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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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昶佐:(15時4分)蘇院長好,今天要跟院長和國防部邱部長討論的議題是我之前在委員會時就問過國防部的,不曉得院長知不知道1987年發生在金門的三七慘案?基本上就是1987年3月7日有一艘越南的難民船在接近金門的時候被國軍射擊,船上19名男女及孩童全數死亡,當時的涉案人員已在1988年12月經陸軍總司令部判決定案,刑期一年多、緩刑3年。這件事情有很多疑點,我剛才有說,我之前在委員會時也有問過國防部,那時國防部告訴我資料都沒了,就給我當時的判決書。還好後來這件事情監察院的高涌誠委員有去做調查,他找出很多檔案,也把當時在現場的官、士兵都找來問,所以有很多事實變更加清楚。
我現在出示的這張簡報是當時判決書認定的事實,它說當天下午,因有濃霧,能見度不佳等等,有不明船隻越界,經警告射擊後如何如何。後面我就不繼續唸了。但是院長,這個判決書是調查完之後寫出來的事實,它說是不明船隻越界,為了防範敵人來犯而誤擊,這是可以理解的,所以輕判。但真的是不明船隻嗎?監察院去調查以後發現,當時的官、士兵,我舉幾個例子給院長聽,副連長說他們還沒有上船就知道是難民船,因為難民船的船艦跟中國的漁船還有解放軍的軍艦一看就知道不一樣。還有,當時的官兵在船上找到很多文件,發現香港政府發的越南難民的資料,所以官兵上船調查時得到這些文件就知道他們是難民了。更可怕的是好多個士、官兵都說,受害者包括越南的孕婦,還有很多小朋友跪下來拜託不要開槍,結果還是都開槍。所以那一看就知道是難民,人家都下跪跟你拜託,一樣都開槍。
這些資料其實當時都有,都在當時的總政戰部,檢調到底是沒有去要資料,還是檢調要了資料以後當作沒看到?更何況我們再細看偵查的資料,其實我認為檢調知道,因為偵訊資料裡也有當時的旅長說,看到我剛剛講的這些證明文件時,他就知道打錯人了,他說這個應該是難民。所以調查完,其實法官應該也知道這就是打錯人了,這是難民船,都知道,但是最後判決書的事實還是寫這是不明船隻。
所以我有幾個要求,當時我也希望國防部可以再做進一步調查,但我剛剛說了,國防部就給我一個判決書,還好後來監察院有去調查這件事情,所以我有兩個要求,第一,現在監察院約談了很多人,包含剛剛我講的這些官、士兵,把事實慢慢地還原,但有一個人它約談不到,就是總政戰部主任許歷農將軍,他用很多理由來說他不方便,但是就只有他最知道,他到底是有什麼壓力或原因沒有提供資料,還是有提供資料,結果高層要「暗崁」?我希望國防部來協助這件事情,讓我們可以進一步去瞭解這個事實,這個是我第一個要求,不知道部長、院長可不可以來協助?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國防部邱部長答復。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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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6-5
speakers ["游錫堃","林靜儀","羅美玲","吳琪銘","陳以信","陳亭妃","林淑芬","鄭麗文","邱臣遠","吳斯懷","陳雪生","溫玉霞","王定宇","林昶佐","洪孟楷","蘇巧慧","黃國書","賴士葆","張廖萬堅","費鴻泰","廖國棟Sufin‧Siluko","邱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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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1-01"]
gazette_id 1119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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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5次會議紀錄
content 施政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繼續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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