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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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10時6分)我真的希望監察院作一天和尚敲一天鐘,不要自廢武功!至於監察院存廢與否?我個人傾向不廢,所以我真的期待監察院能辦一些大案,而且是真正辦一些案子出來,讓大家感覺到監察院存在的必要性,讓人民有感,讓大家拍案叫絕。我想現階段監察院應該要這樣做,不要讓人家感覺你們是在自廢武功。
國民黨黨團在今年5月6日向監察院告發衛福部,因衛福部讓高登由一家小吃店變成生醫公司,之後再向衛福部申請進口快篩試劑。我們認為衛福部核發授權書給高登的過程有很大瑕疵!衛福部不僅未依照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來審核高登有無加入同業公會,也未依照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鉅額採購認定標準來審核這麼巨大的採購是否符合標準!但衛福部,甚至指揮中心卻在今年5月2日函文授權高登公司,得向國外訂購1,700萬劑之快篩試劑,使其獲得潛在之不法利益。這問題在我們揭露、揭發之後,幸未繼續讓高登公司獲得潛在利益。本席請教,這個案子我們在距今六個月前就已經告發,監察院也接受我們的告發,請問現在調查的情形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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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監察院朱秘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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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秘書長富美:我先講一下這個案子的實體內容。這個案子經過我們向衛福部發函瞭解,衛福部也函復了,其實高登公司並未完成投標!也就是並沒有投標!如同委員所指教的,該公司其實不符合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鉅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五條之財力資格,因此後面程序並未完成,我們已經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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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函文衛福部或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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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秘書長富美:衛福部。我們問,然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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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這就很奇怪了!我的印象是指揮中心發授權書給業者,讓它可以向國外廠商購置1,700萬劑的疫苗,為什麼?它有衛福部的授權書,它在5月2日就拿這個授權書去對外兜售。所以現在不是它有沒有完成投標這件事情、有沒有去向國外買這件事情,而是經過我們的檢舉,揭露這個事實之後,高登公司才沒有去完成它的採購案,因為實際上它根本沒有能力嘛!重點是在這裡,所以你們現在的調查方向是不是有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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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秘書長富美:報告委員,前端的部分可能就是因為當時非常急,當然這是委員調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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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現在就是5月2日發的那個授權書,衛福部發這張授權書給它的這個部分疑點重重,就違反剛才我們講的幾個重大採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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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秘書長富美:那是緊急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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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對,但是發緊急授權給它,就是有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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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秘書長富美:緊急授權可能是先發了,然後後面補程序,如果程序不符合,前面授權就拿回來。我們只是從現在書面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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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秘書長,你應該很客觀來看這件事情,可以發緊急授權給它嗎?這本身就是一個問題了,所謂的「緊急授權」可以這樣濫發嗎?我後面還有很多問題,我希望你們對這個案子還是要查個水落石出,距離現在已經6個月了,我們希望還是要繼續查,你們會繼續查吧?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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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秘書長富美:會繼續查,委員的關心,我們轉達給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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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好,謝謝。
第二個問題,有關媒體報導臺版柬埔寨這件事,現在也是國人非常關心的,像之前柬埔寨的KK園區,就是被形容為因為是低度開發國家才會有這樣的行徑,讓那些詐騙集團可以在那邊為所欲為,進行擄人、虐待、暴力、毆打等不法的事情,但是我沒想到竟然臺灣也發生這種事情,我們笑人家是犯罪的天堂,但是我們臺灣國境內竟然也發生這種事情!真的讓人感到非常憂心,很感慨啦!怎麼臺灣會變成這樣的國度呢?過去我們笑人家,現在我們看到自己也變成治安這麼敗壞的情況。
本席要跟秘書長請教,國人的人權被侵害、被凌虐、受歧視這樣的事情,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有很明確的規定,對此你們要提出建言、要進行調查、要提出專案報告,但是這件事情媒體揭露之後,爆發之後,請問監察院現在有什麼作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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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秘書長富美:就柬埔寨這個案子,本院委員仍在調查中,那新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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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你們委員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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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秘書長富美:有、有。剛發生這個事情會併入之前柬埔寨海外那部分的案子,一併來調查。至於委員所講相關的部分,依照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人權委員會對於涉及酷刑、侵害人權或構成各種形式歧視之事件都很關注,也一定會轉達委員的關心給人權委員會。事實上,我們監察委員就這個部分已經在調查中,人權會也會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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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秘書長,我想要提醒你們,所以我一開始就跟你講,希望你們有更多、更積極的作為來凸顯監察院或國家人權委員會的重要性,現在國家發生這麼重要的人權被迫害的事件,我們五十步笑百步,過去我們笑人家,現在我們自己國家國內竟然發生這種臺版的柬埔寨事件,真的是貽笑國際!既然組織法第二條這麼明確的規定,國家人權委員會要著手調查這些侵害人權或構成各種形式歧視的事件,並依法處理及救濟,這是你們的職權耶!而且你們要提出研究及研討國家人權政策,並提出修法的方向。
實際上,過去臺灣的詐騙集團只是詐騙,就是謀財,現在已經敢害命了!發生對人權這麼重大迫害的事件,我們監察院一定要發揮功能。然而對於這次選舉,我覺得執政黨的政治人物,不包含總統、行政院長、內政部長,好像都無感,我希望監察院要拿出你們的魄力,監察院對於這種案子應該要主動跳出來,國家對於人權保障這個事情,未來我們應該如何來做?你們要更積極著手去做專案研究報告,好不好?秘書長,我真的衷心期盼,否則我們真的覺得這個國家大家都在忙選舉,執政黨在忙選舉,對於這種事件完全沒有關心,監察院應該有你們自己的看法,並且去建議要怎麼做,請秘書長回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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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秘書長富美:報告委員,這個案子監察院其實非常積極地在調查,只是依照監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調查作為不得對外宣洩,因為人權委員會的功能、職掌畢竟比較不一樣,它比較是柔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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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我的意思是,國家人權委員會要依照職權行使法第二條來做,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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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秘書長富美:有,都做很多了,但是就怎麼樣讓外界知道,也就是新聞發布的部分,我們會轉達給委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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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繼續我再針對國民黨黨團在今年9月21日到監察院遞告發狀一事,對於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在110年5月中旬臺灣面臨本土疫情爆發,他擔任指揮官不但沒有積極採購疫苗,甚至還阻擋民間捐贈疫苗,導致我國的疫苗覆蓋率偏低,本土疫情快速升高這件事情,我們在9月21日到監察院遞告發狀。請問秘書長,針對我們告發陳時中的案件,監察委員開始調查了嗎?目前進度如何?什麼時候會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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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秘書長富美:報告委員,因為這一件告發案該機關行使職權的地點是臺北地檢署,本院目前調查有關疫苗的部分會併入到委員現在調查中的案件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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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這整個採購過程充滿爭議,而且這個價格貴得很離譜,對於執政黨政府不僅不願意將採購的會議紀錄和契約公開,一直到最近衛福部才主動公布售價,結果一公開我們才發現,高端疫苗平均採購單價高達840元,同樣是蛋白疫苗的他種疫苗,價格僅有高端的一半,指揮中心完全是在任意揮霍人民的血汗錢。我一再提醒監察院,對於這些單位、這些部會,做這些可以說是圖利自己、且有很多人謀不臧的事,我覺得你們應該更積極地介入調查,所以我期盼、期許監察院一定要展現你們的職權,不要自廢武功了,秘書長,拜託啦!真的是對你們的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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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秘書長富美:我們會轉達給監察委員,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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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謝謝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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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委員思銘):請劉委員世芳發言。(不在場)劉委員不在場。
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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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36-12
speakers ["林思銘","陳歐珀","游毓蘭","陳以信","江永昌","曾銘宗","邱顯智","黃世杰","鄭運鵬","楊瓊瓔","周春米","陳玉珍","劉建國","李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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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1-07"]
gazette_id 11110301
agenda_lcidc_ids ["111103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監察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 監察院主管(不含審計部及所屬)收支部分;三、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監察院主管 預算凍結項目8案
agenda_id 11110301_00003