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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9時13分)主委好。美國媒體報導提到FCC的五位現任委員之一卡爾已經抵達臺灣,而且這3天在臺灣的訪問行程中,預計會跟NCC主委見面。請教,有跟主委約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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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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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昨天AIT已經發布正式聲明,我也必須在此證實,我已經跟他見過面,也進行相關的意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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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已經見了面,並且進行過相關的意見交流?談了多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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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一般拜會大概都一個多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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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只有主委,還是NCC所有委員都一起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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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拜訪,我們都是以正式的……
我們還有同仁在場,除了我以外,還有其他相關的同仁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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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們委員有沒有都到?委員有沒有跟卡爾一起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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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因為基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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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只有主委、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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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卡爾委員的專長是在電信以及資通安全的部分,所以我們也是依照他相關的專長來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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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卡爾委員過去也主張美國應該要禁止所謂TikTok的app,在一個多小時裡面,你們有沒有談論到這樣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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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美國相關政策,因為我們臺灣的國情跟美國不太一樣,所以就這個部分,我們並沒有特別提到這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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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但是他這樣的一個主張,主委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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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任何有危害資安的議題或是國家安全的議題,當然我們必須要去處理,只是臺灣的情況跟美國的狀況是不太一樣的,我們遇到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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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我們最實質的交流是什麼?其實我覺得這是一件好事,臺美關係感覺強化,因為卡爾委員來,我們會不會有後續比較實質的政策推動,或是什麼樣的一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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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以目前來講,因為這只是一個基本的政策,還有一些相關業務說明的交流而已,卡爾委員是本會成立以來到訪的美國通訊傳播領域最高的官員,他是現任的官員,這對臺美關係來講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我們當然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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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但是沒有實質的討論政策或是討論什麼樣後續合作的事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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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不論是NCC也好,或是FCC也好,我們都是合議制機關,有關於政策的部分都是要透過委員會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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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瞭解。因為只剩24天馬上就要縣市長大選,我看有媒體人指控另外一位媒體人說政媒雙棲,因而向NCC檢舉。我請教主委,這有檢舉到NCC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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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不知道委員講的是哪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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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周姓媒體人指控趙姓媒體人是政媒雙棲,所以向NCC檢舉,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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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沒有收到,目前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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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沒有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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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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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OK。因為我們也看到發言人這邊提到廣電法,主要是依據廣電法規定政黨黨政工作人員、政務人員或是選任公職人員不能投資廣播或電視,如果有這樣的情形,用這樣的法令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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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就是黨政軍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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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不知道主委對於趙姓媒體人的瞭解有多深,他有沒有違背黨政軍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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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應該比較常上他的電視節目,你比我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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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是常上,但是你是主管機關,因為你是主管機關,所以你應該更加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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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黨職在法定上是有一定的認定標準,就我所瞭解,趙少康先生好像目前並沒有國民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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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沒有任職任何政黨的職務,對不對?他也沒有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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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目前的瞭解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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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瞭解。再請教主委,選舉將近,主委之前也講過你晚上都會看一些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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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政論性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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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發覺現在從49台到54台新聞台,政論節目一次2小時、4小時全部都在大篇幅偏頗且已經是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報導特定縣市,我都懷疑11月26日只有一、兩個縣市在選舉,好像只剩下臺北市跟新竹市在選舉,而且是針對特定的候選人。主委有沒有收到偏頗報導的檢舉?有沒有人檢舉或是我們有沒有主動去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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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有主動去瞭解,因為最近也有關於選舉新聞觀測的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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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有沒有注意到偏頗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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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否偏頗要個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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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或者是比例原則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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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有請相關的公協會及媒體注意一下,雖然現在還沒有進行到選罷法所規定的競選活動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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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但是大家早就開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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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但是廣電法還是有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這就是我們目前要求這些頻道業者可能要注意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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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之前2018年講韓國瑜的新聞太多,報好的、報壞的都算,現在我們看到好像全臺灣選舉也就只有那一、兩個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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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到目前為止,我們都有持續做新聞觀測的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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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會制止?不要等到選完之後,選舉結果落定了,你才要制止、才要開罰,還是你才要去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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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都是事後追審制,所以事前我們都會提醒,給予行政指導,大家要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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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你們有注意到這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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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有,之前我們也跟中選會再三反映有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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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主委,今天在你的專案報告中有關鏡電視的部分,你的報告第三張提到:肆、鏡電視洩密,其中提到「本會政風室業已依相關事證進行查察並移送法務部廉政署」。移送了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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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移送幾件可能要問我們政風室,因為基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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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移送多少人?查察之後有多少人涉嫌洩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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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在進行的是事件,因為檢舉的是事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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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一定是有人洩密,事件也是要看幾個人洩密,我現在只問移送了幾件,或是牽扯了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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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容我請我們政風室的李主任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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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直接簡單回答,移送幾件、移送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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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政風室李主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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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淑芳:報告委員,因為我們收到的檢舉函前後包括交查總共有5件,因為這些檢舉的事實大部分都重複,我們在查察以後送給了廉政署,總共有4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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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4件案件送廉政署,牽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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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淑芳:因為這些案子並沒有特別指明是誰洩密,但是從裡面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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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你們查察的結果呢?你們先內查,內查之後,你們覺得涉嫌重大才會送廉政署,如果你們覺得涉嫌不重大或是不符合事實,你們就不會送廉政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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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淑芳:報告委員,這裡面可能也有一些行政調查力量所不能及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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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嘛!但是你們一定認為涉嫌重大,你們沒有辦法調查,所以你們才送廉政署,希望外部力量介入。所以我現在問的是涉嫌有多少人或多少件?你說4件,那麼有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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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淑芳:我們移送的部分並沒有指明人,只有就事實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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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但是你們認為有事實是重大嫌疑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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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淑芳:裡面有一些我們沒有辦法釐清的,需要司法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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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瞭解。
再請教主委,昨天記者會本來有答應媒體提供相關移件的這些數量,結果四個小時之後又改口說一切都是進行中,所以不便提供。媒體好奇,本席也好奇,到底是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還是高層施壓下令不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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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不是這個意思。昨天我們同仁回應媒體以後,回來之後跟政風室說外界需要這個資料,可是這個東西可能會涉及到當事人有一些保密的部分,所以當時說我們有移送,這個沒問題,但是件數的部分就沒有透露。今天剛好委員詢問這個問題,我們政風室李主任也在場,其實我也不知道有幾件,是李主任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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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你也不瞭解?當政風單位要移送廉政署的時候,也沒有讓你簽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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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當然要批,問題是我不會過問,因為政風體系本來就是另外一套體系,並不是由我們主管,政風體系是屬於法務部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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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們拉回來看這個問題,鏡電視的爭議已經持續一年多的時間,我們看到鏡電視申請的時候,董事長是陳姓董事長,通過的時候也是陳姓董事長,經過兩任董事長,到開台的時候變成鄭姓董事長。現在還是鄭姓董事長,但是它的股東卻大規模換人。據本席所知,10月26日你們是不是有找八大股東到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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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股東並沒有大幅度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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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董事啦!這是我口誤,應該是董事有大部分換人。10月26日你們有找鏡電視八大股東到會說明,但股東卻全部都缺席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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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他們有委託,其中兩位股東委託鄭優和蔡滄波到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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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還是一樣由鄭姓董事長來說明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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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不過他們在隔天(星期四)有召開臨時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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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現在主管機關NCC要求他們的股東到場說明,不管是針對股權狀況、經營狀況或是資金狀況,看起來他們的股東也都不甩NCC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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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這個意思,我們通知的時間的確也比較短,我記得差不多是一個禮拜或十天前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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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一個禮拜或十天前通知,這樣還算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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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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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不然你覺得要多久時間?如果是這樣子的話,要不要你們通知的時間長一點,請他們全都到場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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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有需要,我們會這麼做,這樣也可以啊!基本上,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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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你覺得需不需要股東到場說明?如果你覺得需要的話,當然就應該在當初發出開會通知時請他們到場;但如果你覺得沒有需要的話,那根本連開會通知都不用發啊!這是邏輯問題,你發了開會通知請他們來,結果他們全數缺席,你現在辯解的理由是給他們的時間太短,那不是唾面自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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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辯解的問題,基本上來講,他們又重新有一些申請資料,如果有需要,我們會請他們到場說明,就是這樣子,如果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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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媒體報導鏡電視股東對於NCC身為主管機關有諸多不作為,放任鏡電視內部亂象叢生,甚至董事會行文NCC,公文還被整本拷貝流出,因此認為NCC不只瀆職,另外還有洩密,請問主委怎麼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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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媒體報導有相關的檢舉,我們就請政風單位去調查,這一點我們剛剛已經講過了,究竟有沒有洩密,我們就是請政風單位去調查,因為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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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你也認為到目前為止都沒有洩密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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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就我瞭解並沒有這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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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據你瞭解並沒有洩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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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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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因為申請案通過的時候你是主持人,而現在在進行調查,請問你有沒有申請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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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有參與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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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但你現在是主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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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但是我沒有參與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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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如果你沒有參與調查,那現在就是全部交給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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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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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現在內部調查是不是算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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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基本上我們認為內部調查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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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如果之後廉政署也要來調查,甚至要約談主委,你也願意配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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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啊!我們依照法定程序去處理,不管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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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不管是約談主委或約談各委員,你也都願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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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法定程序就是這樣處理,我們都是依照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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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今天委員也有提出臨時提案,我們認為當初999次的會議,其實有委員在場明顯表示不同意,甚至沒有投票,但到最後卻還是有投票的結論,因此我們提出臨時提案,希望能夠邀請時任NCC委員來說明,以釐清整個真相,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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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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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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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23-6
speakers ["魯明哲","洪孟楷","陳椒華","趙正宇","林俊憲","劉世芳","李昆澤","陳素月","許智傑","陳雪生","李貴敏","蔡易餘","高嘉瑜","傅崐萁","許淑華","邱志偉","劉櫂豪"]
page_start 407
meetingDate ["2022-11-03"]
gazette_id 11110202
agenda_lcidc_ids ["11110202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二、邀請國家 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副主任委員翁柏宗就「鏡電視財務問題、股權轉讓、董監事更 迭、洩密疑雲所肇之經營與信任危機」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10202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