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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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9時57分)主委、副主委。NCC最近受到外界關注,因為媒體可能有其私人競爭或利益,變成夾心餅乾,我也看到媒體上提到NCC裡很多專業的工作人員士氣低落,主委或副主委擔任NCC的主要龍頭跟副龍頭角色,我希望你們要多多鼓勵內部的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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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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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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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我們憑著專業對外處理事情,可受公評,受監督的時候也是一樣照章處理,一切都沒有問題,但是我覺得我很失望看到這些,第一個,NCC的主委跟副主委是經過行政院長的任命並經立法院同意的,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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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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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所以二位都是國家賦予重任的高級官員,表示除了有一定程度的專業以外,也受到大眾的尊重,請教副主委,你在2022年10月26日距離現在不到半個月的時間發了一個聲明稿,請問一下你發這個聲明稿的主要原因跟理由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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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翁副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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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委員好。我們有請陳建平提供相關的事證資料,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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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陳建平董事長是根據NCC的要求,所以他才提供相關資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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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不是,他在10月12日到會來陳述意見,我們後來有請他提供相關資料,但是他提供了一個LINE的對話截圖,指涉我說了一些我沒有說過的話或做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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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那你可以在這邊說嗎?政風室知不知道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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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因為這個已經併案移送地檢署了,具體內容我不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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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併案移送地檢署是誰決定的?111年10月26日NCC第1038次委員會會議的主席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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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會主席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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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這次的主席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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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那天我先主持了一部分,接下來是由翁副主任委員柏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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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主席是誰?沒關係,主席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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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主席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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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主席就是你,所以是你在會議結束的時候做了一個決定,要把委員會所有資料移送給地檢署,是你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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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不是,應該是陳建平到會陳述,我們請他提供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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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你不要再重複了,我已經把本人聲明稿弄出來,我沒有弄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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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沒有錯,但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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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我再問你,第一個,是不是你在會議結論的時候,決議要把委員會這些事情的資料送給地檢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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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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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當場有沒有委員反對、不同意或是都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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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沒有意見,大家都認為應該讓第三方公正的司法機關來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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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你在聲明又提到你用最高道德標準來申請自行迴避等等,還有要求澈查本會洩密案等,你在委員會以主席的身份移送地檢署的時候,請問一下你要求誰來徹查本會的洩密案?你是請主委下令給人事室跟政風室來徹查,還是你自己要求徹查?
翁副主委,我剛剛有提過,你是行政院長提名並經立法院通過的高級官員,你到底瞭不瞭解行政程序?如果有人、有民間團體或是其他人有任何污蔑的情況,你有任何其他的部分都可以處理,然後你自己在委員會說要移送地檢署,你自己本身又要求行政調查,對不對?副主委,我這樣講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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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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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要求政風室來提供行政調查,既要走司法調查,又要走行政調查,表示這件事情很嚴重,我問你這件事情到底嚴重到哪裡,你說已經都移送地檢署,所以不敢講,也不想講,而且你又請律師來協助提供法律意見。我先來問一下政風室,政風室主任有收到不管是主委辦公室或副主委辦公室要求你來徹查本會洩密案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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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政風室李主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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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淑芳:報告委員,我有收到主委的交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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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好,請問一下,主委交辦這件事你要怎麼徹查?發一個LINE給全會的人說,請問你們有沒有洩密?有洩密的打勾、沒有洩密的就打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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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淑芳:我們會就主委交辦給我們的資料去瞭解,看可以從行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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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交辦的時間應該是10月26日以後,距離現在大概是兩個禮拜了,請教一下,你現在查的相關方向是有還是沒有?還是根本就沒有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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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淑芳:這個部分我們已經有簽給主委,就剛剛早上移給廉政署的部分,我們已經有移給廉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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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你們移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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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淑芳:廉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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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你們移給廉政署,好。陳主委,我剛剛有沒有講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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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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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第一個,你們是國家的高級官員,你既然啟動司法調查,要把資料給地檢署,現在政風室又要把資料給廉政署,就表示廉政署要查自己,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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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說明清楚一下,檢調單位是因為有人檢舉,不是我們啟動,但是這個案子都有相關聯,等於相關聯的事實資料要給檢調單位。至於廉政署的部分,是因為我們也接到各個不同的檢舉案,以這種情況來講的話,有相關的資料,我們就請政風室去做行政調查,政風室行政調查的結果,依照他們行政調查的SOP,他們認為有些東西可能需要到廉政署處理,所以它公文簽給我說可不可以報請廉政署來查,我說OK,就請廉政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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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主委,我要跟你提到,政風室所處理的政風調查部分是針對NCC內部的官員,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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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廉政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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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現在你們要把資料移送給地檢署調查的部分,是針對1038委員會翁柏宗副主委擔任主席時所做的決定,然後委員會也是全數通過,請問參與的委員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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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1038是我主持的,我記得全部委員應該都有出席,大家討論的結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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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所以他們都同意把這些資料送給地檢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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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這個資料其實不是最近發生,這個資料是他們在談以前的事情時,他有拿一些資料出來,這個資料跟已經檢舉到檢調單位的案件是有相關聯的,所以這部分我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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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我要告訴你,你是一個官方單位,你要把資料送給地檢署,這非同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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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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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不管是公或私法部分,跟一般人到地檢署按鈴申告,不管是自訴還是公訴,這是差很多的。請教一下,你們公文送給地檢署時,是要用什麼罪來請他們調查?還是只是純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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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當時士林地檢署接到外部的檢舉,這個部分來講的話,今天鏡電視申設裡面有沒有涉及到所謂相關的,可能吧!我不曉得,因為地檢署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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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相關的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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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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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是不是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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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地檢署現在是用他字案,所以他們用刑事訴訟法與刑法的哪個條文,目前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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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你們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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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沒有意見,這是地檢署的權力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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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就是你們移送給地檢署,他們用什麼法都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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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地檢署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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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不管是誹謗也好、瀆職也好,或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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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地檢署其實已經來向我們調閱當時申設過程的相關卷宗資料,今天1038的資料跟這邊是有相關聯的,所以我們的部分是補充給地檢署去處理,是這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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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主委,你是NCC的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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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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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有一些電視,他們在申請的過程當中,你自己本來就有很多的行政調查權,而且有很強的監理跟監責的權利,為什麼你們要移送給地檢署查察?你移送給地檢署查察,一定會覺得是不是NCC內部有人,第一個,不管是洩密也好,或是提供相關資料給外界的民間公司,就是所謂的洩密,真的是洩漏國家安全以外的機密。我問你,你說因為已經移送地檢署,所以你們都不回答,可以這樣子嗎?我就問你到底是屬於哪一方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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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是把所有資料移送,我們不是移送人,如果是移送人,事情就大條了。我們是說這個資料裡面,因為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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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就是併送,一併送給士林地檢署偵查,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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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偵查裡面的這些相關資料,因為這是當事人提出一個新的資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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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好,我懂。請教副主委,你又寫本人已經請律師協助提供法律意見,你是準備要上地檢署,或是準備要到法院去用法律的偵防攻勢來捍衛你的清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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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我是理工背景,遇到這件事情我有請律師,律師會給我一些專業意見,目前我的律師還在研析這些專業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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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這件事情從你的聲明稿看起來是非常嚴重,有司法調查,又有行政調查,你又請律師,所以是嚴重到什麼程度?第一個,是你捍衛個人名譽清白的話,你可以告人家誹謗罪,誹謗罪就不屬於刑法或刑事訴訟法偵查的範圍,是屬於民事嘛!所以我會建議,站在官署的立場,如果自己內部的行政調查,或是針對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可以說清楚、講明白,而且翁副主委自己本身也是NCC的發言人,所以你其實對於媒體的掌握,或是媒體上面也有自己的發言權。但是如果有人誣告你,或是有人誣涉你,或者甚至我們懷疑內部,因為好幾次的會議都有迴避,也不是只有你,好像也有相關委員也是申請迴避的狀況下,你們要能夠讓別人更公開、更透明瞭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你的聲明稿對我來講就是模模糊糊,因為這件事情對你本人造成很大的困擾,所以你要把資料送給地檢署,你有請律師,然後你又要請NCC來查,你已經用最高道德標準來自行迴避,這是什麼意思?大家看不懂、模模糊糊,就是說你都沒有事情,別人都有事情?
我已經講過,你們是國家賦予給你的高級公務員身分,即便受到很多委屈,為什麼我剛有特別提到,一定要跟NCC一些事務官員多鼓勵,只要你是秉持官員的身分,是專業的、是負責的、是清廉的、沒有問題的,請你好好把它說清楚、講明白,不要覺得因為你很清白,所以你拜託地檢署證明你的清白;你很清白,所以你請律師來證明你的清白,你們不是這樣子的官員,好不好?
因為時間關係,所以我的其他問題可能會改成書面意見,但是我請陳耀祥主委跟副主委,兩位對於NCC還是要秉持住在國家文官制度裡面應該有的節操,或是應該有的倫理、道德,還有你們應該瞭解的行政程序先弄清楚,不要隨隨便便發這樣的一個聲明稿,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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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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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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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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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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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23-6
speakers ["魯明哲","洪孟楷","陳椒華","趙正宇","林俊憲","劉世芳","李昆澤","陳素月","許智傑","陳雪生","李貴敏","蔡易餘","高嘉瑜","傅崐萁","許淑華","邱志偉","劉櫂豪"]
page_start 407
meetingDate ["2022-11-03"]
gazette_id 11110202
agenda_lcidc_ids ["11110202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二、邀請國家 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副主任委員翁柏宗就「鏡電視財務問題、股權轉讓、董監事更 迭、洩密疑雲所肇之經營與信任危機」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10202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