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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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9時29分)部長好!本席首先強調汐止段邊坡穩定分析這部分十分重要,不過有關邊坡的總體檢是不是也要趕快再來做一次?所以本席建議6個月內提出各級道路總體檢的時程,並且要實際來做,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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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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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現在已經有包括定檢,還有針對地震、颱風的特殊定檢機制,是不是我們就針對這些機制裡面有沒有特別需要加強的部分?雖然他們現在有一套完整的機制。您提到的比如說針對比較危險的這些邊坡特別去加強,我想這部分是可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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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針對總體檢跟剛剛部長提到的部分,再麻煩部長和各級相關單位去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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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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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希望能夠做一個完整的體檢,讓整個邊坡該提改善的就趕快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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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對,我們來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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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謝謝。
其次,有關交通部主管的臺中機場改建工程,時代力量前立法委員黃國昌發起的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去年有揭露華貿電機公司的匯流排檢測報告涉嫌違法造假,法院今年10月已針對該公司總經理陳季鴻觸犯變造準私文書罪的部分做成判決。這是交通部2019年斥資9億元的中部國際機場相關航廈改善工程的弊案,廠商華貿電機股份有限公司的檢測結果涉嫌造假,而且是兩份檢測報告都有造假,包括KEMA定型試驗報告和DEKRA短路試驗報告。請問部長,現在法院已經確認他們造假,而且也判有罪了,現在交通部要怎麼處理呢?是不是依舊不吭聲?匯流排攸關整個機場的供電穩定性,也攸關公共工程的工安問題,請問交通部要怎麼處理造假的匯流排檢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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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目前民航局是把這個下包安裝的所有設備都換掉了,就是全部這樣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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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針對廠商造假的部分,交通部現在是怎麼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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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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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國顯:謝謝委員提出這個議題。去年底委員跟相關人員提出之後,我們就要求,因為這是零件供應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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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現在對這個廠商是做什麼樣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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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國顯:針對乙方的部分,我們首先就是把它所有的相關零件統統排除,已經裝上去的都拿掉,全部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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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是廠商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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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國顯:對,由廠商負責處理掉,因為這都還在他們的施工階段,下包廠商提供不合格的零件,主要廠商要負全責,所以已經換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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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有做一些處罰嗎?譬如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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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國顯:針對零件供應的部分,後續相關廠商會質疑它的誠信度,相關證件可能會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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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這個處理情形再給本席書面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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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國顯:是,我們全部機場也有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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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接下來要請問部長的是,臺鐵公司化的相關條例已經通過了,在該條例審查過程中,我們有要求建立外部監督機制,但是到現在都還沒有看到這個機制,是不是可以請交通部在年底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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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中間的確有在討論,因為家屬是希望放在我們的組織法裡面,可是要動整個組織法很難,所以這部分有在溝通。事實上我們是希望能成立,但是還在就成立的方式跟家屬做一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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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部長可以承諾在年底前完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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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是希望可以早點成立。如果不在我們的正式組織編制內會比較容易,這部分我們還在溝通,就以年底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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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希望年底之前能夠完成溝通並且把它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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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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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謝謝。
部長10月21日在臺灣鐵路工會的勞資協商中,承諾「現職人員優惠退離辦法」和「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在沒有完成協商之前不會公告,但是我們上個禮拜卻看到這兩個辦法已經公告了!請問部長,臺鐵工會指控你們違反承諾,逕自公告,是否確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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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跟委員報告,有關這幾個子法,事實上工會有參與我們推動會報的討論,這不是公告,而是預告,預告以後如果各單位有意見,還可以再修改;這是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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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目前是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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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預告而已。這個過程有產生一些誤解,現在已經跟工會討論過,大概都瞭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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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希望能夠依照協商時的承諾,包括對無資位人員的保障,以及續用人員薪資調整等部分,要有共識再公告,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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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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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另外是公告後陳述意見的時間你們只給了3天。行政院2005年的函釋是說不得少於7天,2016年的函釋又說不得少於60天,情況急迫或情況特殊才可以縮短時間。可是這次我們看到預告或公告後陳述意見的時間只有3天,為什麼要定這麼短?這算是「急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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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請人事處長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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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人事處蔡處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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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處長英良:跟委員報告,有關幾個子法的預告,按照行政院的規定,都在14天以內,但是這次繼續任用人員和優惠退離辦法最主要是沒有涉及人民權利義務關係,所以臺鐵局採行預告3天,這是符合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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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剛剛問為什麼是3天,是因為這並不符合急迫或特殊情形。只有3天會導致民眾或臺鐵員工沒有辦法完整地陳述意見,因為時間真的太短了,而且是不是還要扣掉假日?部長,這個部分是不是要補救一下?至少要14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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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跟委員報告,因為這些子法都有讓他們看過,而且它並不像一般的公告,社會大眾很多人都不知道,所以要花一點時間。我們的確是在趕公司化的時程,因為明年開始就要編後年的公司預算,所以我們期待年底就把公司化的子法都確定下來。我們的確有在趕,但是這個程序涉及和工會之間的協商,條文也讓他們看過了,所以我們才跑一個預告3天,用比較短的時間。但最重要的還是子法的溝通過程,他們都看過了,工會和會員大概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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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說工會接受只有短短3天,但是本席這邊接到的資訊是3天真的要創紀錄了,上次有關萊克多巴胺的事情是7天,所以3天真的是太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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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因為牽涉到的只有臺鐵內部,而不是社會大眾、全國民眾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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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部長,這個不能補救嗎?這樣的話,交通部、臺鐵根本就是在玩假的!假民主!罔顧國人和員工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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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處長英良:這部分我跟委員報告一下,事涉我們與企業工會的協商,在第10次推動會報當中,企業工會25位理事長或理事都有親自參與這兩個子法的討論,而且我們也有請臺鐵內部和企業工會或產業工會的會員先行瞭解,是雙軌在走,而不是推動會報通過以後才進行協商,所以這個部分他們有充分的理解。在第10次推動會報的整個協商過程當中,臺鐵的工會是全程參與的。以上特別跟委員做個報告。
所以換句話講,這兩個子法的規定,臺鐵的員工有相當長的時間可以去表達他們的意見。如果還有意見,在預告期間他們提出來,我們還是會很慎重來受理,並檢討相關規定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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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是啊!但是你的預告時間就是太短了,所以有一些員工可能沒有看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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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委員,我們跟工會討論一下,我們是溝通完才預告,如果他們覺得太短的話,我們再做一些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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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那再麻煩部長一定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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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們會跟工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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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最後一個問題,有關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跟勞動基準法的部分,其中國定假日應休假的問題是不是有違反勞基法?因為現在交通部好像把臺鐵員工的休假跟排班權利限縮,加班費也受到波及,請問部長這個部分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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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因為當時他們考試的相關規定裡面就是要輪班、輪休,但是他們現在等於是用一個假日不輪班的方式讓我們的公共運輸變得很不安,所以我們覺得這個很重要。我再講一次,如果他是走一般正常的罷工程序,我們完全尊重!但如果是這個部分,事實上國內沒有一個公共運輸業會用這種假日不輪班、不輪休的方式,所以我們是覺得這個可能要做一些規定,不然臺鐵就永遠都會變得不安定,這個我們持續再跟工會討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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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那就麻煩部長跟交通部再跟工會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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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我們再跟它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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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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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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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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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23-7
speakers ["劉世芳","李昆澤","陳椒華","洪孟楷","趙正宇","陳素月","陳雪生","林俊憲","魯明哲","許智傑","游毓蘭","蔡易餘","傅崐萁","許淑華","楊瓊瓔","李貴敏","劉櫂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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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1-07"]
gazette_id 11110301
agenda_lcidc_ids ["111103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三、審查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 民航事業作 業基金分預算
agenda_id 111103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