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710
發言片段: 0 |
---|
蔡委員易餘:(11時15分)部長好。數發部的成立讓國人對我們未來整個數位發展充滿了期待。現在數位發展所呈現的就是大者恆大,像國際上的臉書、Google這樣的,大概把我們可以想像的所有網路平台都充分掌握了,我們臺灣要面對這樣一個跨國的超級大企業當然有比較辛苦的地方,可是最近這幾年來自歐盟的資訊概念陸續出現一些比較新的想法,這些想法在臺灣的法令推動上是比較慢的,請問部長對這方面的整體看法為何?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 |
發言片段: 2 |
唐部長鳳:委員好。謝謝委員的垂詢,之前也有委員在質詢時提到即時通訊軟體很容易形成網絡效應,就是如果你的通訊錄家人、好友都在上面的話,你自己要搬到別的地方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會沒辦法持續和這些家人、好友保持聯絡。這方面歐盟有數位市場法,事實上美國現在也在討論類似的法案,就是當它大到一個程度的時候,它不能拒絕其他通訊軟體和它互相橋接,在保障資安隱私的前提底下,如果你選一個新的軟體的話,還是可以跟既有的這個軟體進行介接,這個就叫做互通,類似電信方面的攜碼互通,在我們的民主網絡司裡面是由多元宇宙科來研究這個話題。 |
發言片段: 3 |
蔡委員易餘:部長講的我覺得也是大家會去期待的。進一步來說,像Google的狀況就是我們每次瀏覽網頁都會有紀錄,Google會把這些紀錄留下來再做利用,變成廣告商就可以透過這些Google的足跡去瞭解一個人的網路使用狀況。根據我國現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條的定義,第一款的「個人資料」包括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第二款的「個人資料檔案」則是指依系統建立而得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檢索、整理之個人資料之集合。我想請教部長的是,這種以大數據擷取的資料是不是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保護的個資? |
發言片段: 4 |
唐部長鳳:我只能先從比方綜合性電商這個我們主管的角度來說,因為一般性個資的解釋是國發會主責,這點要先聲明。在綜合性電商的部分,如果你輸入自己的信用卡卡號或聯絡地址,它可以從這個資料很容易地反推這一定就是你,或住在這個地方只有兩個人,你至少是這兩個人之一,到達這種程度的時候當然就是個資了。 |
發言片段: 5 |
蔡委員易餘:所以如果是單純的網頁搜尋紀錄或軌跡,看起來是還沒有到達這樣的強度,因為個人識別度以目前來說是不夠的,是不是這樣? |
發言片段: 6 |
唐部長鳳:就是要看實際的情況才能判斷。 |
發言片段: 7 |
蔡委員易餘:對,現在Google大概是用Cookie的技術,目前大數據利用Cookie都沒有經過當事人的同意,就這樣去蒐集資料。在2020年後,Google預計要取消搜尋軟體,即用第三方Cookie,而採用信號定向來做為取得大數據的方式。未來如果是用信號定向,這與Cookie不同,對現行的個資方式會有什麼衝擊呢? |
發言片段: 8 |
唐部長鳳:它是一種隱私強化技術,目的就是要讓投放廣告的廣告主知道你大概的興趣,但是又確保這個興趣的擁有者在特定的地方可能有上萬人、幾十萬人,所以就難以重新識別到個人,這也是為了此目的開發出來的技術。 |
發言片段: 9 |
蔡委員易餘:對,它的技術基本上還是趨向不要太特定哪個人,即大概這個區塊是多少人,然後來配合廣告主。 |
發言片段: 10 |
唐部長鳳:大概的輪廓。 |
發言片段: 11 |
蔡委員易餘:大概的輪廓,如果是這樣的話,因為他們有辦法用這個輪廓,然後去找廣告主,勢必會讓傳統廣告式微,因為它是一個新型態的方式。 |
發言片段: 12 |
唐部長鳳:當然,如果我們實然來看的話,確實滿多廣告主選用這樣的作法,而這樣的作法是不是真的比較有效,這也未必。 |
發言片段: 13 |
蔡委員易餘:請教部長,對於現在歐盟在推數位分潤,你的看法呢? |
發言片段: 14 |
唐部長鳳:我覺得特別是新聞業有非常高的公益價值,如果讓新聞業式微的話,對整個民主制度都會產生問題。當然新聞有價、新聞業是公益,我想連跨境平臺都不反對。 |
發言片段: 15 |
蔡委員易餘:對,未來我們有可能也去推動這樣的一個立法嗎? |
發言片段: 16 |
唐部長鳳:我們在一個月之內會安排跨境大型平臺方跟新聞業這二方去進行可行機制的對談,至於立法因為有三種主要的選項,即強制議價、鄰接權跟基金,這個對話機制是並行的,而不是說哪一個先,哪一個後。 |
發言片段: 17 |
蔡委員易餘:最後再請教部長,我剛剛講的,包括從我們的網路軌跡,如果我是這個網路的使用者,我覺得可能在網路上有一些是屬於假新聞,或者有一些軌跡,我認為是我被盜用帳號,還是有類似這樣的狀況,所以我希望把這樣的軌跡刪除,或是把這樣的一個錯誤訊息刪除,未來是否有辦法要求向Google公司去做資訊刪除呢? |
發言片段: 18 |
唐部長鳳:對,這有二個,目前個資法還是分管的狀態,如果裡面是綜合性電商,當然我們會幫忙,因為這是我們的主管業務。剛剛有提到大法官釋憲之後,在接下來兩年多之內,也希望可以更早一點,就會有一個獨立個資的機制來處理委員提到的這個情況,我個人認為這是非常重要的。 |
發言片段: 19 |
蔡委員易餘:有些是屬於假訊息,但是一直在網路上被重複出現。 |
發言片段: 20 |
唐部長鳳:也包含被遺忘權之類的。 |
發言片段: 21 |
蔡委員易餘:對,甚至過去還有在選舉的時候,選舉對手惡意把過去一個錯誤的新聞,然後變成置入到前面,在某頁就會看到,有一點是被惡意操作。我覺得這部分,即我們對於網路上的權利,數發部可以有更嶄新的一個作法,並替大家來爭取網路權利。 |
發言片段: 22 |
唐部長鳳:這個我完全同意也很重要,不過之前數位發展部在大院審議的時候,最後的結論是日常監理的部分交給未來可能是獨立個資等等的方式,所以我們不會做監理的部分。因為我們是綜合性電商、資安、資輔的主管機關,也一定會全力配合未來個資的獨立機制。謝謝。 |
發言片段: 23 |
蔡委員易餘:謝謝。 |
發言片段: 24 |
主席:謝謝蔡易餘委員,謝謝部長。 |
接下來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204 |
---|---|
meet_id | 委員會-10-6-23-5 |
speakers | ["劉世芳","洪孟楷","陳椒華","李昆澤","傅崐萁","陳素月","林俊憲","魯明哲","許智傑","呂玉玲","蔡易餘","張其祿","江啟臣","邱臣遠","謝衣鳯","鄭天財Sra Kacaw","高嘉瑜","李貴敏","陳以信","何欣純","趙正宇","許淑華","廖婉汝"] |
page_start | 141 |
meetingDate | ["2022-10-27"] |
gazette_id | 1119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99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案關於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單位預算;三、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數位發展部數 位產業署單位預算 |
agenda_id | 11199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