有人毀掉,我覺得這個應該透過司法來做更清楚的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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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對,所以資策會說按照他們內部資料留下來的系統,並沒有高虹安委員當時有報備兼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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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包括裡面還提到,當時有很多同仁也離開資策會,到新公司、科智公司任職,顯然多數人如果有兼職的話一定有往上報,准就准,不准就不准,不能做就不能做!因為都是獨立的兩家公司,如果你要去新的公司,你就要離開資策會,看起來其他同仁也都是這麼在做,為什麼唯獨只有他沒有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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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坦白講,我們也覺得這個確實要瞭解一下,法人鼓勵創新,去成立衍生公司,因為這個團隊也最瞭解技術的情形,通常這個團隊要去衍生公司,就會先辭掉法人這邊,再到衍生公司。到了衍生公司要做全職的運作,才能讓研發成果做得更好,我們一般的理解都是這個樣子。至於兼職的情形,相對就比較少見;至於兼職有沒有報備,則是第二個層次的問題。所以這個部分,就資策會目前給我們的報告,當時的這個兼職是沒向資策會報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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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我想,如果要兼職,他一定要簽上來給主管去核可,但如果可以的話,其他離職的同仁難道是笨蛋,大家都留在兩邊就好了,留在資策會也在那邊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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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其他同仁看起來還不是兼職,而是真的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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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所以其他同仁都是辭職後,再進到那個團隊,這樣才符合一般認知上的處理方式,不管你是不是到衍生輔導起來的這個團隊,但是當兩邊可以正式獨立運作的時候,你只能選擇一邊!所以,經濟部對整件事情還是有責任去查明事實真相。本席在10月5日質詢時,曾要求部長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現在就快到期了,可不可以請經濟部整個去調查清楚,提出書面報告,讓國人及整個立法院知道,這件事情到底是什麼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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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們會按照委員的指示,就我們的瞭解情形來跟委員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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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最後一個問題,也跟南部有關,南部的空污其實有持續在改善,但是南電還是要北送,當然國家是一體的,我們要整體思考,因為部長與次長也兼台電董事長,我希望未來要持續改善減少南電北送,這是能源上、安全上的部分,但是現在多數的電廠確實都在南部,能不能比照中油,至少把台電的總公司也移到高雄,至少設籍在高雄,讓第一線人員感受到台電的電廠與電力在高雄時,是跟大家同在,至少讓人民在觀感上是不一樣的,部長,請慎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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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們很謝謝高雄地區來提供比較大的負擔,供給全國的電力用電,不過確實針對台電的電,我們希望北中南能夠均勻地分散,所以這部分我們再思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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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在短期內,我看到連興達、大林都還在增加燃氣的機組,所以我認為長期來看,南部還是扮演非常吃重的角色,中油也都能夠設籍到高雄,我沒有要求全部人員這樣移動,但是至少設籍在高雄的時候,跟高雄同在,當高雄扮演這麼大的發電能量及承受比較大空污壓力時,我希望能夠這麼做,不然也歡迎其他縣市,我覺得那是一個公平性上的問題,同時也是讓當地居民感受到不是只有工廠或發電廠在這邊,至少在設籍上面也願意跟你同在,願意在一起大家來努力,好不好?請部長回去慎重思考好嗎?請董事長慎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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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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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隆:謝謝部長、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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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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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19-5
speakers ["楊瓊瓔","林岱樺","邱議瑩","謝衣鳯","邱顯智","賴瑞隆","孔文吉","蘇治芬","陳亭妃","陳超明","蘇震清","邱志偉","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鄭天財Sra Kacaw","郭國文","賴惠員","洪申翰","邱臣遠","陳以信","何欣純","廖國棟Sufin‧Siluko","陳椒華","洪孟楷","呂玉玲","陳明文","廖婉汝","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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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0-26"]
gazette_id 1119801
agenda_lcidc_ids ["1119801_00011"]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經濟部部長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首長就「漁電共生」能源 政策爭議,是「以農為主、綠能為輔」還是「綠能為主、農業為輔」,甚或是「漁電共生」還是 「漁電共爭」,及涉及光電模組回收、廢棄物藉機回填魚塭等問題進行報告,並備質詢;二、審 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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